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設備銷售服務合同(精選3篇)
音響設備銷售服務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乙方為甲方提供音響租賃服務,此次活動為____天(不含設備安裝時間)周期,乙方提供調音人員,并服從甲方指揮,積極配合甲方主持人。
設備晚間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間內。
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乙方所列設備清單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用地點: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將上述設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在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投入使用。
在甲方使用設備過程中,乙方同時增派技術人員(調音員)進行現場調音。
四、設備租金及預付款
1:設備租賃費已包含人員服務費。
2:此次租賃設備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含稅,是( )否( ))運輸費用為:________元。
3: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設備租賃總款的20%作為訂金,
約為________元。
乙方到達現場安裝音響設備并調試完畢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租賃總款的50%,約為________元,使用完畢當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項即為:____________元。
(具體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協商)
五、責任、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訂,乙方扣留預付款,作為甲方違約金。
若甲方交付
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關器械,甲方有權要求返還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3、如演出進程中因停電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活動不能進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足夠聲壓級的專業音響設備,保證活動過程中音色優美順暢,在活動
過程中,音響出現斷音(指話筒)現象應不超過三次/天(次數不累計),特別說明:話筒使用條件一定要在距話筒接收機25米范圍以內,如果有人阻擋在話筒與接收機之間,產生頻率阻隔致使話筒斷音,或因無線電頻率干擾產生的噪聲,乙方無責。
否則甲方有權扣留總金額的的20%款項。
5、若為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乙方協商設備的保管,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此條款不適用于一天的租賃活動)
6、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規辦理。
如發生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將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
此書面協議可作為參考依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7、對于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 )良( )中( )差( )
8、對于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 )良( )中( )差( )
特別說明:
1:有線話筒、無線話筒(包括手持式、頭戴式、領夾式),甲方在使用期間需輕拿輕放,愛護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話筒音頭或大力對話筒喊叫,不得拉扯頭戴或領夾話筒與發射機之間的連線,使用過程中如甲方人員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利停止該設備的使用。
2:因甲方人員的上述行為造成話筒損壞,(話筒受損是指:話筒摔落在地的,使話筒外觀和內部受損的,飲料飯菜弄臟的情況出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人照市價賠償器材。
3: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務必愛護設備,(話筒支架、舞臺監聽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蠻操作,粗魯對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租賃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音響設備銷售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根據甲乙,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臺
備注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與報價單上設備相一致,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能在設備功能范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并穩定運行。
第三條交貨時間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設備回來后與甲方查驗設備,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安裝點歌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
2、在甲方線路無問題以及原有設備與新裝設備兼容的情況下,乙方調試安裝在3個工作日內完畢。
3、由于甲方線路有問題造成的后果延誤進度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售后服務
1、售后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交工之日起,質保期為12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后,24時內到達現場。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合同簽訂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付總設備款30%元,設備回來后,甲方查驗后付設備款80%元,設備安裝調試正常運行后付設備款元。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影響施工進度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音響設備銷售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簽訂日期:
乙方: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近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
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二、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如活動時間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飲料.
三、服務地點:
四、服務性質:
五、租金支付:全款總額 人民幣。
此為不含稅價。
如甲方負責運輸,則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公司接人員及設備,并在活動結束后負責運回。
在活動當天,服務人員與設備全部運到并安裝調試后,甲方需全款結給乙方,作為勞務報酬。
如為多天活動,則需另議。
六、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如一方無故取消,需賠償違約金,為實際損失。
2、如遇天氣和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責任由甲方負責。
3、如為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方負責設備的保管,如發生設備損壞、丟失等情況,甲方需照價賠償給乙方。
4、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法規辦理。
如發生爭執,雙方不得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6、對于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良中差原因7、對于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良中差原因七、補充規定:現金結算。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