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精選17篇)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
甲方:
乙方: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 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采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 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布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墻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于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 》中約定經營范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 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征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表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筑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于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劃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并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毀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系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后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重慶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范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并鎖好門窗。閉市后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后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并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準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并按規定繳納委托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桿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后,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托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后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并經批準,在完清手續后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后入場進行施工并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雇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范》、《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 》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為物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現就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相關事宜,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為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為該項目原物業管理承包人。 現在該項目物業管理重新招投標中,經甲、乙雙方協作
努力,甲方取 得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中標資格, 并與業主單位簽訂了該項目物業 服務合同(見附件) 。 二、為保持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延續性,甲方經乙方要求同意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承包的期限、內容、面 積、地點與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為一致。 即本協議承包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解除和終止時, 本承包協議也同時解除和終止。
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項目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價格為 元/年,該費用由乙方負責協調業主單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中, 該費用未及時到賬或到賬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墊付, 或在本協議乙方承包費用支付中相應核減。
四、乙方應按質按量完成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內容和范圍包括該項目安全防范和清潔保潔工作 (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承包費用核定為該項目物 業服務包干費用扣減本協議第五、 六條約定款項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后的余額。 在業主單位物業服務包干費用足額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約責任 和義務后, 甲方于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攤支付前月承包費用給乙方, 但屬乙方應付未付款項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費前代為扣付。
五、甲方于每個物業服務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計提該項目年管理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的百分之 五 計。同時按該同等比例 每月均攤扣留款項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 在本協議正常解除或終止時,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后,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罰扣相應履約保證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每月計提并負責繳納相 關物業稅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的百分之 五點七計, 如物業服務稅率標準有變, 以實際標準調整為準。
七、經協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員協助乙方進行溝通和管理以及業 務指導和監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員工作補貼計人民幣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費用中扣付。
八、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選派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按業主單位和甲方的標準要求,對該項目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和日常維護工作。乙方選派的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標準承擔并須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費用等, 同時報于甲方備案并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九、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和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 和監督,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為業主單位提供優質物業服務。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在該項目物業服務 中如發生人員和財產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損害和賠償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十、 在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期間, 乙方應主動維護甲方信譽和形象, 對甲方和業主單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見,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 員應認真對待并積極落實,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 情節嚴重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項目物業服務所需人員、服裝、工具、設施設備以及有關物 料和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業主單位提供的物業服務用房,以及相關環境場所和設施設備交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和使用, 本協議期滿時 應確保其完好狀態下歸還業主單位, 如有損毀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照 價賠償;乙方如需甲方臨時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關費用標 準經協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協議約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的,均應承擔有關責任并負責 賠償。
十三、其他事項: 1、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諾:本協議旨在承包甲方中標的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與甲方僅為承包與發包 關系,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或是甲方的員工,并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乙方在選派工作人員時應盡責告知義務,并承擔 相應責任和后果。 2、乙方應按規定與其選派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提供社會保險, 相關費用由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擔, 甲方可提供相關協助并在乙方承包費中直接劃扣代繳。 3、為完善管理,乙方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確保其選 派工作人員在物業服務中受到意外傷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險賠付。
十四、在本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 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政策 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如因該類抵觸的調整涉及本協議的根本原則,甲、乙雙方應以積極的姿態另行商議解決辦法,確不能解 決的,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 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 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業主單位備案一份, 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聯 地址:
業主單位: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20x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并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范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XX市消防條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XX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
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并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XX市消防條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XX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范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范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
合理利潤;
1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注明的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后,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后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后,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占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布,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筑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關于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托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
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6
委任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①委任合同的締結以委任人和受任人的相互信賴為基礎,物業管理委任合同范本。除特殊情況外,受任人必須親自完成委托事務,不得將委托事務轉委他人。
②委任的事務不以法律行為為限。但法律規定或按事務的性質必須本人親自履行的,不得委托他人處理。
③委任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也可以是有償合同。
物業管理委任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甲方為興建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并于大廈落成后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大廈,或日后該物業名稱獲準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范圍。
服務范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余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并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準后,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筑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為乙方管理范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合同范本《物業管理委任合同范本》。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后,于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核準后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征收各項稅費為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愿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保險。
關于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 1.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 ②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xx年 XX月 XX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設備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簽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區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物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戶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占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范,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
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并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0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名稱:企業名稱: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進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辦公位置:市區路(街道)號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5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6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第7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第8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9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11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12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設備運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13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14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第4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方式償付。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5章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18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按實際耗費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相關規定。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20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21條車位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略)。
第22條乙方對業主/住戶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住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23條乙方向業主/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費用收取標準約定。(具體標準略)
第24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7章違約責任
第25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26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7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多收款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8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8章附則
第29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30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32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因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使房屋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34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35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37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1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托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托事項
第十七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3
立契約書人:
委托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甲方為興建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并于大廈落成后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大廈,或日后該物業名稱獲準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范圍。
服務范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余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并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準后,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筑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為乙方管理范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后,于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核準后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征收各項稅費為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愿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保險。
關于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4
第一條 合同的主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合同宗旨及原則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對 _ _ _ _ 提供日常保潔服務及部分科室后勤臨時人員管理工作協商如下:
第三條 合同的范圍
一、保潔服務工作
㈠保潔作業時間:每周七個工作日,中午及夜間設值班人員,周六、周日、節假日串休。 白班:周一至周五 上午6: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 上午6:30—10:00(門診6:00—10:30)
下午13:00—15:00(門診13:00—15:30)
值班:周一至周五 中班11:00—13:00 晚班16:00—21:00(門診22:00)
周六、周日 中班10:00—13:00 晚班15:00—21:00(門診22:00)
㈡保潔作業范圍及內容
1、作業范圍:住院部(一部)、住院部(二部)、門診樓、臨街二層樓、血透中心、機關樓、院內外環境及醫用垃圾、生活垃圾暫存點。
2、作業內容:病房、手術室、大廳、走廊、樓梯、通道、電梯、衛生間、洗漱間等區域內的病床、床頭桌、地面、墻面、墻裙、頂棚、窗戶、窗臺、暖氣、門、樓梯、扶手、潔具等公共區域的標志物及醫院外環境的清潔;醫用垃圾的回收、暫存;院內生活垃圾的運送及垃圾暫存點的清潔。
二、開水房、保安、技工、園藝、伙食科等崗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費用說明
1、本合同保潔服務費用為每月人民幣 _ 元整( _元)。此費用包括甲方 個保潔區域,每區域人間費為 _ 元,及中午值班費用 _元。
2、后勤臨時人員的管理費用為每月人民幣 _ 元整( _ 元)。此費用明細詳見附件《臨時工工資明細》。
以上兩項費用月合計人民幣 _ _ 元整( _ )。合同期內變更費用,甲乙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如未發現保潔質量問題,以支票方式于每月末最后一個工作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經協商可調整)全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費用。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修改作業內容、作業范圍,調整作業時間。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保潔用水、電、倉庫等便利條件。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員工進行監督,對工作質量差、經常違反勞動紀律或多次被投訴的保潔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
4、甲方有權對乙方保潔員工的勞動紀律、工作日程、保潔質量及時監督、檢查及考核,隨時提出改進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如乙方多次未達到作業計劃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將終止合同。
5、甲方有權教育指導乙方相關員工遵守本職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規,如因保潔工作未標、發現違規、引起糾紛或被上級部門處罰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將終止合同。
6、合同期內,因政府部門下達的強制性政策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甲方有義務與乙方協商調整。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工作人員要統一著裝,衣帽整潔,遵守作息時間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服務區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攬業務。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和保潔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并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3、乙方有義務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及工作中的業務培訓,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對員工進行院內規章制度、防火、防盜等法規教育及職業道德教育,督促員工認真遵守,并進行有效的考核及檢查。
4、乙方有權對所屬員工進行調動、辭退,但不影響醫院保潔的質量。
5、乙方需認真完成《物業清潔衛生保潔計劃書》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衛生質量,達到甲方的滿意。
6、乙方有責任為確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保潔必要的人力、設備、工具及充足的清潔物料,根據不同材質,采用相適應的清潔原料和操作方法。負責保潔設備工具的維修、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狀態,無償提供甲方所需的生活垃圾袋等用品。(員工用消毒劑與院方使用消毒劑同步)。
7、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及遵守各項管理規定,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如有變更或存在異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8、乙方在作業中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如不慎給甲方設施、材料及甲方客戶物品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乙方在甲方日常保潔人員不少于40人,院內非固定保潔區域內(如禮堂、會議室、新改造搬遷科室等)的單次保潔由乙方另調人員無償提供保潔服務。
10、乙方用工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在作業中要加強管理,安全生產。乙方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在工作期間乙方員工、醫患及家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甲方將口頭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將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如限期內整改仍不達要求甲方將給予乙方每項不合格作業20元的處罰,并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若仍不達要求甲方按每項不合格作業扣除乙方當月保潔費的1%。
2、乙方有義務保證各分擔區內設置專職保潔員,因特殊原因缺崗時,乙方需在保證保潔質量的前提下安排好短期替班人員并盡快設專職保潔員,若替崗期間保潔質量不合格或替崗超過2周仍未設專職人員,甲方有權不付或少付該分擔區的保潔費用。
3、甲方若違反第四條、第五條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保潔作業追究相應責任。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支付月保潔費的25%作為補償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或對甲方造成損失時,由乙方承擔責任(包括人身傷害)。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身體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由自然力、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終止合同
1、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物業管理的重大損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2、乙方發生嚴重違約后,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采取補救措施及行動,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任一方宣布或被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如合同中有未盡事宜或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執行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臨時工工資明細》、《物業清潔衛生保潔計劃書》作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 _ _ 乙方(蓋章): _ _ _
地址: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電話: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代表人(簽字): _ _ 代表人(簽字): _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5
甲方:
乙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筑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于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后10日內,并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后,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于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制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于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于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墻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筑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并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準后,按乙方批準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準,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場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于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采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并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筑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并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征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并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筑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于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6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簽訂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編號為:_________)事宜達成一致。
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原合同解除,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
本補充協議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匯總 篇17
甲方:購物中心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采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布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墻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于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范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征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表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筑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于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劃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并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毀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系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后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XX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范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并鎖好門窗。閉市后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后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并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準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并按規定繳納委托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桿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后,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托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后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并經批準,在完清手續后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后入場進行施工并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雇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范》、《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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