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安全協議(精選3篇)
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安全協議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實施上海聚龍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工程中的安全生產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名稱:
第二條:本合同內容涉及甲乙雙方在加油站、油庫建設及改造工程中關于安全生產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二)有權按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作業計劃書和例卷進行審查并備案。
(三)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甲方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四)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乙方的違規操作行為發出整改通知和進行罰款處理。
(五)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要求。
(三)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條件。
(四)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五)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二)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工藝條件和環境。
(四)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嚴格執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四)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
(五)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有屬于危及安全生產的關鍵作業時,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六)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書面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七)因乙方施工原因直接或間接引發的所有安全事故、人員或財產損失等,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和/或其連帶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照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過程中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八條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生產的損失,當事人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和機具設備的保險,由甲乙雙方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或約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院內、外所有大小樹木伐完、清運完,現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需對院內、外樹木進行砍伐,所有砍伐下的樹干、樹枝均歸乙方,做到工完場清,甲方給乙方支付砍伐、拉運等費用總計¥1000元整。
二、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發生人身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來回途中、砍伐樹木發生刮傷、砸傷、摔傷、死亡等意外事故),與甲方無牽連,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如砸壞甲方或第三方人員、車輛及物品,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砍伐后,樹干、樹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運,甲方不承擔任何外運費用,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交通事故等,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因高空作業,乙方應有安全保護措施,不得擅自主張違規作業,如發生意外情況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三日內按協議約定完成后,本協議自行失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將 家屬院全體住戶電表更換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隊具體施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合約。
一、管理目標
1、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2、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各地政府有關規定安全生產的法規及各項規定。積極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
三、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的管理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其個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強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員發生違規行為,同時確保周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商訂。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