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精選3篇)
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1
協議編號:
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乙方:
注冊地址:
資質證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電話:傳真:
甲方為本項目開發建設單位 產權單位;
乙方為受聘之物業管理單位;
上述主體分別簡稱為甲方和乙方,合稱為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 自愿、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項目提供物業管 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 本項目的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型 :;
項目坐落 :;
項目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1.2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產權人,并向其負責,即向甲方負責。
1.3 本物業管理委托人甲方現委托乙方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受托人, 以甲方之受托人 的名義管理本物業, 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 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條款履行 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1.4 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間對項目運作有重要影響或涉及較多客戶之事項, 乙方須 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準后,方可進行。
1.5 本協議有效期限內, 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廣告媒體中, 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 (包 括文字和圖案) , 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惟甲方此項權利須嚴格 限于乙方為本物業提供本物業管理期限內行使, 否則乙方將追討任何非授權使用 乙方或其相關機構名稱或標識之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權利,及由此產生的經濟損 失。
1.6 資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協議期間或期滿后向
第三者公開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獲得關于甲 方或任何用戶之經營及其它商業資料, 除非此公開是獲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協議 項下乙方之職權所需。
1.7 分包
乙方應有權在事先知會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業專業管理工 作內容給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將本業務的管理責任轉讓給
第三方, 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8 本協議內之標題只是為方便閱讀而寫,并不影響本協議之結構和含義。
第二條、 注釋:
除協議內容或文義需要另外解釋外,下列用語將具有如下意義:
2.1產權單位指甲方。
2.2物業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業 指本項目之整體, 包括賓館、 停車場及甲方書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場 地。
2.4客戶指本物業的全體使用人。
2.5預算 指每年由乙方編制之本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 甲方在協議執行期內對本 項目之使用合理性進行監督。
2.6本物業管理費指按照乙方測算并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
2.7管理公司 指經由乙方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本物業管理公司, 專職管理本物業 的日常辦事機構。
2.8本協議指本物業管理委托協議。
2.9公共設備 指本物業內消防系統、 保安系統、 空調系統、 電信系統、 電氣系統、 電力系統、給排水系統等。
第三條、委托管理內容:
3.1本物業建筑本體及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于 : 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或基礎承重結構部位、外墻 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場區。
3.2本物業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 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水設備、配電系統、建筑內消防設施設備、供水系統、
保安監控系統、電力系統、衛星電視系統、電話系統、電信系統等系統。
3.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于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于 : 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 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設施。
3.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于 : 公共道路、商業廣告網點等設施。
3.5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3.6本物業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與清運。
包括但不限于 : 公共場地、公共場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業區域內交通、車輛的行駛及停泊。
3.8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維持本物業內公共 秩序。包括區域內的安全監控、巡視、消防管理、門崗執勤。
3.9配合項目開展甲方實施的各項活動。
3.10負責向本物業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費用:
(1)本物業管理服務費;
(2)能源耗用費(包括水、電、燃氣等);
3.11甲方單位面積內自用部位、 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 養護, 在甲方提出委托時, 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3.12本物業內的空置面積部分的維護與管理。
3.13本物業內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整理與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協調甲方與物業使用人處理工程的質量問題;
(2)協調甲方所聘的施工隊或承包公司處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遺漏的工程問題;
(3)處理所有對于本物業管理的投訴及維修申請。
3.15 有關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四條、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協議的委托期限暫為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止。
4.2本協議屆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可延長期限。本協議的任 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長期限,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延長 本協議期限的書面意向,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達成延長期限的書面協議。否 則本協議在期限屆滿時終止。
4.3協議期滿時, 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 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并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五條、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力、義務:
(1)監督乙方在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擬定的本物業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本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委托乙方對本項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進行針對性服務與管理。
(5)如本物業建筑存在質量問題 , 在保修期內對房屋質量負全部維修責任, 如委 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負責支付全部費用。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積辦公用房(具體面積見本協議補充 協議),作為本物業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應基本的辦公條件及設施。
(7)負責收集、整理本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本協議生效之____日起 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移交。
(8)協調、處理本協議生效前發生的本物業管理遺漏問題。
(9)協助、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支持乙方為保障良好物業管理而進行的 必要措施。
5.2 乙方權力、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制 度。
(2)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業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 讓
第三者。
(3)為本物業管理部門編制合理的人事組織架構,并保證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的 質量。
(4)制定本物業管理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程序與各崗位職責。
(5)招聘本物業管理公司各崗位員工。負責培訓各崗位員工有關本物業管理的專 業技術,包括禮儀、禮貌、行為規范、業務訓練等。
(6)制定一切有關日常本物業管理所需的文件與表格, 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等。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 計劃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負責編制本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供甲方審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的原件或復印件, 以備需要時查驗,并應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返還甲方或移交給繼任的物業 管理公司。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照乙方測算并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6.2本項目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為 元____月 . 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積管理費: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費標準全額支付乙方空置面積部分的物 業管理服務費。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 修、養護費用和公共綠地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中修以上項目費用由甲 方承擔。
6.5在本協議期限內,如與政府價格政策變動,協議中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照政府 新出價格進行調整。
第七條、物業服務質量承諾:
乙方參照本項目所在地區同類項目政府頒布之最高等級并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 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八條、管理費用的運作模式:
8.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物業管理實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項目預支酬金支出書面知會時,甲方未能及時回復, 給乙方在物業管理過程中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后 果。
8.3在本項目正常管理期間, 甲方應按所定標準繳納費用, 乙方按預算執行支出, 接受甲方的監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支出報表,并接受甲方 的監督。
第九條、保險:
本物業的全部保險應向當地的、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登記的保險公司投保, 其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等均按中國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本物業實際情況辦理。 本物業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內,乙方負責購買本物業所需投保的保險,此項費用從 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列支。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任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事項執行的,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均 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2在物業管理中,由于甲乙雙方任一方過錯,給物業使用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 的,過錯方應負責進行賠償。
10.3由于甲乙雙方任一方之過錯,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檔案、財務資料 等的遺失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4由于甲乙雙方任一方存在違法行為,致使對方解除協議的,違法方賠償因此 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10.5甲方須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之規定承擔保修責任。若甲方不予承擔,乙 方發出限期修改的書面通知, 在通知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予答復, 且情況緊急, 則乙方可以代為保修,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乙方要求及時
足額補償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業時,若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提供必要技術檔案資料, 因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10.7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故解除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解除協議方應賠償對 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的終止:
1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一方終止協議: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個月內,仍不 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須對乙方、乙方委派 人員在內的任何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因 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管理責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損失;
(2)乙方未能按協議條款中所列收到本物業空置面積管理費時,有權給予甲方 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協議,而無須對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 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對應收而未收的本物業空置面積管 理費向甲方追討
1
1.2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個月給予對 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在發出及收到終止通知后的一個月期間,甲、乙 雙方仍需履行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就協議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 需要向對方作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
1
1.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解除與交接手續: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前____日工作日內,乙方應積極騰退物業管理用房,并與繼任物 業管理公司進行友好交接工作, 不得有任何妨礙繼任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物業管理的行 為。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檔案材料交接清單,并向繼任物業管理 公司移交管理期間的各類檔案資料、 甲方提供的相關物資以及乙方受托擔任物業管理
公司期間利用甲方資金購買的財產。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日內, 乙方應與甲方和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核對 所有財務帳冊,并將剩余物業管理費用轉交給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
3.1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
3.2 通知
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必須用中文書寫, 通知可以專人送達或以預先繳付的郵遞方 式或以電傳方式送達。
1
3.3 完整合約
本協議己包含當事人之協議, 并推翻所有先前協議當事人之間關于管理本物業 的協議或溝通。若本協議任一條文在法律上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本協 議其余的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1
3.4 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
3.5 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 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有關編制、審定和登 記本協議之法律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
3.6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 大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的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 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1
3.7 爭議的解決
凡因在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提請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如果調解不能 解決,各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提起訴訟。
1
3.8 修改協議
本協議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協議當事人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做 出修改、刪減或增加。經修改之后協議須經雙方簽署后方為有效。
1
3.9 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 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1
3.10 本協議共 10 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2
物業管理招標書招標須知(示范文本)
1 物業概述
1.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該項目):
1.2 物業地點: 市 區 街 號
1.3 物業規模:
1.3.1 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占 萬平方米,地下占 萬平方米;
1.3.2 停車場規模 個車位;
1.3.3 物業管理區內人口 人;
1.3.4 物業管理區占地面積 萬平方米;
1.3.5 物業管理區內的其他設施:
.
1.4 物業管理合同形式:小區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公司管理,簽訂專業的委托管理合同。
1.5 招標范圍:
1.6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1.7 本次招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 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以下合格條件
a 具有物業管理 級資質;
b 有獨立法人資格;
c 有相關小區管理經驗;
d 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管理科學、能使本小區管理上一檔次,滿足小區居民的要求。
2.2 為了被授予簽訂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按招投標書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為此,所提交投標文件中至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有關確立投標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
b 投標單位近年完成小區管理和現在正在管理小區的情況;
c 提供小區物業管理經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物業經理)簡歷及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員情況;
d 提供為完成本小區管理擬采用的主要經營策略;
e 投標銀行保函;
f 投標保證金契約擔保書;
g 投標人保證書;
h 授權書。
2.3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時,除按本條上述要求提供參加聯合體的每一成員資料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有法律約束力;
b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別承擔的責任、義務及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書須由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招標人;
c 在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為主辦人,該主辦人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合同中的一切責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個實施應由該主辦人負責,聯合體主辦人授權書應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并附在聯合體協議書中;
d 盡管委托了聯合體主辦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協議書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仍負有共同和分別的法律責任;
e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否則,有關投標將被拒絕。
2.4 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3 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無須對投標人因本次招標事宜引起的任何費用或損失負責。
4 管理目標
該項目無論從設計上、建筑上以及規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國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應達到與之相匹配的水平,具體管理目標是:
4.1 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觀念,以“服務至上,客戶第一”為管理宗旨,從而達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個物業的檔次和社會形象。
4.2 該物業入伙開園后1年內,使該物業的管理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
4.3 2年內使該物業達到省(直轄市)內先進水平。
4.4 3年內力爭達到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的標準。
5 投標文件的組成內容
5.1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a 投標書及其附錄、附表格式;
b 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授權書);
c 物業管理建議書;
d 合同協議書格式;
e 履約擔保格式;
f 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5.3 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并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6 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并以向投標人發出補充招標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標補充文件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補充文件后,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到。
6.3 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為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截止日期。
7 現場考察
7.1 投標人應按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對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的考察,有關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7.2 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僅是對招標物業現場基本情況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擔滿足投標人獲取投標所須全部資料的責任。投標人應自負其責地獲得與編制投標文件有關的一切必須材料。
7.3 現場考察后,投標人將被認為已了解該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的地理環境、各種配套設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況、通訊、交通、周邊物業狀況、工作環境及一切可能對該物業管理構成影響的現場和周圍環境情況,并已充分認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以便將所有因現場環境因素產生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接受任何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索賠。
7.4 在現場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發生人身傷亡、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8 語言
8.1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函件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書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投標書的解釋以中文為準。
8.2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
9 報價編制要求
9.1 投標單位按物業管理目標及管理預算方案、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編制該項目管理費用概(預)算書。
9.2 該物業業主保留對中標人某項報價偏高且明顯不合理而無法接受的單價進行調整的權利,并以此作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條件之一。
9.3 該投標價將被認為是全面達到本招標文件中已明確的優質物業管理標準的報價。
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3
委托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 %) 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 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
6.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
1.《 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 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