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精選17篇)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復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復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_)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_)第S00074號;
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方式處分。
第三條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第四條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后,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2
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
(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3
借款人: (身份證號: )
出借人: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財產(或權力)作為質押擔保。雙方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規,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抵押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屬民間借貸行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即%。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出借人將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六、利息支付:甲乙雙方商定采用下列 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時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時將利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出借人;
3、借款人在歸還借款本金時將利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一個月利息。
七、本金償付: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出借人指定將借款本金支付到如下帳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八、擔保:
(一)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項擔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動產或權利提供質押擔保
(1)、質物名稱,規格,證號:
(2)、質物鑒定價值 ,質押率
(3)、其它約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動產及權利為出借人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擔保,簽名或蓋章:
(2)、質物名稱,規格,證號:
(3)、質物鑒定價值 ,質押率
(4)、其它約定:
(二)、質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將質物及相關證件資料全部完整留置給出借人,借款本息未還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倉儲管理及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1、車輛、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
2、證券及存單;
3、其他
(三)、清點: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質物的數量、質量,并共同簽訂《質物交接清單》。
(四)、該質物用以擔保的款項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約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無條件歸
還該質物。
(六)、質押期間質物發生損毀的,出借人需賠償借款人的相關損失。
九、質物的處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約償還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經相關方同意即可處置質物,并無條件為出借人處置工作提供協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協助出借人而因此導致出借人利益受損,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討的權利。
十、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質物的第三方保證其為質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該質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而致出借人實現質押權不能或不完整的,則借款人違約,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標的的` 30%作為違約金。
2、第三人提供質押擔保的,需向出借人出具為借款人借款提供擔保的《聲明》;
3、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應將與質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出借人。
4、出借人應妥善保管質物,不得遺失、毀損,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損壞,出借人應向借款人賠償相應損失。
5、借款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如有違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額的30%違約金,并立刻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證按期準時償還貸款本金。如未按時足額償還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額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出借人相應損失。
8、出借人保證出借資金來源合法,否則導致借款人損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標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借款人相應損失。
9、雙方承諾向對方提供的資料及合同保密,否則向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借款,應提前10
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無條件償還本息,合同自動解除。
十二、質物質押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的出借人不承擔責任。
十三、生效、變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出借人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賬戶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十四、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 二O一四 年 月 日在 海口市 簽訂。
借款人: 出借人: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合同附件:
1、《質物交接清單》
2、借款人出具的《借據》
3、如質物為第三人,則第三人出具的《聲明》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4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 年11月15日起至20 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人(甲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為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并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并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為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為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愿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借資金用于經營需要,借款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所借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鈞證人: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6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榪釔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鈞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風險告知: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說明錢款用途。國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但為了保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規定了下列民間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1、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的;2、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借人違反金融秩序轉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貸款人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4、借款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當男女關系引發的分手費、“找關系、托人情”引發的請托費、賭債等。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告知: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三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為___________。利息共計_______元,按_______支付,每期利息為_______元。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余額的____________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為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 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 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出借人承諾:
1. 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 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 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 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 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 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 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____%的違約金;
2. 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五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六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留存。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8
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應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9
合同范本一
簽約時間thedateofsignatureof
貸款方(lender):
身份證件號碼(idnumber.):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職務(title):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品業務)的公司: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article1amountofloan
借款金額280,000美元(大寫:貳拾捌萬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article2scopeforuse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生產銷售砂石品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利率及還款期article3interestandtermrepayment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管理費用article4management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石品業務銷售總額1.4%。
2.借款方同意按第4.3條約定自每一財務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付款時間表如下: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XX年月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4.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浮動抵押article5floatingmortgage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15%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0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以上所列財產已在保險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負責續保。保險單據由貸方保管。經雙方協商,本單所列抵押財產在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
借方公章: 貸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20xx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4
借入方: (甲方)
出借方: (乙方)
甲方為了在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為本協議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20%的浮動,具體由雙方當時協商;
3、利息本金:按實際借款金額;
4、利息日期:按實際借入天數計算;
5、還息時間:以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計利息一次,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四、借款期限:
1、償還期: 年;
2、甲方視為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 年內償還;
4、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為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時間按上述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償還上述債務,該抵押房乙方拍賣時,應優先償還乙方的債務,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償還。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后,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后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準。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
3.型號:_______。
4.件數:_______。
5.單件: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_______公司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6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
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
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
聯系電話:
擔保人:
聯系電話:
借款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訂立于
有關抵押借款合同集合 篇17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