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征信自查報告(通用3篇)
銀行征信自查報告 篇1
工作總結一年來,在總、分行領導的正確領導和關懷下,在各位同事的熱心幫助和關心下,本人收獲頗多,感想頗多。現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理論學習,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
加強理論學習,是確保征信管理工作朝著正確方向前進的指向明燈,是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工作目標的根本保證。在工作中,我時刻關注理論發展的新動向,以先進理論指導具體工作。在總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討論會上,精心準備,總結交流心得體會,得到領導肯定。結合征信立法工作,加強調研,在調研中深入實踐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機關黨委將本人撰寫提交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開創征信管理新局面系列調研”之《征信立法研究報告》作為人民銀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推薦給中央國家工委。
二、積極參與制定《征信管理條例》,已獲行長辦公會專題討論原則通過
積極推動出臺《征信管理條例》,一直是近年來總行征信管理局的重點工作之一。經過前幾年的探索和積淀,征信立法的條件正越來越成熟。根據法制辦xx年1月向上報的《關于社會信用體系法制建設專項工作的工作安排》,總行于年內向法制辦上報《征信管理條例(送審稿)》。總行領導運籌帷幄,果斷決策,全局上下協同作戰,殫精竭慮,《條例》的立法工作正穩步加快推進,現已取得重大進展。
本人全程參與了《條例》的制定。先后參與了對地方信用立法、信用服務市場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情況的調研,直接執筆或參與撰寫了相關調研報告;多次對征信的概念內涵、行業發展模式、業務種類、業務管理方式、許可條件等問題進行了較系統和深入的探討;根據新“三定”方案對人民銀行征信管理職責的調整,對xx年上報《征信管理條例(代擬稿)》及近幾年來形成的數個條例草稿進行了認真研究;多次參加了征信管理局、條法司以及法制辦等部門組織的征信立法專題討論會及內部改稿會;積極聽取和學習了有關專家、學者對《條例》制定中諸如征信的概念和邊界、征信管理的出發點、征信立法亟待解決的問題以及征信管理的手段、方式等諸多重要議題的意見和建議;較準確地領悟和貫徹落實了總行領導的有關指示精神,所提意見較好的被《條例》采納吸收。12月5日,《征信管理條例》已經行長辦公會專題討論并原則通過。
三、根據立法工作需要,著力就相關重點征信法律制度進行專題研究
一是開展了地方信用立法的調查。為理清征信體系建設與地方信用體系建設的關系,參與完成了《地方征信立法的分析與評價》研究報告;二是對我國征信業發展模式進行了探索性研究。撰寫了《論我國征信發展模式——以征信產品的公共屬性為視角》,得到局領導好評;三是為摸清各類征信機構的市場定位、經營狀況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設計促進征信服務市場發展的制度措施,完成了《關于我國征信市場發展狀況的報告》,簽報蘇寧副行長,并送條法司、人事司閱;四是通過國際金融公司了解國際數據跨境流動與保護問題的做法,組織重點出口企業和相關商業銀行召開座談會,就征信數據跨境流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進行了研究,并結合美國、歐盟處理征信數據跨境流動的經驗,完成了《歐美數據跨境流動比較研究》。《關于我國征信市場發展狀況的報告》和《歐美數據跨境流動比較研究》兩篇成果入選征信管理局即將出版的《征信管理專題研究報告》和《世界版圖下的征信業——十五個國家和地區征信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兩部書稿,目前兩部書稿已交金融出版社審稿;五是借鑒國外征信立法經驗,采它山之石以攻玉,在處領導的`直接指導和親切關心下,組建了國外征信理論與實務研究小組,完成了《美國平等信用機會法研究與啟示》,被《參閱件》采用。四、積極關注征信系統運行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根據領導指示,提出完善建議
銀行征信自查報告 篇2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營業部 20xx年度第2季度個人征信工作檢查報告
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業務應用工作,確保我行信貸與征信信息如實反映客戶真實信用情況,提升我行客戶服務水平、防范聲譽及法律風險。分行個人條線對你部20xx年2季度個人征信工作進行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授權管理檢查情況
1.你部征信查詢人員因辦理業務需要查詢客戶征信信息的,均嚴格按照“先授權,后查詢”的原則進行,是在授權書范圍內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查詢;
2.因貸款審批進行查詢的,授權書、信用報告入信貸檔案資料一并管理;查詢后貸款未發放的,授權書專夾保管;
3.以“貸后管理”事由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均經相關負責人在個人信用數據庫查詢登記表上簽字授權;
(二)登記管理檢查情況
1.登記薄記載的查詢事由與真正的查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專用登記薄,完善相關征信查詢登記簿要素,查詢后及時登記,避免漏登或錯登。
(三)操作管理檢查情況
1.你部征信查詢用戶是由專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碼,無“公共用戶”;
2.無未經授權,私查他人信用報告的情況;
3.無查詢授權范圍之外的信用報告的情況;
4.是定期更改查詢員密碼。
銀行征信自查報告 篇3
報告中顯示的“查詢時間”是指系統收到查詢者提出查詢請求的時間;“報告時間”是指生成個人信用報告的時間。在正常情況下,兩者間隔時間非常短,通常在5秒以內。一般來說,信用報告中反映的信息,應當是截至“報告時間”時,個人數據庫中所擁有的關于被查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如:報告編號:xx年月某客戶申請了一筆住房貸款,按合同每月需還2 000元。但因暫時的資金周轉不靈,3月至7月連續5個月未還款。下邊我們來計算該客戶7月的當前逾期期數、累計逾期次數和最高逾期期數。當前逾期期數是一個連續的概念,是指當前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貸款合同規定的金額的次數。由于該客戶連續5個月也就是5期沒有還款,所以當前逾期期數是5。累計逾期次數是一個累計數,只要逾期次,它就累加次,所以它也是5次;最高逾期期數是當前逾期期數的歷史最大值,即在3月至7月的當前逾期期數中取最大的一個數字,不難理解它也是5。假設xx年8月該客戶把前5個月應歸還的貸款共0 000元還上,此時這三個數據項發生了什么變化呢?首先看當前逾期期數,雖然8月之前已經沒有欠款,但該客戶沒有還8月的2 000元,即8月逾期次,所以當前逾期期數等于。再看累計逾期次數,由于前5個月累計逾期次數是5次,第6個月再逾期次,累計逾期次數要相應增加到6次。至于最高逾期期數,取3月至8月“當前逾期期數”的歷史最大值,即7月的5次。
一、“當前逾期總額”就是目前該還沒還的錢嗎?
當前逾期總額是截至信息獲取時間前最后一個結算日應還未還的款項。對貸記卡而言,是指當前未歸還最低還款額的總額;對貸款而言,是指當前應還未還的貸款額合計,應還貸款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構成應視具體合同規定而定。對于準貸記卡,該數據項無意義,所以顯示為0。
二、逾期天與逾期80天有什么區別?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個人信用報告是一個客觀記錄。不管是逾期天還是逾期80天,都會如實體現在個人信用報告中。假設某筆貸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款,且在此之前從沒有過逾期記錄,那么,當逾期天時,信用報告中相應的當前逾期期數體現為,而逾期80天時,當前逾期期數為6。個人信用報告對此不作信用評價,只是如實的記載,但是,信用報告使用者可以對此作出不同的判斷。但是要說明的是,這里和6這兩個數字對商業銀行判斷風險而言,一般會存在很大差別。
三、為什么要單獨把“準貸記卡透支80天以上未付余額”標識出來?
準貸記卡透支80天以上未付余額,是指該張準貸記卡透支80天以上未還的余額。從該張準貸記卡首次透支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超過80天(不含80天)時,透支80天以上未付余額為全部透支余額及其產生的利息之和。如果從首次透支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未超過80天,則透支80天以上未付余額等于0。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多數商業銀行視準貸記卡客戶在60天內還款為正常還款,不會影響客戶新的授信申請。但當持卡人超過80天未還款,則說明其還款意愿不強或還款能力有問題。將此余額標識出來,有利于銀行判斷持卡人的信用狀況,控制信用風險。
四、什么是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
最低還款額是針對貸記卡而言的,是銀行在賬單日計算出的最低還款額,一般為到本賬單日為止已使用額度的一定比例。作為一種短期融資工具,使用貸記卡額度后,銀行在還款日并不要求客戶歸還全部金額,而是允許客戶歸還使用額度一定比例的金額,比如0%,這就是最低還款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全額還款,所有使用的額度都將從使用日開始計收利息。
五、信用卡按期只還最低還款額算負面信息嗎?
不算。只要按期歸還最低還款額,就不算逾期。因為銀行發放信用卡時與客戶的協議規定,客戶可以按最低還款額還款,所以,按期歸還最低還款額是正常履約的表現,不構成負面信息。不僅如此,由于該客戶可能給銀行帶來更多的利息收入,倒可能成為銀行信用卡的營銷對象。
六、 “貸記卡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客戶的該張貸記卡在結算月往前數的最近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的次數。貸記卡按月結算,“貸記卡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是“幾”,就是有幾個月客戶沒有還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
七、“24個月還款狀態”是什么意思?
這個指標記錄了持卡人從結算年月起往前推24個月內每個月的還款情況。一般而言,商業銀行會用這個指標來判斷個人還款意愿及還款能力。需注意“C”和“G”,C表示正常結清的銷戶,即在正常情況下的賬戶終止;而G表示結束,指除結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態的終止賬戶,如壞賬核銷等,這兩個要加以區別。此外,也需注意“#”這個符號,表示賬戶已開立,但當月狀態未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查詢系統:個人信用報告解讀(三)
八、為什么看不到信用記錄“良”或“不良”的字樣?
很多朋友問,銀行的信貸人員說我有不良信用記錄,可我在我的信用報告中為什么看不到“良”或“不良”的字樣呢?個人信用報告是客觀記錄個人信用活動的文件,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以客觀、中立的原則對采集到的信息進行匯總、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對個人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判,所以在您的信用報告中當然不會出現“良”或“不良”的字樣。比如某人有一筆貸款逾期幾天未還,他的信用報告中將記載為這筆貸款逾期(主要體現在“當前逾期期數”、“當前逾期總額”、“24個月還款狀態”、“逾期3 -60天未歸還貸款本金”等項目中),而不會記載“此人逾期還款,記錄不良”等字樣。因此,如果您發現商業銀行信貸人員或其他報道材料稱“信用報告中的不良記錄如何如何”,這種說法是欠妥的。
當然,個人申請貸款時,銀行的工作人員可能會說“因為你有不良記錄,所以不能貸”,這實際上是工作人員根據個人信用報告中的客觀記錄,對您的信用狀況作出的主觀判斷。不同的銀行、不同的信貸業務員,判斷標準可能會不相同,對同一個人的信用狀況作出的評判可能就不相同。
九、為什么不能說負面信息就是“不良記錄”?
負面信息是客觀記錄,“不良記錄”是一種主觀評價。個人信用報告只作客觀記錄,不作信用評價。在實踐中,如果個人使用信用卡或貸款出現偶爾一兩次短期逾期等負面信息,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或貸款審查時是不會將它作為“不良記錄”而拒絕給您辦理信用卡和拒絕給您貸款的。
十、負面信息主要出現在哪些欄目?
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負面信息是指沒有按約履行合同的信息,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地方:
(一)“貸款明細信息”中的“累計逾期次數”、“最高逾期期數”是較常見的負面信息。
(二)“貸款最近24個月每個月的還款狀態記錄”中出現、“*”、“N”、“C”以外的標記,比如是數字到7,或者是“D”、“Z”,這些符號表明個人有欠款
逾期未還的信息。
(三)“信用卡明細信息”的貸記卡“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出現0以外的情況,比如是數字到7。
(四)“信用卡明細信息”的“準貸記卡透支80天以上未付余額”出現數額。
十一、為什么個人信用報告中不區分“善意”欠款與“惡意”欠款?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是對個人過去信用行為的客觀記錄,并不對個人的信用好壞進行定性的判斷。不對欠款進行“善意”欠款或者“惡意”欠款的區分,是為了保證信息的客觀性。其次,商業銀行等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機構會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和其他信息對客戶的履約能力和意愿進行綜合判斷。因此,個人信用報告中不區分“善意”欠款與“惡意”欠款。
十二、“異議標注”與“個人聲明”有什么不同?
“異議標注”是指在異議受理人員接受異議申請后,在該異議申請人的信用報告中添加異議標注,表示這份個人信用報告中可能存在有誤的信息。在異議處理沒有結束前,異議標注所指出的記錄內容有可能是正確的信息,當然也可能是錯誤的信息。
“個人聲明”一般是在異議申請人對異議回復有不同意見時,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允許異議申請人對有關異議信息附注00字以內的個人聲明。其真實性由異議申請人負責。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異議受理人員負責檢查身份證件及聲明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但不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相應地,個人聲明對商業銀行判斷信用狀況的參考作用比較有限。
十三、什么是“查詢記錄”?
查詢記錄記載了個人信用報告在過去兩年內被查詢的情況。包括查詢日期、查詢者和查詢原因等內容。通俗地說,就是您的信用報告何時因何種原因被何人查詢過的歷史記錄。一般情況下,個人信用報告被查詢有以下幾種原因:貸款審批、信用卡審批、擔保資格審查、貸后管理、本人查詢和異議查詢。
十四、為什么要特別關注“查詢記錄”中記載的信息?
查詢記錄中記載了查詢日期、查詢者、查詢原因等信息,據此可以追蹤您的信用報告被查詢的情況。對個人而言,您應當特別關注“查詢記錄”中記載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其他人或機構是否未經您授權查詢過您的信用報告。
第二,如果在一段時間內,您的信用報告因為貸款、信用卡審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銀行查詢,但您的信用報告中的記錄又表明這段時間內您沒有得到新貸款或申請過信用卡,可能說明您向很多銀行申請過貸款或申請過信用卡但均未成功,這樣的信息對您獲得新貸款或申請信用卡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需要說明的是,因貸后管理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雖然也被記錄在“查詢記錄”中,但并不需要經過您本人授權。如果您發現您的信用報告被越權查詢時,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反映,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給予處理;造成實際損失的,您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