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銷售代理合同(精選3篇)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銷售甲方或甲方總代理產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轉移給第三方銷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須出自正規廠家(必須提供廠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檢測報告),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
三、進店費用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不收進店費用。
2.乙方要收進店費用,進店費用形式為: 。
四、結賬方式分為三種:
1.現結(貨到驗收無誤后當時結賬),甲、乙雙方指定結賬聯系人。
2.壓批結(每次貨到驗收后結上一批貨款),甲、乙雙方指定結賬聯系人。
3.月結:甲、乙雙方約定月結賬期為30天,對賬時間為每月 ,結賬時間為每月 。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且約定結賬期,如乙方連續二個賬期未給甲方結賬,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貨款 %的違約金。
五、乙方必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訂貨,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詳細說明所需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嚴格保證商品質量和供貨時間,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銷售當中出現質量問題,經確認后,甲方有義務進行調換和回收,因質量問題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自費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貨地點,經乙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無誤后,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認可,雙方的債權債務隨之產生,在結賬時以乙方收貨人簽字的送貨單為結算憑證,甲方任何未在送貨單上簽字的人員都無權與乙方進行賬務結算。
八、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出現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與消費者的糾紛或因國家有關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工商部門)抽查而產生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且由甲方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處理的,甲方不承認處理結果。
九、甲方如不按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及延誤工期而實際產生的全部費用。
乙方如不按期付款和提供訂單信息造成甲方受損,除第四條里面約定的違約金外,還要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賬務一次性結清。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續約,可在合同期滿前15日協商確定。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2
供貨方: 商南縣金絲茶業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代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商南縣金絲茶業發展有限公司因市場拓展需要,通過市場考察,認為乙方在市場區域內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現同意乙方作為甲方產品在該區域的代銷商。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代銷產品及品牌
商南縣金絲茶業發展有限公司所生產的“秦露”牌金絲系列茶葉產品及土特產品。
二、年銷售任務:扁形茶 公斤,毛尖 公斤,烏龍公斤,炒青 公斤。
三、供貨價格:按甲方統一制定的出廠價供貨。
四、供貨方式:甲方統一送貨到乙方門店或當地車站。
五、代銷薪酬兌付方式
按銷售額返利,實行多銷多得。
1、甲方按乙方銷售額的實際回款的 %實行返利;
2、乙方完成年度代銷任務,甲方按年度回款總額的%,進行返點;
3、乙方未完成年度代銷任務,銷售業績每下降年度任務10%(不足10%按10%計算),在全年總返點%的基礎上,返點下降1%點,以此類推;
4、乙方超額完成年度任務的超額部分,甲方獎勵乙方1%的返點;
5、所有返利及返點均以實物形式兌現,即以甲方產品形式兌現。
六、貨款結算辦法
1、按送貨批次結算貨款。即第二次送貨時,乙方必須結清上批已售產品的貨款;
2、結算時,甲方不提供正式發票,如乙方確需甲方提供發票的,由乙方承擔4%的稅款。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甲方運送途中貨物損壞有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在乙方代銷區域內開展各項產品營銷和宣傳活動,提升產品品牌影響;
3、甲方可視乙方信譽情況為乙方鋪貨,但不超過年度任務額的30%;
4、乙方必須保證在經營甲方產品過程中,要誠實守信,不得摻雜使假,危害甲方聲譽;
5、乙方有義務及時反饋產品市場銷售信息給甲方,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損壞、鼠咬、霉變等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回款,不得拖欠;
8、如需補貨,乙方必須提前3天通知甲方供貨;
9、甲方所發出產品,一律不予退貨,但可根據市場銷售情況,調劑不同品種。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甲方產品過程中,不得低于甲方產品出廠價銷售;如發現一起,由乙方按照出廠價和銷售價的差價的10倍賠償甲方;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摻雜使假危害甲方產品聲譽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即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供貨方:商南縣金絲茶業發展有限公司(蓋章)
代 表: (簽章 )
代銷方: (蓋章)
代 表: (簽章 )
簽訂日期:年月日
飲料銷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名稱:
地 址:
乙方名稱: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擴大合作的真誠愿望,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擬定本協議,幷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第二條 委托內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代理銷售及招商工作
代理銷售、招商標的:甲方將“東方@嘉年華”二期未銷售商鋪委托乙方銷售、招商工作。具體房源以甲方書面提供確認為準(見附件一),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作調整。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
第四條 銷售、招商目標
1、銷售目標:現金收入
2、招商目標:實現招商(所有商鋪,除一樓門面房)。
第五條 銷售、招商傭金:
1、銷售傭金的確定與結算:
①傭金包括銷售所需的工作人員的工資、交通費、差旅費、餐飲費、通訊費、食宿費等一切費用。
②銷售傭金的確定:
銷售率達30%時,按實際到賬現金的1%提;
銷售率達50%時,按實際到賬現金的1.5%提;
銷售率達80%時,按實際到賬現金的2%提;
甲方在乙方銷售過程中承擔推廣所需廣告費用,乙方應對市場調查定位及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方案,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③溢價的確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可銷售單位的銷售基價(甲方在銷售過程中有權提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實際銷售價格超過基價的,乙方按超過部分實際銷售現金收入的10%作為溢價分成,溢價部分不再提取傭金(銷售基價應以甲方提供的當期基價為準)
④銷售傭金結算依據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依據,根據實際房款到位現金結算,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付傭金及溢價分成,同時相應調整當階段的銷售進度,買受人因對《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而支付甲方的違約賠償金,雙方按五五分成,乙方不再計提傭金。
⑤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報表,甲方于次月的10日向乙方支付前一月傭金的40%和溢價分成的40%,其余的作為乙方履行該合同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乙方累計完成銷售目標后一次性支付。
⑥乙方應按甲方的需求開具正式發票向甲方結算傭金,開具發票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招商前期費用、傭金的確定與結算:
1、招商傭金的確定:
①傭金包括銷售所需的工作人員的工資、交通費、差旅費、餐飲費、通訊費、食宿費、廣告費等一切費用。
②代理傭金:招商代理傭金總額為租賃合同第一年房租的十二分之一,即第一年房租的一個月租金。
③溢價的確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基價,實際成交價格超過基價時,乙方按超過部分實際現金收入的10%作為溢價分成。溢價分成不再計提傭金(年租金基價原則按房價的12%計算)
2、招商傭金的結算依據:以客戶簽訂甲方提供的十五年期《租賃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開具發票向甲方結算招商傭金,開具發票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銷售、招商的階段性最低標準:
第一階段: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完成
第二階段: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完成
第三階段: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完成 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能低于以上目標,如乙方未在約定的日期實現上述目標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幷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另行與第三方簽訂代理合同。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項目之有關資料,幷保證資料的正確性,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銷售、招商提供方便。
3、甲方有關人員有權參與乙方為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操作思想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4、對乙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表、認購書格式、付款方式、招商、銷
5、甲方負責收取房屋定金及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及辦理按揭手續。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廣告宣傳的內容,并由甲方書面審定同意后方能發布。
7、甲方有權預留任何部位或房屋的房源,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合同期間,甲方享有房源調配權。
8、甲方有權依據市場變化自主決定提高或降低對外銷售基價,調整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并做相應調整。調整后的銷售價格作為乙方結算的銷售基價。
9、銷售、招商優惠政策等甲方有權調整。
10、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實行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當期銷售基價。
3、乙方應對市場調查定位后,應甲方的要求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方案并實施(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招商計劃、廣告宣傳等)。乙方制定的所有方案須由甲方確定認同后方可執行。
4、按進度計劃完成個階段任務,及時與甲方溝通,有責任依據工作進展的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防止由于市場變化等因素給甲方造成損失。
5、乙方保證本案銷售、招商人員長期固定有人。需指定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并協助甲方工作。
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向客戶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房款及其他款項,也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委托代理以外的活動。
7、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依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特征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因乙方過度承諾或不實宣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必須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9、乙方負責銷售后資金回報的催收工作并負責按揭工作的解釋、指導、資料整理,配合甲方做好資金回收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解除本合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收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審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審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商議不成時,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