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清罐拆除合同(通用3篇)
油庫清罐拆除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
2.2清洗內容:
2.3 拆除內容:
其中保留部分:
2.3.1保護性拆除內容:
2.4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焊接時的灼傷、火災、爆炸、塵毒、噪聲、施工現場的流動污染源(固體廢棄物、生產污水、車輛尾氣、工業噪聲等)。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4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5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
3.1.6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7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8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要求、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2.3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4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5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3.6當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產工藝(包括管道、設施、設備、產品)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其生產工藝的過程(包括附屬的構筑物或設備等)進行確認,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如因其生產工藝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財產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
3.4乙方的義務:
3.4.1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4.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4.3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環境進行認可,認可后(合同生效即代表乙方已認可),倘若出現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
3.4.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4.5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4.6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7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辦理業務。
3.4.9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10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公司的企業宗旨,并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諾。
3.4.11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事故調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上報。
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或者違規操作導致的事故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爆炸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相應的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8由于乙方原因違約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按照責任大小扣減或者扣除乙方交納的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第19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1.附則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_七_份,甲方執_五_份,乙方執_兩_份。
11.3本合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并作為主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油庫清罐拆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有____市____鎮,下蘆村,中____區十巷1號房,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拆除,為保證此房屋的拆除工作順利完成,和甲、乙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以下條款:
一、拆除范圍:____市、____鎮、下蘆村中____區十巷1號房的土建部份和基礎,拆下的水泥塊與磚渣需運走一部份。
二、材料所歸:本工程的鋼筋和廢鐵歸乙方所有,磚塊由甲方向乙方購買,價格為每塊兩角錢。
三、拆除費用:甲方補給乙方拆除人工壹仟陸佰圓整(1600元)。
四、安全責任: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工地完工后,甲方當場把補助的人工費和紅磚錢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庫清罐拆除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原華陰市百貨公司倉庫地塊(土地面積11200.98㎡)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和自然土地表層之上的混凝土層、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清運、傾倒事項,經雙方有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原華陰市百貨公司倉庫地塊(土地面積11200.98㎡)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和土地表層之上的混凝土層、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清運、傾倒事項承包給乙方,由此產生的所有拆除、清理、清運、傾倒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拆除殘值費叁萬元。在該地塊上乙方拆除的舊建筑材料歸乙方所有(武校鐵門及樹木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拾萬元整。在乙方工作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后,甲方扣除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房屋拆除殘值費叁萬元后退還乙方。保證金于簽訂本協議前由乙方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等方式支付給甲方。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其有資格從事本協議項目下城市房屋、倉庫、建筑物、構筑物、建筑垃圾拆除、清理、清運、傾倒的施工資質,并保證其提供的資質證明的真實性。
五、乙方自行尋找垃圾傾倒場所,費用自理。乙方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施工方案,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操作。在拆除鄰近他人的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時必須制定詳細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和不損害他人生命財產。如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一切糾紛均由其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必須采取足夠的安全防范措施,標示安全警示牌和劃定警戒線,保證施工現場及周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七、乙方必須指定專人在施工現場負責監督現場安全施工。乙方應配備專業水電工作人員,拆除前先對房屋進行水電線路的拆除,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危險區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機械操作,費用由乙方自付。
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及時轉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或按甲方要求進行場地平整,不得將垃圾掩埋。
十、所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在拆除、清理、清運后以達到自然地平(備注:見土層表面平整)為驗收標準。
十一、 在實施拆除過程與周邊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給予積極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拆除期限為:20____年9月11日至20____年9月25日。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未完工,甲方有權自行組織機械或另行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上交的保證金。
十三、在拆除、清理、清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問題、噪音及垃圾灑落滴漏等問題造成罰款和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四、甲、乙雙方提供的各種資質證書、證件、授權委托書均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