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落戶租房合同(精選3篇)
武漢落戶租房合同 篇1
轉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租賃標的:地址、。權屬為 ,證號: ,建筑面積:20平方米。室內物品詳見附件1。
二、乙方租借起始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為 ,若延期退房,在無其他人租住的情況下,按每日50元計算收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家具等固定設施。乙方應當愛護,若屬人為損壞,應賠償(后附件1)。對于房間的鑰匙,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兩把鑰匙,乙方不得擅自配鑰匙,若有需要,要和甲方商量。租房結束后,要全部交給甲方,不得留存。在租房期間,甲方應尊重乙方隱私權,若有需要應在乙方在場或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房間。
四、乙方自租住之日起,需自行承擔水費、電費等住戶應當承擔的所有費用,費用統一由物業收取。其中物業管理費、暖氣費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為季付,在租住期間,乙方還需交、元的押金,退房時根據房內設施損壞與否給予退還。
六、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武漢落戶租房合同 篇2
甲方(房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此房坐落 面積
二、租賃期限:即 年 月 日 至 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月租金元,乙方應一次性付清 月租金。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乙雙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的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煤氣、水、電等使用費及衛生費都由 方應按時付清支付。入住日抄見: 水: 電: 煤氣:
房屋維修費、取暖費由方支付。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間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也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友好協商。
7、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8、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武漢落戶租房合同 篇3
出租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采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