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精選15篇)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并嚴禁酒后高處作業。
3.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4.施工場地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場地施工時必須安裝通風設備,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噴涂對人體有害的油漆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閉式眼鏡進行保護。
6.在噴涂硝基漆或其他揮發性、易燃性熔劑稀釋的涂料時,嚴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業需系安全帶。
8.操作人員在施工時感覺頭痛、心悸或惡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地點,到通風良好處換空氣。如仍不舒服,應去保健站治療。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時嚴禁吸煙,浸擦過清油、清漆、油的棉紗、擦手布不能隨便亂丟,防護眼鏡。
10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違章操作后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2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并嚴禁酒后高處作業。
3.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4.施工場地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場地施工時必須安裝通風設備,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噴涂對人體有害的油漆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閉式眼鏡進行保護。
6.在噴涂硝基漆或其他揮發性、易燃性熔劑稀釋的涂料時,嚴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業需系安全帶。
8.操作人員在施工時感覺頭痛、心悸或惡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地點,到通風良好處換空氣。如仍不舒服,應去保健站治療。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時嚴禁吸煙,浸擦過清油、清漆、油的棉紗、擦手布不能隨便亂丟,防護眼鏡。
10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違章操作后果自負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___年 ___月___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國家建設,根據工程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后簽定如下租賃承包協議:
一、 甲方自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租賃乙方挖掘機 PC220-7 型 1 臺,承包土石方,預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時間:
1、乙方機械進場簽合同,工作5日內甲方首付___ 元整,其余款到月結清,每天租金為___ 元整,甲方負責單程托運費___ 元整,本租金不含稅收票據。工作時間不往下月累計。由于乙方的機械或司機原因造成的工時不足,按時扣費。
2、每月工作時間為 330 小時,每天工作時間 11 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計算,加班費 100 元/小時,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現停工致使工作時間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賃期間內,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機械進入甲方工地,甲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并共同負責機械的安全,保證工程完工后機械人員安全離場。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負責。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油料,造成機械損壞,應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損,由甲方協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屬于證照不健全、出現電纜、光纜、水道、軍事設施等影響施工,導致乙方機械人員被有關部門扣留甲方負責協調。
4、如果出現甲方資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照算工作日,停機兩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權把機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機手應聽從甲方工地人員的指揮和安排,認真工作,合理施工,不聽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費用乙方自負。但甲方不得強行機手進行危險作業,否則乙方機手有權拒絕。
6、乙方應確保機械正常作業,圓滿完成任務。
7、甲方應確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維修保養機械時間。
8、由于乙方機械手違章作業不聽指揮造成的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在同等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在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五、本合同未經公證處公證,但經雙方簽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乙方簽字: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4
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地段內,有甲方管道及光纜,為確保光電纜安全,不造成損害,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協議:
1. 乙方在簽訂施工協議前,應提供施工圖及施工方案。雙方應共同勘察現場,明確施工范圍及甲方既有設備的現狀,經會商后,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提前48小時以通知書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測通信管線徑路。甲方人員到達現場勘察后,做相應的指導,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線或光電纜,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范圍內,甲方既有光電纜的土層上,必須動土施工時,需在乙方光電纜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暫時無法移設,采取防護方案時,必須征得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個區段內,距離通信光電纜左右各2米范圍內,不得用機械施工。必須是甲方配合人員監護下,方可采用人工開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占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采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范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范圍內,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線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結束前,必須在甲方監護人員配合下,由施工單位負責恢復原狀。
10.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配合人員的指揮,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擅自施工。同時,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強化教育,杜絕野蠻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范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13. 本協議簽訂后,具有法律效應,因施工造成甲方光電纜損傷中斷,執行該協議發生糾紛,交由鐵路運輸法院裁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動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淋設施安裝合同》(以下簡稱“安裝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規、違章、違約: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以及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加裝消防噴淋設施
2.2工程內容:消防管線施工、球罐噴淋設施安裝、混凝土閥井制作。
2.3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觸電、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進行審查并備案。對不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甲方不允許其進入施工場地。
3.1.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5有權對乙方從甲方租賃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6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8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9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
3.2.2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3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4甲方應建立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傳遞。
3.2.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受控文件予以維護和保密,不得出現遺失、外借等情況。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4乙方的義務
3.4.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4.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4.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通告甲方。
3.4.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規定報告事故。
3.4.4應配備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并確保其完好。
3.4.5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6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及勞務分包施工企業,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不允許無資質及無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4.8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9乙方有義務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向甲方做出必要的承諾。
3.4.10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事故調查
在維護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維護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后上報。
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8 為加強乙方的安全環保管理,防止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保證人生安全。根據乙方此次施工費用在30萬元以內,施工人員在20人以下的情況,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3000元。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維護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維護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維護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維護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與維護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維護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維護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12.附則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與維護合同同時生效,并作為維護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合同專用章):安消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6
本協議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合同同時生效,雙方應恪守執行。如有違約,按本協議規定的職責各自承擔行政責任、經濟責任、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一、甲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與權限:
1、甲方安全部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開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負責向乙方交待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
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傷等及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作業場所,甲方技術人員應督促乙方制訂該項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和安全部一起進行審查。
4、安全部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動態安全管理,發現有違章作業行為的,按甲方經濟責任制進行同等考核。
5、如乙方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苗子不斷,給予制止糾正,直到終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現場。
6、凡涉及運行設備或生產區域內的作業,負責按工作票管理制度辦理工作票手續。
7、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傷害時,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權限:
1、簽訂合同時應制訂本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甲方技術部門和安全部審查認可后落實執行。
2、工程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該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甲方有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并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包括禁火區域內辦理動火工作票)。
3、對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應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4、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規程、制度,并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5、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中途增補或更換施工人員應報告安全部并進行安全教育。
6、工程負責人是該工程的第一安全責任者,并明確一名現場施工安全員,負責對現場的人身、設備安全進行監督。工程負責人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當施工中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部。
7、對于發電廠的熱控、電氣、汽機本體、等生產設備以及技術監督、高壓試驗等工作,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包,不得轉包。同時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并且有效。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員及其它的人身傷害)、設備事故,其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由于甲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影響乙方人員的安全施工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見。
10、凡與本協議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三、 其它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日起生效。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雙方需要協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安全部(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7
發包方(章) 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 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 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 管理和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并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 通風 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甲乙雙方簽訂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細則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工程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價:
二、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上崗、隨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從高空亂丟雜物;
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各工種之間發生沖突,遇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項目部及監理方匯報;
進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 質量: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質保書及檢測報告,經監理單位認可后報甲方才可進行施工。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和監理單位確認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圖紙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要求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工。
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經甲方或監理單位發現,并認定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須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予以 元/次的經濟賠償,同時賠償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對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條件下,應征得甲方和監理單位簽證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對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須確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 元/天的工期延誤經濟賠償。
五、 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協議工期內提供外墻腳手架及臨時水源、臨時電源及臨時垂直運輸,逾期不予提供,根據實際情況,若甲方有條件提供,則按 元天提取配合費用。
甲方有協助監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并進行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通知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乙方義務
乙方須辦理報建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及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及監理方交納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政府部門備案復印件、公司資質復印件、公司稅務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場管理架構人員名單、相關保險復印件(交納的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交納中標價3%的管理費和預交一定數額水電費,電費按電表實際收取,水費按定額收取。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和繳納 萬元¥ 元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傷亡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的同時簽訂有效的上崗安全合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必須達100%方能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查處一人次處罰項目負責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過程中應將自己的垃圾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內堆放,然后統一由甲方運離現場工地,做到活完腳下清。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打鑿等原建筑物(圖紙規定位置除外)時, 必須經監理方簽證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質量、安全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的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同意,否則負全部責任;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監理方和甲方報告。
乙方未經甲方或監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墻腳手架的連墻件,違者罰款3000元/處,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的,需經甲方、監理單位現場確認后方可拆除,同時施工完畢后必須恢復原位。
乙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否則承擔全部責任。由于現場交叉作業、高空作業多,乙方或多方應相互配合及服從甲方或監理方指揮,避免發生(特別是塔吊吊運作業、吊裝作業)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協調工作。
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法律法規,對乙方人員違章亂紀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履約保證金內扣除。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乙方應認真做好專業工程安全生產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項資料、臺帳及時提交甲方建檔,安全檢查合格率必須達90%以上。
乙方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積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員并負責日常現場安全檢查杜絕死亡、重傷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處理事故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門的罰款,并給予以下處罰:
發生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承擔一切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生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以上處罰直接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甲方或監理方督導乙方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對甲方項目部或監理方開具的安全、質量、工期、違紀等方面的罰款通知單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乙方必須強化施工現場的環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確保甲方省\市級文明工地創建。
六、 項目部基本規章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針對違規人員將參照下例條款執行:
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赤腳、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帶(處罰:200元/次);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每人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未經允許隨意拆除外架架體及安全防護等設施(處罰:1000元~20__元);
施工現場電線亂拉、亂接電線或違反用電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沒收(處罰:200元/次);
酒后上崗每人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隨地大小便(處罰:200元/次);
高空落物、拋擲材料(處罰:500元~20__元/次);
發生打架、斗歐、傷人、賭博事件影響到施工時(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臺上超荷載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發現盜竊施工現場一切財物者,一經證實處以被盜物品價值十倍的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施工現場未做到“工完場清”(處罰200元/次);
現場使用氧氣、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氣(割)焊、電焊無防火隔離措施,無滅火器材(處罰200元/次);
對不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監理方管理的現場負責人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須重新調換新的現場負責人,且必須在48小時內到位(要懂技術、懂施工、并具備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方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監理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簽訂地點: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三技校區家屬院全體住戶電表更換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隊具體施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合約。
一、管理目標
1、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2、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各地政府有關規定安全生產的法規及各項規定。積極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
三、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的管理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其個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強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員發生違規行為,同時確保周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商訂。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0
甲方(項目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項目名稱:裝修施工
施工地點:。
為加強裝修施工場地的消防 安全管理,預防消防事故,保證裝修施工場地相關人身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簽定本消防安全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施工前檢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關規定;
2、檢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規章制度,是否認真落實了逐級防火責任制;特種作業是否做到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門,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等;
3、檢查乙方對本協議書中的規定執行情況;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施工資格,擁有安全技術資質,實行防火責任制,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崗位也要設立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應按規定進行消防申報工作,待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變原設計。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項目,必須征得原設計部門和甲方的同意,并報原批準消防部門審批;
4、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加強對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
5、施工中不得違章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章使用電熱器具。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帶電的部分,電線頭應包以絕緣。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專業電工應持證上崗;
6、電焊、氣焊、氣割作業所用設備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內使用乙炔氣瓶、乙炔發生器、氧氣鋼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非焊工不得從事焊接作業,專業焊工應持操作證,持證上崗;
7、動火前須到甲方安全保衛部辦理審批,未經審批同意不得動火。只能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動火;
8、施工現場不得吸煙;
9、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疏散門前、門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礙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保持防火距離;
10、露天配電盤及開關裝置應有防雨措施;
11、現場臨時照明燈不得任意挪動充當行燈使用;
12、建筑施工現場均應設置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
13、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及倉庫,應按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管理;
14、施工現場每天收工后,應做好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不得遺留火種(特別注意暗火隱患);
15、現場危險作業區域,應做好消防預案指派有安全經驗的人檢查、看守,遇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正確處理;
16、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接受甲方和本地區治安、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認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令其停止施工并報政府消防機關查處;
17、認真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中的各項要求;
18、施工中如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和甲方,不得冒險蠻干;
19、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備料,禁止交叉作業;
20、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動、遮擋原有的消防設施,需要臨時變動的需經甲方書面批準,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擔費用恢復原狀;
22、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23、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火災造成的全部損失;
24、以上僅對乙方的各項義務進行列舉,未能詳盡列明乙方的所有義務。乙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履行審慎注意義務,確保施工單位嚴格依照有關規程施工,預防消防事故發生。
25、乙方違反上述義務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立即改正;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關機關報告。
三、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防火安全負責人(簽字):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20__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_________________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2
發包單位(甲方):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確保施工中人身、供熱和設備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1、工程概況: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責任與權利
1、嚴格審查、選用具有法人資格、相應工程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的施工單位進行相關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檢處,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協調工作。
3、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5、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權對不聽勸阻野蠻施工單位清退出場。
6、甲方對乙方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嚴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施工。
7、甲方質量安全負責人或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熱、供水、燃氣、通訊、電網等設備事故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火災事故;發生施工機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并給予經濟處罰,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其它未盡安全事項,按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安全責任與權利
1、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
a.乙方項目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監人員以及施工人員名單;
b.乙方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c.乙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本項目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3、乙方開工前應簽訂《安全施工合同書》,甲方同意開工后方可施工。
4、項目經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負責人,必須具備本項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識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設施、設備、器材等的使用規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
9、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0、開工前(或增補、調換施工人員時),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或增補、調換施工人員)由甲方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未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視為非施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資格證書。
11、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2、施工現場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備防護欄、示警線、警示牌、夜間設置警示燈。道路刨掘施工時,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刨掘有關規定,必須用硬質圍擋隔離施工現場,施工單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施工。乙方對主材、設備應進行定點放置,放置區域設立警示標志,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等的明顯標志牌,夜間應設警示燈,并派專人負責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設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生的高空墜落、塌陷、倒塌、觸電、高溫中暑、灼(燙)傷、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及可能引起人身傷害的周邊環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和安全防范措施。嚴禁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無安全防護或者無安全防范措施的環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開關、閥門。
15、施工現場的電器操作必須由電工負責,所用配電箱必須安裝合格有效的漏電保護裝置。
16、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應分開儲存,使用時氧氣、乙炔應豎直放置,間隔距離不小于5米;儲存和使用氧氣、乙炔都應遠離火源、電源和陽光直射。
17、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逾期未整改,責令停工整頓,必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或者耽誤的工期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19、乙方應保證工程的安全質量,凡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經分析屬乙方責任的,按工程合同執行。
2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乙方應將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21、乙方在本項目施工期間發生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按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22、其它未盡安全事項,按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四、安全施工處罰制度
乙方同意嚴格遵守《雞西市熱力公司安全施工獎罰制度》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情形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參照《雞西市熱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獎罰制度》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五、違約責任
1、對未簽訂安全施工合同書,擅自施工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未按有關安全施工的規范、規定、要求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擔全部責任。
3、開工前沒有提供開工報告的。
六、其他約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協議順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安全質量處負責人(電話): 工程項目經理(電話):
安全負責人(電話):
安全質量處(電話):
項目負責人(電話):
簽訂時間: 20__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單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處電源。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參數。
2、 甲方應將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并嚴格執行。
3、 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 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并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 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號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 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 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置防觸電絕緣設施,并設專人監護。
8、 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濕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 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范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 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及北京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運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并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的要求,布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文件存檔備案。
4、 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從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4
發包單位: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機械工件噴漆作業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給乙方提供噴漆場地、電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膩子等噴漆所需材料);以及噴漆勞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員隨甲方員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備;噴漆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給乙方承包費。
二、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 乙方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派予的噴漆工作。
(1) 乙方人員在甲方噴漆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護甲方設施,團結工友;節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費及丟失,及時清理現場,愛護環境不得超標排放。
(2) 乙方負責乙方噴漆人員的管理、安技和勞保措施落實及安全培訓,確保乙方人員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病,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負責。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衛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人員的各類社會保險等自理。
(4) 乙方人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人為或失誤造成損壞應予賠償甲方損失。
三、 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依《民法典》處理。
簽字
發包方: 責任人______
承包方: 責任人______
年 月 日
項目部油漆班組安全施工協議 篇15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第二條 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第三條 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第四條 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第五條 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條 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七條 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第二章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第一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條 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第三條 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四條 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第五條 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第六條 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條 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第八條 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第三章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條 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條 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第三條 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第四條 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有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第六條 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第四章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條 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第二條 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第三條 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第四條 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條 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 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司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第一條 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第二條 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條 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六章 安全十大禁令
第一條 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二條 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籃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條 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第四條 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第五條 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第六條 嚴禁在沒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墻面上行走。
第七條 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第八條 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 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第十條 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第七章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勞動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后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第二條 臨時用電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御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第三條 機械設備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第四條 基槽邊防護
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第五條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