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經營權合同轉讓(通用3篇)
物業管理經營權合同轉讓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設備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簽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物業管理經營權合同轉讓 篇2
委托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托方:伊犁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筑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為一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于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后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后,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并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屬文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后即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物業管理經營權合同轉讓 篇3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鑒于: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于 物業的使用權,并在上述物業范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產物業標的及事項
1-1甲方同意將位于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核定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為準)。
1-2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該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傭金。
1-3商業物業發售后,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乙方應于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分進行委托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
1-5甲乙雙方簽訂合同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萬元保證金,待商業物業銷售后,從乙方返租傭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證金5日內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后進行實施。
1-6完成整體方案后,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后,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物業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后以補充協議確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至合格。
2-2交付時,標的物及設備、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消防設施安裝完畢并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驗收后,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的和條件。
三、標的物的裝修、維修及經營
3-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提供樓體內的商鋪分割方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場內的商鋪分割方案進行空調、消防、供電等附屬設施的安裝調整和裝修。達到和滿足實現租賃的目的和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配合銷售地產的權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商業技術報告的權利。
4-4因銷售商業物業產生的各種稅點由甲方承擔。
4-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各種傭金的義務。
4-6在雙方物業交接前,甲方有物業管理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擁有完整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5-2乙方有按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及物業費的權利。
5-3乙方有保證物業整體順利經營使用的責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業銷售并提供技術支持的責任。
5-5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物業守法經營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規定之處,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對本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約時,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單方提出解約,需向對方提供違約金2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八、其他
8-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溝通,并以合同載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點送達,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有效送達,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變更的,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向原地址發出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8-2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