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長崗位職責(通用4篇)
學校校長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負責國際學校中學部的全面管理,保障學部工作的不斷發展,推動本學部為學校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負責中學部教師隊伍的培養和管理,監控教學質量,指導學部的教育教學工作,推動教學質量的不斷提升。
3、掌握本學部各學段課程和教學要求,熟悉本學部課程與國外課程的異同,對北大公學課程體系能進行有效實施。
4、妥善處理學部、家長、學生及學校的多重關系,使學部有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和較高的辦學滿意度。
5、進行學部的學風和校風建設,開展宣傳工作,積極拓展學校招生渠道,使學部保持合理師生比例,促進學校業績提升。
任職資格:
1、本科以上學歷,至少10年以上教育相關工作經驗,在校長崗位上有突出的管理業績,有研究生學歷和國際學校教學管理經驗者優先考慮。
2、有國際視野,對國際教育市場及國際教育發展趨勢有一定了解,有較好的英語基礎。
3、有高度的工作熱情,良好的職業道德,務實的工作作風和遠大的教育理想。
4、在本學科教學中是領軍人物,善于開展教學研究。了解現代前沿的教育教學及管理理念、思想,掌握與教育相關的基本法律法規。
5、有較強的判斷、決策、計劃與執行能力;善于與人溝通,有較強的親和力;注重合作,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和引領團隊的能力。
6、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氣質好,具有較強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男校長年齡在55歲以下,女校長在50歲以下。
學校校長崗位職責 篇2
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受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委托,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學校工作,對學校負有全面領導責任,具有在教育、教學重大問題上的決策權和日常行政工作中的指揮權。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認真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依法治校,努力提高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
2.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和實施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經常檢查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認真總結學期、學年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3.主持召開學校辦公會議和行政會議,研究學校工作,決定重大事宜,并經常向上級政府、行政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4.領導學校的政治思想、教育教學、體育衛生、總務后勤、安全保衛、勤工儉學及教職工聘任、培訓工作。
5.負責健全學校行政指揮系統,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6.保障教代會行使自己的職權,在決定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關心群眾生活,努力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7.處理學校公共關系,保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組織制定教職工考評標準和辦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作出正確評定,并據此對教職工進行職稱及崗位聘任和獎勵。
學校校長崗位職責 篇3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維護學校的正面形象,建立和相關政府機構的溝通聯系;
2、推進學校的規章制度,督促反饋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
3、參與教學團隊的指導、培養與管理,提升教學質量,減少退費率;
4、負責組織專家團隊定期給在崗老師培訓;
5、負責教師管理、學生管理、班級管理工作,協調解決;
6、參與教師的評估研究工作,提出改進方案。
要求:
1、至少10年以上教學管理經驗有校長證書;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會英語的優先;
3、有籌辦雙語學校經驗的優先;
4、有豐富的師資開發經驗及管理教師團隊經驗;
5、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負責。
學校校長崗位職責 篇4
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的運營管理,包含團隊建設、課程管理、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招生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并完成集團下達的學校發展目標及任務。
2、帶領招生團隊完成年度招生目標,建立多維度招生渠道。
3、帶領教學團隊組織教學及課程研發,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4、建立健全學校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并不斷規范,制定和執行相應的監督和考核標準,確保教育產品和教育服務質量。
5、制定和監控學校的年度費用預算,按照集團要求制定并組織實施財務預算方案,對各項財務目標負責,達成年度經營目標。
6、塑造學校形象,做好對外宣傳,處理好各方關系,組織及監管日常溝通,擴大學校影響力。
7、審批年度部門工作計劃,并按計劃主持召開校務會議等。
8、定期向集團匯報學校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件。
任職要求:
1、8年以上學校運營工作經驗,5年以上管理經驗,有籌辦學校經驗者優先,有校長證書。
2、碩士學歷以上,優秀者學歷可放寬至本科。
3、具備優秀的運營管理、拓展能力、執行能力及團隊建設能力。
4、有豐富的師資開發經驗及管理教師團隊經驗;
5、認可集團文化及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