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協議書(通用5篇)
遺產協議書 篇1
第一繼承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二繼承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繼承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繼承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結婚的,第二繼承人隨母到呂家,當時是兩周歲,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結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繼承人。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結婚后,于一九年建筑磚瓦結構房三間。于二0 年 月被繼承人去世,但其遺產沒有繼承,第一繼承人又與她人結婚。關于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三位繼承人達成繼承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間房屋是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的夫妻共有財產。被繼承人去世后,一間半房屋是被繼承人遺產,另一間半房屋是第一繼承人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一間半房屋是遺產,依法應當由三位繼承人均等繼承。
三、第三繼承人出具書面贈與協議,她依法繼承的被繼承人房屋的遺產份額,贈與第二繼承人。所以,第二繼承人應繼承一間房屋,第一繼承人應繼承半間房屋。三位繼承人均同意。
四、第一、二位繼承人經過協商,確定被繼承人的一間
半房屋歸第一繼承人,第一繼承人給第二繼承人一間房屋的價款。即一間半房屋兩人商定價款時壹萬伍千元整,所以一間房屋的價款第一繼承人給第二繼承人壹萬元整,此繼承事務完結。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繼承人
第二繼承人
第三繼承人
月 年 日
遺產協議書 篇2
甲方: ,系丙方之母。
乙方: ,系丙方的同胞兄弟姐妹。
丙方:
因權利人___去逝,現將有關登記在其名下的 處房屋贈與、繼承事宜,經各方協商同意,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狀況:
1、該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剩余面積系丙方出資添附。
2、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登記所有權人___________。
3、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土地狀況詳見有關部門測繪圖見附
現戶主:__妻:
現住__號,經房主__與妻子商議,將__院子由其子女所##繼承
并修善改造:
繼承
人:長女:__ 二女:__ 三女:__ 四女:__ 父母雙方與其子女一致商議通過##繼承 贍養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無任何理由推托贍養義務,共同料理兩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終。
二、房屋改造為一門四戶三層格式,面積勻等,每戶現定價為起始10萬元,(注:工程錢不夠時再平均續拿),面積按院內實際尺寸為準。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國家及開發商拆遷,每戶房屋賠償面積為(90-100平方米)范圍內,不能無理取鬧。
四、每戶賠償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積按國家和開發商所開發的價格折合人民幣,為兩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占強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處,與事要共同商議,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轉讓變買。如私自轉讓變買,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權收回。
七、以上商議以由父親__,母親長女:__夫:__二女:__夫:__三女:__夫:__四女:__夫:者__共同商議表決無異議。
八、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蓋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簽字:
年月日
遺產協議書 篇3
遺產繼承協議書最好還是請律師代書。要是真要自己寫,下面提供這個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比較簡單,你可以自己填充:
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繼承人:___,女,生于_ 年_月_日, 被繼承人之母,退休職工,現住_
繼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繼承人之妻,現住_。
繼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繼承人之女, _校學生,現住_
遺產人(被繼承人):___, 男,生于_年_月_日,于_年_月_日在_地意外身亡。
我們是___的母親、妻子和女兒,是其法定繼承人,本著簡單方便經濟和睦的原則,經全體家人協商一致,對___的遺產達成如下協議:
1.女兒___放棄股票繼承權。妻子___放棄股票繼承權,同時將自己擁有的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贈予母親___。即母親___繼承___全部的股票,并委托___(遺產人的弟弟)負責操作交易,轉交母親___。
2.母親___放棄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遺產(房產,公司,存折等遺產),由妻子___和女兒___繼承。
3.此前所有有關遺產分割的協議及條款作廢。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四份,協議人各執一份。
相關法律法規: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系的確定,則是依據《婚姻法》所規定的親屬關系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遺產協議書 篇4
茲有浙江省臨安市肇村村民吳小法,于20__年2月26日醫治無效去世,因病期間無法清楚語言表達,未留下任何遺囑。
吳小法,趙建容家庭共有財產如下:
1、肇村呂家8號房產;
2、肇村磚瓦廠總資產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3、臨安雄業氣瓶檢測有限公司總資產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4、臨安彩霞印花有限公司總資產三分之一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吳小法配偶趙建容對以上家庭共有財產有50%所有權。家庭共有財產的作為吳小法的個人遺產按繼承法規定,由第一法定順序繼承人繼承。吳小法配偶趙建容女兒吳顏、兒子吳彬都是第一順序遺產繼承人,原則上三人繼承份額相同,經協商決定:女兒吳顏、兒子吳彬放棄繼承,故吳小法遺產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項財產均歸趙建榮所有。吳小法生前個人債務由遺產繼承人趙建榮償還,但以吳小法個人遺留的財產為限承擔,吳小法與趙建榮共同債務由趙建容償還。
此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簽字后生效,對吳小法個人遺產的處分以此協議為最終處理協議。
三方簽字處:
見證人簽字處:
20__年5月1日
遺產協議書 篇5
遺產分割協議書
被繼承人:
繼承人:___ 系被繼承人之_,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___系被繼承人之_,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___系被繼承人之_,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___ 系被繼承人之_,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于_ 年 _月 _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于被繼承人之妻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
一。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
五、位于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于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