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三方勞務協議(精選3篇)
學校三方勞務協議 篇1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單位隸屬
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聯系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說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在備注欄內注明。
三、備注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注: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戶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后,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于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后,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后,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于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后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簽章) (簽字)
學校三方勞務協議 篇2
一、貴公司可以將非專業性質的勞務用工通過勞務分包形式發包給具備資質的勞務公司。
參照國務院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
將其承包工程
完成的活動。 由此可見,承包方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注:該分包特指純勞務作業,不涉及專業性操作),此行為不屬于違法再分包。故貴公司可將工程中的純勞務作業通過勞務分包形式發包給具備資質的勞務公司。但特別提醒,不能分包給個人,因個人不具備用工資質,最終應由貴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和用工風險。
1、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以及風險防范。
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對勞務作業分包的13個種類及其相應的資質標準作了明確規定。貴公司在進行勞務發包時應對每種作業的勞務分包人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標準及作業的具體范圍予以審查。
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同理,一旦勞務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資質則勞務分包合同無效。根據《建筑法》第29條第2款規定,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需要說明,無論分包是否合法,這種連帶責任是不能免除的,所以公司對分包單位要加強管理監督。
貴公司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一定要對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具體可從勞務分包企業的工商登記、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勞務資質證書等情況入手.
2、純勞務分包合法,涉及主體范疇的分包為違法,分包僅限一次,不得二次再分包。
法律規定勞務分包是指分包純勞務作業,即通常所說的包清工,但隨著建筑工程規模的日益擴大,勞務分包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包清工,而是伴隨著材料采購供應、施工、安裝的分包。這就可能被認定為實質上工程再分包合同,則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
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
3、勞務人員傷亡的風險防控
實踐中,由于勞務分包企業的管理不規范、相關人員安全意識淡
薄等諸多原因,導致勞務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而此時作為勞務作業的發包人必定深陷糾紛之中。
所以,建議貴公司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盡量做到:(1)、要求勞務分包企業與實際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合同、購買保險并報公司備案;(2)、即使沒有分包給有資質的企業,寧愿選擇掛靠勞務公司的個人進行施工,也不要直接與個人簽訂勞務分包協議。
4、已經確認違法分包,業主可以選擇解除總包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二、公司若將勞務分包給個人,請完善相關用人手續,對外形成合法的勞動關系。
公司如果將勞務分包給個人系違法分包,為了避免由此導致的法律風險,建議公司直接與個人簽署用工合同建立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但是為了避免今后個人向公司主張勞動者權益,建議在簽署用工合同的同時還要簽署一份內部協議載明“用工合同實為無效,雙方并
無勞動關系”。(但內部協議僅限公司保存)
購買保險,并不是構成勞動關系的法定要件。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需要說明一點,這只能規避來自業主方面的法律風險,也就是只可以借此向業主證明沒有將工程違法分包而已,但不能規避施工人員本身的風險,比如工傷,無論簽署的是分包合同還是用工合同,只要施工人是個人,均由公司對外承擔責任,因為個人不具備用工資質和施工資質。
三 公司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種可采取勞務派遣的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勞務派遣不同于勞務分包,勞務分包的主體必須是勞務公司,其人員也是勞務公司的人員,公司與勞務公司之間是分包的關系,但勞務派遣是公司的合法用工方式,不是分包。具體操作方式為:公司選擇有派遣資質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合作,勞務派遣單位給公司的項目派遣員工,公司按人頭數給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派遣費用。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聽從公司的安排,和公司本身的員工沒有區別,只是人事關系建立在勞務派遣單位而已。通過勞務派遣形式用工,公司與勞動
者只存在用工關系而非勞動關系,涉及勞動權益的工資、社保、經濟補償等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這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用工成本和風險。但要注意,這些派遣人員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開展工作。如果公司要將個人分包的行為合法化,也可要求實際分包的個人以勞務派遣的形式進場,但須有勞務派遣單位的名
公司主營業務、主體工程的作業,建議不要采取該種方法。
綜上,合法的勞務分包應該注意以下幾點:(1)除非承包合同明確約定,否則分包須報業主同意(若業主不同意,也可以勞務派遣或公司員工的身份進場,這樣就不存在分包情形);(2)分包僅限非主體方面的專業性分包和勞務分包,不得涉及主體施工部分;(3)選擇有資質的勞務公司或者掛靠有資質的勞務公司的個人進行分包;(4)加強對分包方,因為承包方與分包方對業主承擔的是連帶責任。
學校三方勞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閬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修建辦公樓(工程)勞務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1.包人工土方清基回填夯實土方。
2.包本工程主體、地坪、鋼性防水、附屬設施混凝土澆灌。
3.包本工程主體和附屬設施模板制安和拆除。
4.包本工程主體和附屬設施各種砌塊的砌筑、抹灰、貼面。
5.包本工程主體和附屬設施的鋼筋制安。
6.包本工程主體和附屬設施內外架搭拆,安全防護設施鋪設。
7.包本工程臨時設施搭拆和文明施工現場清潔。
8. 包交工驗收時的建筑物室內外和附屬設施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從基礎土方開挖至土建全部完成工期為6個月,總日歷天數
180天;
2、乙方必須組織一批思想素質好、技術過硬的工人,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內的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包括法定的節假日在內)。
3、在農忙期間,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確保甲方要求的節點工期;若節點工期不能保證,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在每月結算時直接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規范驗收標準。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現場施工員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乙方進場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應對乙方做作業人員進行施工質量要求、安全操作規范、現場文明生產等工作進指導、檢查和督促、并做好記錄。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規范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安全事故、的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工期拖延一天罰款1000到晚元)。
3.乙方應配備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員各1名,(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6.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責任書》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完善福利2保,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
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7.為其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8.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甲方對乙方應做好進場后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形成記錄。
2.乙方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施工生產,做好施工范圍的安全防護措施(搭拆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欄桿、張設安全網),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經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
3.乙方人員施工,必須佩戴自身的安全防護(安全帽、安全帶等),確保安全生產。
4.乙方人員高空作業,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同時,必須采取相關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值勤,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5施工過程中,若乙方人員違反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甲方按照《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違規處罰規定》進行罰款,罰款的金額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6.乙方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若乙方違規操作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周邊的一切安全防護,乙方不得隨意拆除和移動,如施工確實需變動的部位,必須報告甲方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且變動后立即整改;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對產生后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 文明施工:
1.乙方應按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的標準,每天做好施工生產現場的保潔文明工作,并達到甲方的要求,由此發生的人工費用已包含在雙方確認的本合同單價中。
2.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圍每天必須達到文明工地施工的標準,經整改后仍不能滿足甲方驗收要求的,甲方可直接另請他人代工,發生的人工費以每工日50元計算,且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應保護甲方用于工程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設備,如乙方對設施和設備有人為的損壞,乙方對損壞的機械和配件等應修復或賠償,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第九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按施設計工圖的建筑面積為依據,每平方米單價 元。承包總金額: 元。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現場管理員工資等費用: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周轉材料的領用、裝卸、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范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內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結算款的 80%。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交工驗收后達到合同要求付清。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圍、期限為:6個月。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約定的各項條款,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后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