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精選3篇)
項目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房屋基本情況
1、項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筑面積為 ㎡。
2、項目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_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項目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項目房屋的管理
1、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項目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并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項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項目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項目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
3、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并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年月日
項目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國 籍: 出生年月: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湖南省懷化市龍門客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懷化市 郵 編:
聯系電話:0745-88333888 傳 真:0745-88339933 鑒于甲方自愿將自己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以下簡稱“托管標的物”) 層 室房屋委托乙方進行經營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經營酒店式公寓或租賃)。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對甲方所購買的該房屋所在的德榮居項目以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對外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房屋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條款:
一、定義
1、標的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 層 室住房(下稱甲方物業)完全及無阻礙的住房占用權及住房使用權,并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全權經營管理該住房及其附屬設施與物品。
2、合同屬性
此合同為甲方完全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2)甲方將托管標的物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委托經營回報。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為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物業的期限。
4、統一標準與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甲方物業全權委托給乙方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管理、維護、宣傳、經營。甲方聲明在合約期內,不對甲方物業自行進行改造、裝修;以及增添或減少物業內部附屬之設備及物品。以保留統一之標準,由乙方全權經營與管理。
5、 委托權限
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業在委托期限內的全部經營與管理,及全權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其行為視同甲方親自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聲明與保證
1、甲方聲明:甲方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業及其附屬設備與物品的無阻礙的占用和使用權的因素。
2、乙方聲明:乙方將本著專業與負責的態度進行經營與管理,并始終致力于使酒店物業達到星級酒店公寓之標準。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委托乙方經營甲方物業獲得投資收益,該投資收益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每年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
投資者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甲方物業建筑面積
收益率= (總營業收入-總經營成本費用) 該酒店總建筑面積 100%如乙方通過受托經營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則超出部分的60%為甲方收益,40%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不足6%時,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果甲方所獲投資者收益超過物業總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償還當年應償還的銀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墊支差額部分;甲方再從以后年度的投資收益中抵償乙方墊支的部分。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請合法會計師事務所核查與乙方受托事項有關的財務賬目、經營數據記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委托期限內,甲方非黃金周入住甲方物業,乙方應確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數為21天;如甲方黃金周(五一、國慶、春節期間)入住甲方物業,則乙方根據當時之房價折算入住天數,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幣 元之客房消費權益。此消費權益可轉讓、贈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享用。
5)甲方免費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業,亦可是同等標準以上的客房。當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業標準以上客房時,其房價折算仍按甲方物業當時柜臺價折算;當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業標準客房時,以甲方入住客房之當時柜臺價折算應享受之免費入住該客房天數。
6)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擁有收回委托物業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自主決定的經營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貸款銀行從委托物業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中,優先扣繳銀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從委托物業的總營業收入中提成5%,作為乙方管理費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從委托物業的營業總收入中提取5%作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權利
1)自主決定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市場推廣政策、服務規范等。
2)有權享有總營業收入5%的管理費用提成。
3)從甲方物業經營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繳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及稅收等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費入住甲方物業時,非黃金周提前7天,黃金周提前30天預約,乙方根據供求情況給予確認,否則乙方不予保證甲方按計劃入住。
4、乙方的義務
1)按高標準管理甲方物業,并確保甲方物業委托經營的回報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如經營回報超出6%,則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如經營回報不足6%,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當年的投資者收益達到物業總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當年應償還銀行按揭本、息時,乙方同意對差額部分墊支,該部分墊支可以從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資者收益中扣償。
3)為甲方在酒店其它項目消費時提供八折優惠,但承包項目與代辦項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間,有償組織適合甲方需要的游覽與活動。
5)依法經營,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準。
6)定期對甲方物業進行維護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總營業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自行承擔因經營活動帶來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
8)按照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建立財會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業主遞送經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年終財務報告。
11)依照財務年度決算,將甲方投資收益扣除本合同規定應優先扣除部分外的凈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業主委員會
1甲方可以與其它業主共同選舉業主代表,與發展商共同組成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2、乙方負責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以便保證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五、所有人與變更
1、在委托期限內,如果甲方將其客房抵押、轉讓、贈送或繼承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簡稱“受讓人”),受讓人便代替甲方成為標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受本合同項下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即受讓人作為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并同時接受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
2、如果發生上述合法所有人變更情況,甲方應將該變更在變更前書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項下其全部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給其任何公司,該公司應能夠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應在該轉讓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
六、租賃禁止
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租賃給任何其他第三方,從而阻礙乙方無阻礙地受托依約經營與管理甲方物業。
七、利潤分配
在委托期內,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凈收益為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應獲得的投資者收益(該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項支出以及甲方應付的各種稅費后的全部凈收益。當年如果出現負收益,則往以后年度遞延,從以后年度的凈收益中沖抵。
八、稅費
在受托經營期間,乙方受托經營甲方物業所應繳納的經營稅費應由乙方代為負責依法繳納,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稅費則由甲方負責依法繳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當事雙方不可預見,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戰爭、地震等天災人禍。
2、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或者造成當事另一方損失的,或者因此增加當事另一方的風險、義務或負擔的,該當事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后可以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或合法依據而隨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引起的責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項下甲方物業的使用權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難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以致無法達到本合同預期目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本合同難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事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關規定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并嚴格保守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機密,防止其他同業模仿抄襲。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簽署。
3、本合同壹式貳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那么這種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條款和條件將不會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的繼續執行。
5、本合同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湖南省懷化市簽署。
甲 方: 乙 方:懷化龍門客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項目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焙踔胁亢透咧胁,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