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街店鋪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小吃街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
頂讓方: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與年月日前將位于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甲方與房東簽訂了租憑合同,合同到期月租為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厲行租憑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預付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如乙方能正常經營到年月日剩余租金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第五條經營期內由乙方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30%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房東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乙方全部的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后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元轉讓費
第八條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小吃街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2
店面轉讓合同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_______服飾廣場____號的店鋪(原為: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交店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市場管理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預付轉讓定金元,在店鋪正式交接之前,如乙方反悔,則不得討回定金,歸甲方所有;如甲方反悔,則承擔違約責任,返還3倍定金(__________元)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二方各執一份,自屬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小吃街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商鋪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于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 年 月 日前將位于商鋪{面積平方米 }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 年 月 日,月租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按時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10%,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后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并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商鋪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