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通用5篇)
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構成見附件—,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路號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 篇2
有關單位物業管理與服務合同
第一章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 篇3
單位物業管理與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章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 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 篇4
甲方(物業使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地址:
物業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最終按照權屬登記測繪面積確定)物業產權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在 所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自 起至甲方使用物業結束之日止。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協助與配合乙方共同維護本物業公共秩序和公眾利益。
(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四)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得實施,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如需額外使用公用設備(如場地使用、供電增容等),還需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五)承諾遵守物業的消防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愛護公共設備設施,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物業范圍內使用明火。
(六)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七)有權自己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水電管線、空調、消防、弱電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
(八)承諾與乙方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的保險或保管關系(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本物業樓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綠化、環境衛生、秩序維護、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流程并書面或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三)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四)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五)乙方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六)依據本協議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編制本物業管理服務財務年度計劃和工作計劃。
(八)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設施維修養護、保潔服務、綠植租賃等其他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備設施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防盜系統、綠化、道路、路燈、渠道、池、井、路牌、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設施使用的房屋、場所等。
(三)環境衛生和綠化管理。
1.本物業范圍內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和保潔;
2.本物業范圍內樹木、花草、綠地的養護;
3.本物業范圍內園林建筑及其他園林設施的維護。
(四)秩序管理。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本物業內24小時秩序值班,公共區域守護及全方位巡邏的秩序管理;
3.協助消防部門對本物業實行防火、滅火等消防管理。
(五)車輛管理。
1.本物業內道路及道路設施的管理與維護;
2.維護本物業交通安全及暢通秩序;
3.本物業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標準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建筑面積收取,甲方租用入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為 元/平方米·月。甲方所租物業為 ,面積合計 平方米,每月物業服務費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若今后甲方所租物業面積有所增加,經雙方確認以實際入駐時間和使用建筑面積據實結算管理費,多還少補。。
(二)甲方自用水、電費:物業交付后,經甲乙雙方確認水、電底表數,甲方自用的水、電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空調電費根據實際用電量由甲方承擔。
(四)物業公共用水、電分攤:本物業公共用電、用水根據實際計量按建筑面積分攤(包括寫字樓電梯電費及保養費、公共通道及道路照明電費、供水泵電費、公共用水費、停車場電費及其它應分攤的水電費),由甲方按分攤另行支付。
(五)生活垃圾清運費按照相關部門收費標準收取。
第六條 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等費用的時間
當月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繳納時間為:每季度的十五號之前。
第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煤氣費、租金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繳收費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相關部門或單位的規定。
第八條 其他有償服務
(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由乙方按照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
(二)乙方對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需經過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保險
(一)本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保險由乙方代為辦理,按建筑面積全體用戶分攤費用。
(二)甲方人身安全及財產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多收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天支付欠交款項總額的3‰的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暫時停止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直至甲方補齊所欠款項為止。此期間乙方無須為停止服務所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用戶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漏水、救助人命、協助國家行政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業管理區域服務合同書 篇5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
聯系電話: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座落:
物業總建筑面積: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
①住宅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獨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__ 幢______單元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
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③商業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④工業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⑤機動車場(庫)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__個;
⑥其他用房______處,建筑面積計__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