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精選15篇)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執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
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后一周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戶。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2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湖北博創工藝美術有限公司(即將更名為:湖北博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費導報》在 的發行業務。
二、《消費導報》是湖北博創工藝美術有限公司免費向讀者發行的周報。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費導報》的發行任務。發行方式為在甲方所管理的區域設立免費索取點。免費索取點包括
共 個。
三、乙方按甲方實際發行數量,以每份0.1元人民幣的價格(以客戶回訪名單為準)與甲方結款。付款方式為 。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發行事宜。
2. 收貨后一日內將刊物分發到指定免費索取點,保證每份報紙直接到達每個讀者手中。
3. 發行《消費導報》任務數量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發刊物時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責任
1. 乙方將《消費導報》送到甲方;
2. 保證每期《消費導報》是國家合法出版物。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 (身份證號: )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托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在此債權的基礎之上,甲方允許乙方在免除債務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債務的范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傭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并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傭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30%,大寫百分之叁拾結付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后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托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盡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或者說明。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托事務違法,并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4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于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的委托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并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建設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獨家全程代理 房地產公司開發的 項目,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 代理項目名稱 。
本協議代理項目坐落于 , 開發商為 公司,開發面積為 平方米,該項目為商業項目。乙方代理銷售面積為 平方米。
二、 代理銷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銷售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為開盤之日起算 個月項目結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任何區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及費用
1:甲方應承擔該項目售樓中心裝潢、布展及辦公用品、活動展品、售樓資料、電話、水、電、網絡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負責支付本項目的策劃推廣費用(包括策劃、報廣、電視廣告、售樓書、制作沙盤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有銷售的法律文件(見附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支付乙方銷售代理傭金。
4: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傭金。
5:甲方協助乙方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及銷售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審批手續,并向乙方提供具體銷售的房源表及銷控表。
6:甲方委派專人收取購房款(含誠意金、定金、首付款、辦證費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給乙方結算相應的傭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權代收定金或誠意金,直至甲方結清乙方代理傭金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托乙方為 項目獨家銷售代理委托書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傳、看房車一輛。
9:甲方對乙方銷售可提出建議,但不得干擾乙方銷售。
四、 乙方所承擔的費用及義務
1:負責銷售及辦公人員的培訓、工作安排及薪資待遇費用。
2:銷售傭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制定計劃推廣活動(包括市場定位、營銷對象、營銷計劃、廣告宣傳、報廣等)。
4:根據甲乙雙方達成協定進行廣告策劃、宣傳派送、宣傳售樓書及DM單。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售樓宣傳活動。
5:乙方提出的營銷策劃、房號推售、價格方案須通知甲方。
6:全程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完成本協議的銷售任務:
乙方作為 項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名
譽及企業利益,在銷售過程中,應當根據甲方提供的樓盤特征及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7:乙方負責聯系督促業主辦理購房合同及登記手續,并督促業主按時
提供按揭資料供甲方辦理按揭等相關手續;
8:乙方參與該項目的園林設計、戶型設計并給予建議;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不能正常履約并造成工程 延誤的,乙方的銷售日期按實際延誤時間順延,乙方銷售傭金不受影響;
10:乙方應確保不得將已成交客戶資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銷售人員應詳細建立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記錄,并每周向甲方 提交銷售進度報告和下周工作計劃書,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狀況及時調 整銷售促銷策略;
12:乙方負責組建管理銷售業務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記)。
五、 定價原則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寫字樓平均售價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商業部分平均售價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
2: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價溢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場原因房屋出現滯銷,經甲乙雙方協商作出價格調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比例不變。
4:甲方負責與銀行、公積金貸款等部門的協調,督促購房客戶辦理按揭及下賬。
六、 項目廣告費用比例及實施比例
1:該項目廣告費用比例支出按總項目成交金額的 %支出。 2:實施比例按階段支出如下:
(1) 第一階段比例為 &
(2) 第二階段比例為 %
(3) 第三階段比例為 %
(4) 第四階段比例為 %
3:甲方應按上述廣告支出比例實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廣告支出造成乙方銷售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正常結算代理傭金。
七、 項目目標設定
1: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階段任務完成如下:
(1) 開盤后4個月完成任務累計30%,回籠資金 元;
(2) 開盤后8月完成任務累計50%,回籠資金 元;
(3) 開盤后12月完成任務累計70%,回籠資金 元。
(4) 開盤后16個月完成任務累計85% 回籠資金 元。 2:甲、乙雙方約定該項目代理時間結束時,乙方需完成該項目任務的90%,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
八、 代理費用傭金結算及代理費用的獎勵
1:雙方約定 項目傭金按按該項目總成交額的 %提取代理傭金。
2:溢價部分:
甲乙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單價部分,甲、乙分配比例為:甲方 %,乙方為: %(甲方支付代理傭金),即:面積*超出單價* %支付。
3:結算條件及結算方式:
(1)客戶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傭金;
(2)如屬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后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后,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該客戶已交房款代理傭金;
②該客戶提供完成的按揭資料或公積金貸款資料后,甲方 按合同支付該筆合同貸款額傭金;
③ 如該客戶屬一次性付款,按實際到款額,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傭金。
(3)溢價部分
購房客戶簽訂完《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單價,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溢價代理傭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單價部分*面積* %=乙方應得傭金。
(4)結算時間
乙方的銷售提成按月領取,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前,乙方領取銷售提成時,應提供銷售結算清單。
4:代理傭金費用的激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如乙方超額完成某階段任務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1%代理傭金獎勵; ②完成15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2%代理傭金獎勵; ③完成20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4%代理傭金獎勵。
5:為確保在銷售過程中,對工作規范負責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務指標,甲方每月暫扣乙方當月10%的傭金提成作為完成各階段任務的保證金,甲方分 個階段對乙方項目任務指標考核,如乙方完成 階段的任務指標,甲方應在該階段返還乙方保證金,如未完成該階段任務,下階段累加完成任務,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甲方退還各階段暫扣保證金,若該合同項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項目的 ,最后一個階段的 %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6:為確保乙方順利完成項目各個階段銷售任務指標,
如屬甲方原因:
①甲方資金為到位,延付項目竣工。
②該項目政府相關合法文件不具備,影響銷售無法進行。
③該項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誤銷售無法進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戶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階段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
1:該合同自雙方簽字,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銷售任務,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雙方均 不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4:乙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未能完成合同規定應盡的義務,導致合同不 能實現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代理費用,超過7天視甲方違約,甲方 需向乙方賠償應結傭金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該項目期間不得再將該項目轉代理給第三方。如甲方違約,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按合同結算代理傭金。
十、補充協議
1:如屬甲方關系購房,造成不能按時回款或提供相應的購房材料,甲方視乙方完成該筆任務, 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筆業務的代理傭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給任何客戶折扣,特殊情況如遇個案團購(購買套數較多)、施工補償房甲方同意后做個案處理。核算乙方任務、乙方傭金按合同第八項第一條結算比例不受影響。
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現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與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貸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于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余75%貸款由甲方工廠擔保,并于信用證開出后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于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后以_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合同。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他相關手續。
3.負責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果發生索賠等積極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
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8
委托代理合同
重慶市_________所民/經/行/非字第_號
(甲方)因
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_____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并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復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后,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后,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后,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托代理協議
訴訟委托代理協議訴訟委托代理協議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于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于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并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布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_________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后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貨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1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農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立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設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 ________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 一案的________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________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________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________ 元,共 ________件,律師費共計________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________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________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________ 元;
b、________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________元(¥:________ 元)
2、________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________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條訂立委托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甲方承諾本委托期間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委托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托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委托售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______抵押情況:_____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托時已征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并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傭金支付
1、傭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支付時間:甲方傭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托中委托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乙方
1、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托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違反本委托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內或在終止委托后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托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理人/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
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協議 篇15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后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并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臺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戶
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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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第八條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本,并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合同終止。
4.本合同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及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證券帳戶卡:深圳
上海
乙方: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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