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纜采購合同(精選3篇)
線纜采購合同 篇1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采購電線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 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電線電纜規格、工程量、單價、合價:
第二條 交貨時間、地點:
1.第1批訂單在20xx年 月 號運至 甲方指定地點,其余按采購計劃執行。
2.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進行簽收。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為合格產品,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方應提供廠家資質、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等證明資料,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甲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2.乙方所供材料及證明資料應符合本工程監理的驗收要求。 第四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銀行轉賬 。
2.結算方式:貨到付清款。支付貨款時,乙方提供相應正規的發票。
3.甲方使用剩余的不影響使用或未拆封的電線電纜,以原價退回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2.乙方按訂單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3.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訂立于北京市通州區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年月日:
線纜采購合同 篇2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 工程施工用電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注:此價已包含制作、包裝、運到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的運費、裝卸費、檢驗檢測等費用及稅金和利潤等,該單價不隨市場銅等原材料價格變化而調整。
第二條 供貨時間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并且符合標準及規范要求。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復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采購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現金支付 ②、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千分之五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五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五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線纜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發展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為基本合同,僅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系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合同的變更、解釋需要采取書面的形式,在雙方的業務往來中,經雙方共同確認之后,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可以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一、供貨規定
1.1雙方簽署本開口合同后,乙方在合同有效內無條件接受甲方供需計劃,參照供需計劃安排生產,制定相應交付風險防范措施并確保100%按期交付。
1.2供貨計劃的提出到交付過程相關規定詳見《供貨計劃》。
1.3由甲方按交付期提前提貨。
二、質量要求
詳見雙方另立的《質量保證協議》。
三、工裝(含模具、檢具、夾具等)要求
3.1外委產品如需甲方提供模具、檢具、夾具(以下統稱“工裝”)的,乙方需簽訂《外委產品的工裝使用協議》,并到甲方工裝、質量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詳見附件。
3.2外委產品中無需男方提供“工裝”的,乙方不必簽訂此協議。
3.3甲方提供的模具需由乙方支付保證金200萬元。
四、產品材料提供及使用要求
4.1屬買賣制外委產品
4.1.1定義:屬買賣制外委產品是指:
A、工裝、原材料或半成品需由甲方提供,且乙方需到甲方處按指定價格購買材料或半成品,制造完畢后,由乙方按合同價銷售給甲方的外委產品。
B、甲方僅提供工裝,乙方負責生產制造(含原材料采購),制造完畢后,乙方按合同價銷售給甲方的外委產品。
C、甲方因無工藝設備或技術,需長期外委但產品路線屬于甲方的產品,如,桿件、厚板料沖壓等產品。
4.1.2外委產品的材料原則上由甲方提供,如屬此規定的,其外委 產品的原材料由乙方到甲方處購買。并承諾在甲方所購買的原材料必須用于生產甲方所外委的產品,不得挪作其他用。其原材料買賣價格按《外委產品價格合同》中核算的價格結算。乙方生產中產生的工藝廢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處理,其廢料價格及價值由雙方約定并在《外委產品價格合同》中抵扣生產成本,其抵扣額由甲乙雙方根據《武鋼外購廢鋼價格表》提供的廢料季度價格為基準進行協商,然后按月結算。
4.1.3外委產品的材料甲方規定由乙方自行采購的,其供貨的產品的原材料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定義材料自行采購合格材料,生產中不得擅自更換材料,否則,需按PPAP流程,重新提供文件。待文件確認后,方可更換。
4.1.4材料付款由乙方支付后提貨。
4.2屬非買賣制外委產品
4.2.1定義:屬非買賣制外委產品是指:
A、甲方因設備或工裝或物流等原因,臨時提出的某工序進行外委,下一道工序仍需回到甲方繼續加工的成
品,如剪切;部分機加、沖壓、焊接、粘接等工序的外委產品(特殊情況除外)。
4.2.2甲方因設備或工裝問題,臨時提出的某一工序外委的沖焊半成品,其材料或半成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加工。乙方加工制造完畢后的成品直接返回到甲方指定地點。如有工序廢料,則由乙方負責返回或按時價處理并抵扣其加工費用。
4.3乙方必須合同有關規定(4.1.2、4.1.3條款)進行采購材料,如有違反,則甲方有權對乙方按材料價值部分的10倍進行罰款,直至取消供應商資格。
五、定價與結算
5.1同一產品雙方以《外委產品價格合同》形式確定價格且在約定有效其內作為結算價格,約定有效期內雙方有變更要求的,再行談判,重簽《外委產品價格合同》,原價格合同自動失效。價格有效期內甲方若發現乙方的合同貨物的價格高于國內市場價格或目標票價,或甲方應市場要求需下調配套件價格時,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義務同步下降合同貨物的價格。
5.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貨物的成本分析清單,以顯示貨物的成本構成,供甲方參考。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價格是同期國內最低價,否則一經甲方發現,乙方除返還已供產品的差價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已供貨價值的30%)。
5.3“工裝”由甲方提供,所有權在甲方。其運輸費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5.4勞務加工費用按甲、乙雙方商定的產品價格結算(產品價格合同附后)。在此合同框架內,甲乙雙方可以以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的零件加工明細表來規定加工零件的品種、數量、價格等,零件加工明細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5加工費按月結算,乙方持甲方簽收的產品入庫驗收單到甲方財務部按合同規定結算。發票必須在當月20日以前送甲方財務掛賬。
5.6甲方在入庫驗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已提交相關發票之日起的第四個月上旬(105天)后付款。但如甲乙雙方未簽訂供貨合同,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貨款。
六、保密及產品條款
6.1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他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信息有保密的義務。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及技術資料、圖紙所產品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乙方不能將配件或產品提供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職工及相關協作廠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6.2如有泄密情況發生,一經查實,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有權就乙方泄露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賠償,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3甲方的公司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于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合同解除后,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本條之上述任何條款,在雙方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后5年內有效。
七、質量保證及環境保證體系
7.1乙方應按照甲方建議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作為全面履行的一部分,質量保證體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質量控制、檢測手段和記錄,以保證為甲方人急偎親匠產品是合格的,甲方此進行檢查考核。對于檢查與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供貨,直至乙方完全整改,達到甲方的要求為止;若整改連續2次不達標,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的經濟損失做出任何賠償。
7.2乙方提供產品、服務、活動應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及甲方制定的環境方針,本著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思想,努力使用環境得以改善。對已通過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的供應商,甲方將予以優先考慮,甲方有權不定期的對乙方的環境進行現場評價。
八、解除合同
8.1甲方在經營困難時,可與乙方隨時解除合同。
8.2乙方在每批供貨產品的不合格率達到當批供貨量的1%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3乙方無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訂單供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乙方報價明顯高于市場實際價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8.5若甲方要解除合同,應在解除合同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經協商同意后,以書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應歸還甲方的技術信息資料及其他財產。
8.6乙方未通過甲方組織的年度供應商體系審核(參照TS16949:20xx)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7乙方同意:甲方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之后,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8.8乙方從事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9如乙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九、廉政條款
乙方同意:乙方不得為供貨份額、價格、結算等事項對甲方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社或暗中給予回扣、傭金、有價證券、實物或其它形式的好處,否則不論數額大小,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按乙方當年已供貨額(含當年已結算及未結算部分)的10-30%。對于此項違約金,甲方可以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十、違約條款
10.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供需合同供貨,如因此造成甲方工廠的停產或欠產,應承擔全面賠償責任。
10.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承擔全面賠償責任。
10.3如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當時有效的中國人民銀行的延期付款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之有關的爭議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的,應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條款
12.1甲方工作人員以甲方名義與乙方簽訂合同時,除非甲方書面進行有關的授權并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否則這些合同對甲方無任何約束力。乙方由此發生的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據此向甲方索賠。 12.2對于本協議項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項違約金,甲方均可在應付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12.3乙方若出現不能按本傾情供需合同和口頭要貨要求正常交貨;或者出現 設備、工裝、質量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本公司產品停產時,必須及時將《外委單位重要信息報告單》以傳真形式發到甲方,因信息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另外,甲方每季度對乙方的交付、供貨產品質量等業績進行綜合評分,并根據乙方評分業績情況,甲方每季度或半年對乙方供貨額進行調整。
12.4乙方供貨后,乙方同意將正常供貨3個月貨款作為履約保證金。當乙方貨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不足部分用履約保證金進行充抵。履約保證金不足時,從后續貨款中優先補足。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時,履約保證金將用于支付乙方因質量問題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應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對于履約保證金的剩余部分,甲方將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18個月后退還乙方。
12.5本合同為年度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有效,有效期為當年度1月1日是起至12月31日止。
十三、合同附件及附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外委產品
的工裝使用協議
附件四:技術協議
附件五:外委產品價格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