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銀行審計合同(精選3篇)
委托銀行審計合同 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為了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托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項目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簽訂本委托協議書。
第一條委托審計的范圍和內容
(一) 范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工程合同范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范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審計時間要求
(一) 受托方應在委托方發出審計委托通知書后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持。
(二) 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受托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經委托方審查后,作為委托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托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托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托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受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托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范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托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托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法律責任
(一) 由于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托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托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 受托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托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托方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取消審計資格,并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托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托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受托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銀行審計合同 篇2
本擔保協議(以下稱“協議”)于 月日由以下雙方:
1.作為委托人的(以下稱“甲方”):
2.作為擔保人的(下稱“乙方”): , 在 簽署。 鑒于以下緣由:
1.甲方擬與 (下稱“受益人”)簽署關于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的 (下稱“合同”);用于 ;
2.甲方申請乙方為其開立上述合同項下以 為受益人,金額為 ,有效期: ,自上述生效之日起, 期限的保函(下稱“保函”):茲乙方同意為甲方向受益人開具保函。
在乙方開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須:
1.向乙方提供下經協議雙方約定選用下列項反擔保方式。
(1)經乙方認可的(企業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簽發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名單如下:
A、企業法人①;
B、自然人及其財產共有人①;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保證金數額:
交納時間:
交納方式:
付款帳號:
履約保證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借款合同》項下)義務,(貸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D.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
E.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體現任股東(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同意甲方簽署本協議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5)甲方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抵押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甲方有法定的權利與受益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甲方向乙方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甲方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將合同項下乙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內的所有借款,用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它用;
8.甲方保證履行與受益人簽署的合同;
9.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聯系電話、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甲方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財務報表報送乙方,以后按度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
10.乙方不對受益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1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三、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受益人按保函規定向乙方索賠,且乙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規定,乙方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墊款向受益人支付時,乙方對甲方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1%(百分之壹)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罰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 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應付罰金。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受益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否則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五、擔保費用:
甲方在此保證,在簽署擔保協議書時,一定按照下列規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有關部門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 折計收,計人民幣 萬元。
(2)擔保費按擔保期限計算,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取。
2.滯納金:
甲方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費用總額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滯納金。
3.其它費用:
乙方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乙方在對甲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協議履行中,
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面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七、其它:
本協議中手寫部份與打印部份均屬本協議的組成部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共4頁)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備。
九、特別提示:
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和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兩方正式簽署。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委托銀行審計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欲共同經營項目,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項目: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雙方共同承包經營商場經營項目。
2、項目資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租賃保證金及項目經營流動資金共需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
二、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成立后,雙方就該項目成立項目部,該項目部以甲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2、項目部設項目經理,該項目相關經營管理活動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決定。
3、項目經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換,但應征得乙方同意。
4、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三、項目經理職權
項目部經理是該項目的全權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
1、主持該項目的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該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訂該項目部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制訂該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該項目部的具體規章制度;
6、決定該項目部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管理人員;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項目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匯
入銀行賬戶。
2、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就經營育秀商場1-3層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保證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3、對外需以甲方名義辦理該項目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手續及對外簽署合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4、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對外合同和文件需經項目經理簽字后甲方方可蓋章。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項目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匯入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