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乙炔購銷合同(通用3篇)
氧氣乙炔購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氣體銷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機械
一、甲方長期包質保量供應乙方所需的工業氣體,不得有誤而影響乙方乙方的工業生產。
二、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乙方長期使用甲方氣體,甲方不收取所有氣瓶的租金,乙方必須付給甲方氣瓶押金壹萬整。
三、甲方所供應的氣體價格,氧氣以每瓶30元結算,乙炔以每瓶90元結算,二氧化碳以每瓶90元結算,丙烷以每瓶260元結算。并且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做到月月清帳。
四、本協議簽訂起,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本公司銷售的任何工業氣體。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自遵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須賠償未違約方現金貳萬元整人民幣。六、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另協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氧氣乙炔購銷合同 篇2
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氧氣每瓶單價10元(含17%增值稅),氮氣每瓶單價25元(含17%增值稅),乙炔每瓶單價55元(含17%增值稅)。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執行相應現行國家標準(氧氣GB/T3863-1995、乙炔GB6819-20xx、氮氣GB3864-1996)且符合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體系認證要求。
第三條 交貨時間及地點
賣方在11:00前接到買方電話通知,下午16:00前送至 河北 省 市 平泉 縣 楊樹嶺 鎮 耿家溝 村 平泉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指定地點;在11:00后接到買方電話通知,次日8:30前送至 河北 省 承德 市 平泉 縣 楊樹嶺 鎮 耿家溝 村 平泉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指定地點。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達到站(港)和費用負擔
賣方使用運危險品的車輛運輸;運輸費用及裝卸費由買方負擔。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買方提供氣體瓶;如需對氣瓶進行修理時,賣方提前通知買方,經買方同意后進行修理,因買方原因造成的`配件費、修理費等維修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方法及驗收標準
買方按第二條標準驗收,且氧氣、氮氣每瓶氣體壓力不得低于12 Mpa,乙炔每瓶氣體壓力不得低于1.2Mpa,重量不能少于3kg。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每月20日對賬,以實際送貨數量結算,賣方將17%增值稅發票22日前送到買方,買方次月付清本合同總金額。付款方式:電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數量交貨,每次向買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并承擔對買方所造成的損失。貨物在交付前的`一切風險由賣方承擔。賣方如未按國家相關規定運送貨物,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買賣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一式七份,買方六份,賣方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以打印體為準,單方涂改無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了解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相關條款無需特別標明,買賣雙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產生的風險及承擔的責任。
需方單位:
供方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氧氣乙炔購銷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經供需雙方代表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氧氣、乙炔購銷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數量、單價
1、數量:以實際使用計劃供應的數量為準;
2、單價:氧氣:人民幣25元/瓶;乙炔:人民幣85元/瓶;二氧化碳:人民幣35元/瓶。
3、以上單價含稅、裝運費。
二、質量技術標準及要求
氧氣壓力不低于115Mpa;乙炔不低于3.5kg;二氧化碳不低于15kg。供方提供的氧氣、乙炔、二氧化碳瓶必須是經過年檢合格。每個鋼瓶必配防震圈,鋼瓶帽。
三、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料庫,運輸費用及一切安全責任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
貨到工地后由需方材料人員根據壓力表顯示數據收貨,達不到標準的由供方負責自費退換合格產品。
六、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憑需方現場分部簽收的單據,在每月21日前與需方核實后開據稅務發票進行掛賬結算,次月15日前給予料款支付。
七、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需方提交的書面月計劃,保證需方的供貨數量和供貨時間,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0.5%每天支付給需方違約金;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結算付款期限向供方結帳付款,視為需方違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3、違約依據以雙方共同認可簽認的有效依據為準。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方有權中止合同
1、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達不到需方要求的;
2、合同簽訂后,不能按時供貨,造成需方停工待料的;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合情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申請需方單位法人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結果雙方服從。
十、其它約定事項
1、需方提前12小時通知供方。
2、供方給需方提供的產品有質量異議時,供方應接到需方通知后4小時內負責把不合格產品從需方清理出場,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同時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供方提供給需方的氧氣瓶和乙炔瓶(供方提供給需方氧氣瓶和乙炔瓶各不低于十五個)不收取租金。
4、合同所有頁碼無騎縫章無效;
5、氧氣、乙炔瓶每個押金500元,需方結束使用后由供方退還押金,如需方丟失則每只鋼瓶賠償供方550元。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供需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只對供需雙方,與第三方無任何關系;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一份,需方兩份。
需方:供方:
張唐鐵路項目經理部三分部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