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銀行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范圍與內容
保密范圍:乙方因為甲方工作所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內部運營情況、業務管理規范、業務操作流程、客戶信息等一切涉及甲方商業機密的信息。
保密內容:
1.甲方所掌握的一切客戶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家庭電話、辦公電話、家庭住址、工作性質、工作單位名稱等。
2.客戶在____開立的各類賬戶所涉及的一切賬戶信息及明細,包括但不限于借記卡賬戶余額、借記卡消費信息、借記卡開戶信息、定期存單信息、貸記卡信用額度、貸記卡可用額度,貸記卡消費明細、對公賬戶余額、對公賬戶交易明細、國債信息、理財產品信息等。
3.____內部的所有員工、各部門領導、總行領導的聯系方式及個人情況信息。
4.乙方在工作中獲知的客戶對于甲方業務需求的信息。
5.涉及____的一切沒有以正式書面形式對外公開的信息。
乙方的保密責任
對于上述第一條中所羅列的保密范圍與內容,乙方承擔以下保密責任。
1.不得刺探與其工作無關的上述保密內容。
2.除履行工作職責需要外,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機構披露或泄露甲方所確定的機密信息。
3.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機構使用甲方的客戶資料。
4.如發現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戶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過失造成信息泄露,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5.不得在離開甲方后,以在甲方工作期間獲得的保密信息為其他企業或個人服務、牟利。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在雇傭期間及雇傭以后的任何時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利用或為他人使用在雇傭期間取得或得知的一切甲方保密信息。
7.在沒有得到正式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除了有直接工作關系以外的其他部門及部門員工提供乙方以工作名義獲取的任何關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工作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工作崗位并進行處罰,并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2.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進行追索損失,并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追索損失外。構成犯罪的,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4.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其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
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銀行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
1、 乙方承認,由于在職于甲方,且為公司管理層或者關鍵性崗位員工,其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或之后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將給甲方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并給加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 基于對公司負有忠誠義務,乙方愿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_______________
1、"保密信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密的,不為公眾所知悉,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的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有關公司項目和其特性、操作模式的信息、商業秘密、訣竅、發明(不論是否有專利權)、開發筆記、設計圖紙、生產程序與訣竅、測試程序、軟件設計和機構、數據文本、文件或非公開性報告、分析、性能信息、軟件文件等,其他技術、業務、薪資、產品、營銷或財務信息、計劃或其他有關公司或其任何客戶、受許可者的事宜。
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XX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XX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甲方或其XX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5、"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10年的時間。
6、"XX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 乙方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甲方的任職關系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2、 乙方承諾,在期限內(1)嚴守技術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2)不泄露任何技術資料或源自于技術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該產品和約之目的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技術資料為他人或為自己利益設計及使用;(4)除用于履行該產品和約之目的外,不復制或反向設計該技術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技術資料或能接觸技術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5)如發現技術資料被泄露,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披露方報告;
3、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技術資料披露三年以后,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_______________(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4)未使用披露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 乙方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的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會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_______________⑴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⑵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諾,在期限內部直接或間接的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XX公司的⑴任何管理員工終止該等員工與甲方或其XX公司的聘用關系;⑵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XX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XX公司的業務關系。
3、 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定任何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合法與有效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協議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承諾
雙方同意,本協議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保護甲方和其XX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接受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向披露方支付違約金10倍于該產品總計所獲得收益,如果對披露方造成損失且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還應向披露方賠償該超過部分。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第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通知
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 本協議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