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由為話題的演講稿(通用3篇)
以自由為話題的演講稿 篇1
親愛的同學們: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為原則,不影響他人為底線,跟凡事“為所欲為”、“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是兩回事。能掌握自己的情緒,才能掌握自己的未來,若你都以自己的角度來解釋你的過失,那將是失焦的,永遠看不到真相。
記得在我小學六年級時,總為了一些小小的瑣事,跟對方鬧的面紅耳赤,甚至大打出手,所以常到訓導處悔過,當時我心里始終忿忿不平地想:為什么我一定要認錯?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呢?
現今青少年犯罪率逐年增加,以前一陣子的新聞來為例,“有學生在公共廁所惡作劇潑沙拉油,讓婦人差點跌倒。”這則新聞,相信各位都不陌生吧!當警方詢問動機時,學生一臉不耐煩地說:“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除了下場是在警察局寫悔過書,并由父母親到警察局保回;此一情形,即是明知此行為不可取,卻一而再、再而三的逾越,只因“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這樣是不對的。
態度決定您的深度。再舉一例:現在吸毒的人變多,最令人聞之色變,吸毒犯竟還“年輕化”,甚至遭壞人利用而販毒,那些少年、女被拘補到案后,完全無悔過之意,無知的說“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這現象已經不是單純的吸毒問題,反而是態度的問題。這樣的情形將會是現在及未來最大的隱憂了,青少年會因為毒品和態度,毀滅了人生的康莊大道,這也是整個社會負面的縮影。
雨果:“世界最寬闊的是海洋,比海洋寬闊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寬闊的是人的胸懷。”如果大家有寬宏大量的胸襟,還會有吵架、不愉快嗎?希魯斯曾說:“在爭吵中,失去的總是真理。”別因為個人喜好,讓真理溜走,使憤怒與抱怨留下,智者懂得從別人的過失和自負中學到經驗,愚者只能從自己的霸道和任性學到慘痛的教訓,如果是你會選擇那一種人?所以,千萬別再以“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作為搪塞得理由,因為,今日若不改正這個錯誤的觀念,明日將會淪為永無止盡的悔恨中……
最后“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這句話也不盡然是錯的,只要利用在正面,可以保有年輕人最大的活力與熱情,認真讀書、孝順父母、參與社會志工服務等等,都可以大聲說出“只要我喜歡,有什么不可以”。
以自由為話題的演講稿 篇2
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我想要是在以前的時候,我是萬萬不會想到有一天我居然會跟我媽媽說你有對象,我沒有的這種話。
難道在同學們的催促下和大家的嘲諷之下,我真的變得這么俗不可奈了嗎?
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我是一個庸俗的人。從一開始我就大大方方的承認我就是一個庸俗的人啊,我從一開始就看得清楚,我喜歡錢帶給我的自由和快樂并不是因為依靠某一個人,而給我的安全感并不是因為經歷過風吹雨打之后,那種隨著其他人去飄搖的不安全感在作祟。
我只是希望無論以后還是現在我的生活都能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無論是一個人獨立,還是和其他人一起群居生活,都能有著自己所要的生活狀態。而不是一直以來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都要始終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
不是想要這種奴隸一般的生活。或者是那種卑微到讓別人瞧不起的生活。
在這里我最喜歡的都是我的自由,我想要的是最大限度的自由,不需要任何人去管,不需要那種各種禁錮和束縛的生活。
以自由為話題的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前不久,我讀了一則童話故事,它是英國作家王爾德寫的《巨人的花園》。故事講的是一個巨人看到孩子們在自己的花園里玩耍,很生氣,他在花園周圍筑起了高墻,將孩子們拒于墻外。從此以后,園里花不開,鳥不語,一片荒涼,春夏秋都不肯光臨,只有冬天永遠留在這里。
一天,孩子們從墻洞爬進來,春天也就跟著孩子們來了,園里立刻變得生機勃勃。當他把孩子們再次趕出花園之后,花園又被冰雪覆蓋了。后來,在小男孩的啟發下,巨人醒悟了,隨即拆除了圍墻,花園成了孩子們的樂園,巨人生活在漂亮的花園和孩子們中間,感到無比地幸福。
王爾德的這個快樂故事,讓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那個巨人,他兩次的自私與冷酷給花園帶來了冰雪寒冬,讓孩子們失去歡樂的同時,他自己也同樣孤單寂寞,更享受不到花園里明媚的景色!我們常說:“贈人玫瑰,手有余香”。其實,快樂也一樣,給別人快樂,自己也快樂。
我還記得這樣幾句名言:“把你的痛苦與人分享,你的痛苦將會減少一半;把你的快樂與人分享,你的快樂將增加一倍。”是啊,分享快樂不會使自己損失什么,卻能讓這個世界充滿溫情。相反,有了快樂,一個人獨樂,最終也不會快樂。
與別人一起分享快樂是一種美德,因為快樂能夠傳染。其實很多時候,與別人分享快樂,既是給了別人一個機會,也是給了自己一個機會;既給了別人一個好心情,自己也留下了一份好心情。
既然這樣,那么請打開你的心靈,真誠地與別人分享吧——自己是一團火,就要想法把別人點亮;自己是一盆水,就要想法把別人洗凈;自己是一粒米,就要想法長出更大的稻穗;自己是一彎月,就要想法給夜行人送去清輝。
與人共享快樂,你也會更加快樂!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