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精選3篇)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號 。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2
典權人× × ×(以下簡稱甲方)和出典人× ×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當事人簽訂金錢借貸典權設定契約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貸主(甲方)以下列條件借給乙方××元,乙方如數收到。
第二條 本件借款還債期訂于×年×月×日。
第三條 甲方不得請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條 本件借款償還地以甲方當時所居地為主。
第五條 乙方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其所有下列不動產辦理典權設定登記予甲方。
記:土地坐落:× × × ×
(上記地上物)建物門牌:× ×
建筑構造:木造瓦磚兩層樓房一棟。
面積:地面層 × ×平方米。
二層× × 平方米。
以上不動產所附帶的圖墻、庭木、庭石等皆保持現狀。
第六條 甲方可按原狀使用前條不動產,從而獲取利益,然需負擔前條不動產的管理費用及一切稅負。
第七條 本件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定于×年×月×日。
本契約書正本兩份,經簽名蓋章后各執一份為憑。
典權人(甲方):× × ×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出典人(乙方):× × ×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 × × ×年×月×日
注: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不超過三十年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3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借款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借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借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借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日內(假日順延)將借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借款方未按期發放借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借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借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借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借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借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借款安全時,借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份,
報送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蓋章) 法人代表: (蓋章)
保證方: (公章)
法人代表: (蓋章)
開戶銀行和帳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