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通用5篇)
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 篇1
一、實現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部及省廳、處、當地政府部門、現場辦、集團公司及項目部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要求,牢固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加強環境保護是國家和政府的要求,是全體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是造福子孫后代的一件大事,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的思想,加強項目管理,實行文明生產,對于污染環境的廢氣、廢水、廢墟,要實行綜合利用,化害為利;需要排放的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標準;一時達不到國家標準的要限期治理;預期達不到國家標準的,要限制項目的生產規模。堅決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講政治、促和諧、促穩定的高度,把環境保護工作當作事關全局、重中之重的大事抓緊抓好,切實做到環境保護有措施、有檢查,防微杜漸,做好日常各項環境保護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工程建設總目標,營造文明、和諧、安全、環保的施工環境。
二、環境保護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交通部及省廳、處、當地政府部門、營雙項目辦、集團公司及項目部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要求
2、牢記“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思想,積極參加環境保護的各項工作。
3、遵守項目部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
4、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周邊植被的破壞;
不得將污水或廢水直接排入河流中,造成河道沖刷、水質污染。
12、防止水源污染,采取防止噪聲污染措施。
13、加強對施工現場粉塵、噪聲、廢氣、污水等監測和監控工作。要根據監控結果,進行妥善而有效地處理。應與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一起檢查、考核、獎罰。
14、做好生態植被的保護,在施工線路經過的地方,有草原、果園、樹林、農田、濕地等,施工中應盡可能保持原來的地貌特征,對各種生物的棲息地進行完善保護,嚴防破壞。
三、目標責任年度:
自X056山閔路改建工程NO3.2標段開工至竣工。
項目部(蓋章): 責任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 篇2
20xx 年大氣污染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責任書 為建立大氣污染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 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縣委、縣政府 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有關要求,城區街道辦事處與各社區環 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簽訂《20xx 年大氣污染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責任書》。
責任目標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社區成立以主任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大 氣污染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為開展 綜合治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向城區居民和經營業戶免費發放環境保護政策知識明白紙, 同時制作宣傳橫幅在社區居委會顯要位置進行懸掛,從而進一步 提升城區居民和經營業戶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觀念。
三、抓好重點工作 (一)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氣自動監測點(縣環保局)半 徑3 公里范圍內的拌和站實施搬遷。 (二)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氣自動監測點(縣環保局)半 徑3 公里范圍內及重點干道1000 米可視范圍內所有燃煤鍋爐杜 絕冒黑煙現象。 (三)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氣自動監測點(縣環保局)半 徑3 公里范圍內取締所有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分散燃煤設施,實 施清潔燃料置換;取締所有煤炭經營場所、粉性物料堆場。 (四)加大城區建筑施工及娛樂場所噪聲的污染防治力度,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五)取締建成區飲食服務業直燃煤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六)城市集中供暖管網范圍內的供暖鍋爐全部取締。
桓臺縣城區街道辦事處 負責人
社區居委會(單位) 負責人
20xx0xx年3 月28 日
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 篇3
為加強村(居)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及要求,為進一步落實責任,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各村(居)兩委。
二、責任目標:
1、加強集鎮、道路、村莊“五亂”治理,即做到垃圾不亂扔、攤位不亂擺、廣告不亂貼、車輛不亂停、工地不亂象。
2、按照“戶集,村收,鎮轉運、市處理”的要求,全力推進農村垃圾生態處理工程。
3、宣傳到位,有標語、公示、召開廣播會記錄。廣泛宣傳環境整治“人人參與”重要性和 “垃圾生態處理工程”、 “環境優美示范工程”,加強示范建設和創建。
4、推進實施“七進”活動,尤其是“進社區”、“進村莊”、“進家庭”活動的推進。
5、關注民生,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臟、亂、差”突出問題,重點整改;特別是公路沿線、村辦公室周圍、大的院落等。
6、廣泛開展“除陋習,樹新風、提素質”集中治理三亂活動,逐步引導村、本責任片區老百姓養成講文明,愛衛生的良好習慣。
7、按照“四化”要求開展轄區內環境整治工作,促進鄉村人居環境和鄉村容貌進一步改善,村莊、農戶環境整潔,達到五無,即無亂倒垃圾,無亂堆糞土、無亂放柴草、無亂排污水、無敞養禽畜要求。
8、對轄區溝渠、塘堰及小流域進行治理,使城鄉水環境實現“四無一整治”即:堤岸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河中無污泥堆積,飲用水源無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
9、建立、建全長效機制,對各級督查反饋問題第一時間實施整改。
三、責任劃分,以責任區域所分責任段為準。 各村(居)黨支部書記、各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是本村環境治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區域內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整理治理。聯村干部和聯片領導負連帶責任,負責責任落實和監督檢查。
四、對責任不落實及落實不力的將嚴格按照《湔氐鎮實施方案》進行問責,被問責的責任單位承擔主要責任,聯村干部、聯片領導負連帶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政府、責任單位(部門)各執一份,望共同遵照執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 篇4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人居住環境和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國家團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73號令)及《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西湖橋社區范圍內門店業主在經營過程中,所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明確如下。
一、臨街門店經營戶及業主在經營過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誠信,具體內容有:
1、各經營戶業主要做到門店招牌新穎,式樣美觀,內容健康,不侵占、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城市公共及環境衛生設施。發現下水道堵塞,水篦子、下水井蓋遺失或嚴重破損及時向社區報告;
2、保證門前整潔衛生,禁止亂搭亂建、亂貼亂掛、亂潑亂倒,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做到無煙頭、紙屑、果皮、無積水;
3、經營業主維修、建設及改造原因確需占、破道情況,要立即主動向社區申報,并辦理占、破道相關手續;
4、各經營戶需配齊垃圾容器,將日常垃圾收集后,傾倒于公共垃圾收集容器,不亂倒垃圾,做到臨街門店垃圾不出屋,并按時按標準交納環衛有償服務費;
5、不出店占道經營,人行道兩側禁止擺放廣告招牌、燈箱等,禁止超出門、窗外墻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曬衣服、拖把等物品,確保門前車輛擺放有序。
二、環衛部門不履行責任或未按規定時段收集垃圾的,臨街單位住戶可向環衛主管部門投訴,對責任人予以處罰,投訴電話:。
三、臨街門店如不履行責任,違反上述條款,經居民舉報、城管人員巡查或上級領導督查后發現,由社區執法人員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區網格化管理辦公室拍照取證后,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二十七條、《國家團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責成立即整改落實,并處以個人十元至二百元、單位五千元至五萬元罰款。
社區(蓋章):經營業主(蓋章):
責任人:徐海珍責任人(蓋章):
鄉鎮環境保護責任書 篇5
為強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環境衛生與容貌面貌,營造潔凈、有序、優美城市環境,依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人大會號公告)、《城區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政辦發[]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部門一級目標管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對分管職責范圍內的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責。
二、控制目標
一把手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達到市民基本滿意。
三、工作目標
(一)定期研究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進行綜合管理、執法,形成紀要,并將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并作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內容。
(二)加強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管理。按照政辦發[]號文件劃分職責,市容環境衛生日常工作基本達到《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切實履行職能職責: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區(縣)編制區域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城區主干道車行道清掃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無害化處理;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準及規范;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執法管理及市民投訴事項的受理、解決;負責城區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集中收取,會同財政部門擬定資金分配兌現方案;負責對城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負責城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協調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三)建立健全責任體系
環境衛生責任人、分管領導、承辦責任人、作業負責人及責任明確并公示。
(四)完善運行機制
建立動態循環提高的管理機制和績效監督體系及經費保障,能夠確保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履行職責;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擋案,列入干部考核記錄;
投訴舉報制度健全,設有受理群眾投訴的機構,對外公布投訴電話;建立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并實行市容環境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和聽證制度。
(五)加強督辦檢查
制定嚴格的日常檢查、復查制度并認真執行。組織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兩次,每次檢查對上次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所有檢查記錄必須形成詳細的檔案。
(六)加強硬件設施建設
按照十堰市市容環境衛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重點實施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硬件設施建設,必要裝備、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四、考核與獎懲
上述各項責任落實情況,按照“日檢查、周進度、月通報、季公示”進行考評,并根據完成情況實行獎懲。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設局局(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