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街店面出租合同書(通用3篇)
文化街店面出租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經甲乙上方協商,甲方坐落在___市區后城文化街__號樓___店面出租給乙方經營,并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自__年月日起至止,共計3年。
二、租金:自__年月日起計收每季度租金為人民幣 壹 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后,乙方應支付人民幣貳仟元作為水電、物業費保證金,租金每季度付一次,應于每季度首月的20號前一次性交清給甲方,逾月繳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自行處理乙方的財產,乙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出示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影印件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甲方允許乙方在不破壞建筑主體結構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經營的特點,進行室內裝修,裝修費用乙方自理,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在經營上的損失。
五、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需繳納稅費、管理費、水電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同時,乙方應對承租店面的安全和防火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乙方需按照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合法經營,經營期間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七、合同期滿,乙方應負責交清租賃期間應繳交的管理費、水電費、營業稅等稅費,期經營的債權、債務等乙方自行負責。
八、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該租賃店面權利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轉讓或以其他變租方法由他人使用。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收回房屋。
九、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提前三天交房屋歸還,乙方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滿后,乙方推出時,所裝修應無償留給甲方使用,不得拆除或作價。
若有家具雜物等裝置不搬清的,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店面經雙方驗收后,無異議后,辦理移交歸還手續。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壹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街店面出租合同書 篇2
甲方: 代 表 :
乙方: 村(居)民:
甲方將 店面出租給乙方。為明確出租期間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合同:
一、店面地點: 第四爿店面。
二、出租期限:五年,即自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20xx年九月一日止。
三、租金:每年壹萬拐仟元整,每年九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四、租用期間乙方應保管好房屋的基本設施,不能隨意破壞墻壁、地板等原有設施;租用期間乙方應合法經營,依法繳納稅和繳納一切費用。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期滿后完整交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賠償金額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五、租賃期間,店面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電費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水費每半年向甲方交納一次,甲方以乙方水表上的用量按水廠規定水費收取。
六、租期內,甲方不能無故收回店面。如確因城建改造、公路拓寬需要和違反上述第四點等規定情況,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應退還給乙方租期未滿月數的月平均租金。
七、承包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收回店面,并取消租期未滿的租金。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街店面出租合同書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 門面租賃給乙方。
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的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屋及水電,水電費用自付。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其它費用、付款方式及時間
1、租賃期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3、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自行交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應保證出租前房屋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必需經甲方同意方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
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擁有合法使用權。
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都不能以甲方的租賃門面為抵押。
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付。
第五條 續租
1、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六條 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代表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
變更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違約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2、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租金屬于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八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