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精選3篇)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1
入股方:
住所:鎮村組
受讓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鎮村組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股。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
地塊名稱:面積:
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合計畝畝
含地上附著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年,即自 起至 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即合計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權紅利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上述股權紅利后,不再繼續分紅,甲方的繼承人也不得繼續主張股權紅利。
四、支付時間
上述股權紅利分次支付。于 日前支付元;于 日前支付元;于 日前支付元。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經發包方同意并甲方所在地鎮土地流轉交易服務分中心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集體織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國家各類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以及有關救災款等,相關手續和責任利益分攤按約定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惡意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鑒證、備案后生效。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在地村組集體組織、市、鎮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住址:地址:
簽約日期:鑒證單位:
鑒證人:
鑒證日期: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2
一、入股面積
入股面積以《土地承包證》所記載的面積為準,甲方將紅旗村委會六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___水田畝,旱地畝,從事生態農業開發項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確定的土地扭轉價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發給農業合作社股份登記證。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為限。
四、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經乙方允許后,可在原土地上進行耕種,但需符合乙方規劃。
乙方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甲方人員。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六、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入股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紅旗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3
一、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價按股份享有對土地的使用權和承包年限內的所有 權, 并按所投資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運營所開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經常不定時到現場進行辦公以解決問題。
三、合作各方的責任 合作各方的責任: 合作各方的責任 1、a 負責全局的管理和調度,根據前期的運作經驗作出以后的大體 工作方向,負責當地民風、民情、民事考察和處理。以前經營成果作價 45 萬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現金作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東的名義負責“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對合作事宜的資金 走向、流動、使用做出明確的安排或意向。負責正常合作條件的資金統 籌安排。 3、c:負責“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對“基地”管理人員的使用有 明確計劃和安排, 對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確的措施和建議。 保證 “基地” 的生產管理正常運作。每個生產忙季都需有一段較長時間駐地辦公,進 行現場管理。 4、d:以 20 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現金作為股金入股合伙 人。負責“基地”生產技術;負責安排一位技術扎實、為人可靠的技術 人員到位,長期駐地管理;負責苗木的生產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權利 合作各方的權利: 合作各方的權利 c: d: 合作各方在精誠合作的基礎上,實現共同目標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獲得利潤,由此明確各方的權利。 1、a:協議生效前的所有農作物收益歸其支配,完全歸其所有。現 場地內的苗木基礎設施、生產機械和工具等物資歸“基地”集體所有, 屬于合作體的共同財產。 在“基地”收益償清合作各方所投資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開支后,按所占股資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紅利。 2、b:對資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絕對的監督權和建議權。 “基地” 在償清各方所投資金,并留足“基地”正常開支后,按比例分得紅利。 3、c:享有各股東協議的 10 份股權(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權利和責任,在“基地”收益償清各現金 投資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開支后,按其合伙人名義下的股份分得 紅利。 4、d,權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紅。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財產——基地 合作各方對“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權和共同的責任權。合作各方 必須全心全意經營,使之早日正常運轉,早日盈利。 必須明確的是,經營所得在償清各投資人后,基地的所有財產歸屬 合作各方的集體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資資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變動 可在償清所有投資后另立協議。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時間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礎已不存在,則由各方協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關系和義務。并由實際發生的具體情況決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財產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沒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礎,則各方友好協商對當前 財產的作出合理評估或妥善處理。按比例償還各投資人的資金,不足按 虧損處理。
七、合作集體—基地的具體管理辦法。 合作集體—基地的具體管理辦法 合作集體 由合伙集體共同協商,另行出具一切實可行的辦法,由專人負責付 諸實施。
八、協議的生效 協議的生效 合作各方簽字認可后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紅股資比例: a(a) 肆拾貳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