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精選20篇)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
會議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
應到股東____名,實際到會股東____名,代表全體股東100%表決權。
本次股東會議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召開,全體股東就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l)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公司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
(4)通過公司章程;
(5)公司設立董事會,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公司董事會董事;
(6)公司設立監事會,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會監事;
(7)指定本公司擬任員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機構________)辦理本公司登記事宜。
全體股東蓋章(非自然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托執行人
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______________□ 向深圳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3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獨資設立有限公司,現決定如下: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由本人擔任有限公司的首屆執行董事兼經理,委派擔任有限公司的首屆監事。
二、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三、通過公司章程。股東(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4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簡單股東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一、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401號。
二、經營范圍:酒店經營、委托管理、酒店咨詢
三、出資方式及數額
1、乙方以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元;
(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
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
甲方: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碼:
四、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
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
(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股東的權利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
七、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
八、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十、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十一、經營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5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時間:地點:參會人員:主持人: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書面或口頭等)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東______%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通過,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議事項如下: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通過公司章程。
二、同意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
三、公司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本公司不設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監事。
五、委托______為代理人辦理公司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股東表決情況:以上決定內容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6
出席會議股東:
1、發起人、股東(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認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認股人的,刪除該款,募集設立專用)。
3、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新增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新增股東的,刪除該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點:_________)召開(年度、臨時)第_________屆第_________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_________主持會議。會議召開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到股東_________人,實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總額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決議事項如下:
一、同意公司監事的任免決定
1、免職情況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監事職務;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職情況
各股東共推薦監事候選人_________名,從中選舉_________名監事。
(1)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2)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3)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4)根據以上投票選舉結果,同意選舉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擔任公司監事,______________年。
3、監事會組成人員
同意由原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新監事_________、_________組成公司新一屆監事會。
全體董事簽字、蓋章(自然人的簽字、非自然人的蓋章):
會議主持人(簽字):
記錄人(簽字):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7
一、什么是股東貸款
公司可以向法律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因為增資需要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籌集資金后還要重新進行驗資,變更工商登記。而向股東貸款只需簽訂相關合同,從程序上、時間上貸款均較短。
二、股東貸款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部分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二、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三、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四、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六、甲、乙雙方應遵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各自義務、如有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審批部門備案、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訂立、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8
(適用于股權轉讓的決議)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點: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______。
股東到會情況:______、______等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一、同意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分別一次性全部轉讓給新股東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成為公司新股東。
三、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由______有限公司獨家出資。
四、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的公司類型變更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
五、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股權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職務全部免除。
六、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受讓股權的股東享有或承擔(含轉讓前的債權債務)。
七、股權轉讓后,原股東會解散,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出資人)決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修訂公司章程、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______%通過。
全體原股東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9
──關于選舉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監事的決定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召開了公司股東會,會議由代表 %表決權的股東參加,經代表 %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如下決議:
1、選舉________為公司本屆執行董事,由執行董事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選舉________為公司本屆監事。
3、上一屆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監事人員同時免去(第一屆選舉的沒有該條)。
4、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會
法人(含其他組織)股東蓋章:____________
自然人股東簽字: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0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了股東會,會議由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參加,經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如下決議:
1、同意本次減資的總額為萬股,全體股東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減資的方法。
2、原擁有本公司股股份,現減少股股份,減資方式為,減資后的剩余股份為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
3、股東減少注冊資本后,其最新股本結構如下:________,出資額為____萬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體修改內容見“__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法人(含其他組織)股東蓋章: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1
會議時間:20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會議地點: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會議室)
會議性質:臨時(或者定期)股東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
1、原(全體)股東(或者股東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增股東(或股東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新股東的,刪除該項)
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東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_______________主持會議。經與會股東協商,(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同意公司原股東將所持有公司__________%股權出資額為萬元人民幣以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新)股東。(若轉讓給新股東且原股東未全部到會,應注明:原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放棄優先受讓權。)
股權轉讓后,現有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認繳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實繳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股東,認繳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實繳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3、…………
二、同意將公司名稱變更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將公司住所由變更為。
四、同意將公司經營范圍由變更為(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審批的為準)。
五、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任免決定:
1、因上一屆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屆滿,股東會重新選舉新一屆的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監事職務;選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新董事,繼續選舉原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新一屆董事會董事,公司新一屆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選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新監事,繼續選舉原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擔任新一屆監事會的監事,公司新一屆監事會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注:本項內容供設董事會、監事會且任期屆滿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屆董事、監事、經理任期屆滿,股東會重新選舉新一屆的董事、監事、經理。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的執行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的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的經理職務;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新股東會,選舉(或聘任)_______________為執行董事,選舉(或聘任)_______________為監事,選舉(或聘任)_______________為本公司經理。(注:本項供設執行董事、監事且任期屆滿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職務,增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事職務,增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注:本項內容供設董事會、監事會但任職期限未滿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執行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_____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經理職務,重新聘用_______________為公司經理。(注:本項內容供設執行董事、監事但任職期限未滿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冊資本由萬元人民幣增加(減少)至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的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其中由原股東A增加(減少)出資萬元人民幣,原股東B增加(減少)出資萬元人民幣,新股東C出資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注冊資本后公司各股東出資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出資額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2、股東出資額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股東出資額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七、同意公司實收資本由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增加(減少)至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的實收資本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由原股東A增加(減少)出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原股東B增加(減少)出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新股東C出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八、同意公司類型由變更為。
九、同意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的名稱(或者姓名)變更為(_______________)。
十、同意公司營業期限延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營業期限屆滿(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擬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組,其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其中由(_______________)擔任組長、由(_______________)擔任副組長。(注:_________________本條款僅限于公司擬解散終止生產或經營活動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附同意通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新增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2
(適用于股權轉讓的決議)
時間:
地點: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
股東到會情況:______、______等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一、同意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分別一次性全部轉讓給新股東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成為公司新股東。
三、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由______有限公司獨家出資。
四、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的公司類型變更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
五、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股權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職務全部免除。
六、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受讓股權的股東享有或承擔(含轉讓前的債權債務)。
七、股權轉讓后,原股東會解散,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出資人)決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修訂公司章程、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______%通過。
全體原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3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丁X: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X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1、公司注冊全稱為:2、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甲方出資出資金額(大寫)出資方式支付方式乙方出資丙方出資丁X出資4、公司住所:5、公司的法人代表:6、公司經營范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1、甲、乙、丙、丁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甲、乙、丙、丁X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丁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1)董事長由__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2)執行董事由__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擔任。(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4、甲、乙、丙、丁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分。5、甲、乙、丙、丁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丁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退資、出資的轉讓退資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違約責任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_____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1、合同期限已滿。2、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將公司注銷。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2、股東股份變更。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丁X:(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4
甲方股東:
乙方股東:
丙方股東:
由于上海周家嘴路_____美容美發公司因故股東變更,經全體新老股東協商一致同意重新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乙、丙三方從年 月 日開始,以股份合作形式經營名妍美容美發公司,股東們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齊心協力,把公司辦好、辦強、辦大并同意全方位地長期合作。
二、三方股東協商無論三方股東各自的投資金額多少,均有話語權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供全體股東參考和采納。
三、經三方股東協商將公司月份分成一百份由甲、乙、丙三方持有,甲方占45%,乙方占40%,丙方15%。現名妍美容美發公司經三方估價二十萬元整人民幣,故甲方投資金額為人民幣玖萬元,乙方投資金額為捌萬元,丙方投資金額為叁萬元。
四、股份在經營期間盈虧分成方式按現金計算,除去一切支出后,純利潤按股份比例發付各方,每月 日結算支付。
五、公司在經營期間如對店整修、裝修包括加盟、美容、美發產品等與本公司有利益關系的事務必須經股事會商定后方可進行,任何一方不能算作主張。
六、股份合作期間,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而造成公司利益損失或惡劣后果,均將賠償經濟損失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七、法人代表可以由三方共同協商推薦三方中的一方擔任法人代表。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現尚需補充條款時,經三方協商可另簽附加合同和協議。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公司一存檔一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5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廣州市天河區科韻路146號金豪商務大廈20__-20__室。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法國)羅格朗別墅智能家居,羅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羅格朗開關面板、奧特系列,酒店弱電系統工程集成,別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視頻自動跟蹤、電子圍欄、遠程控制。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6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同創業、共發展的自愿原則,經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個人持股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
注:_______________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管理事宜由董事會進行商議后確定。
第三條、本協議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本協議目的為達成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即: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他人申請入股時,須經甲乙雙方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稱乙方)
經________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________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4、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5、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6、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3、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4、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5、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6、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7、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8、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8
由于公司股東在20年 月 日離開公司,提出退本股權,特申請辦理股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轉讓方): 乙方姓名(受讓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并載明于此)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19
由于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離開公司,提出退本股權,特申請辦理股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并載明于此)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篇20
甲方:
乙方:
股份代持協議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情況:
甲方實際持有公司股份,并由乙方代持,甲方已支付對價,甲方就乙方代為持有的以上股份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義務。
二、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三、委托事項
甲方承諾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公司的股東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原則
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中所行使的股東權利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事先告知甲方,均由甲方作出決定。
如遇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角度,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方向,可以先行處理相關事務,但事后必須及時告知甲方,并補辦相關委托協議。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五、代持股份的處理方式
1、乙方處理代為持有的股份所產生的一切,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出售乙方代為持有的股份時,甲方需出具書面委托書,載明價格和股份數額。乙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將處理結果告知甲方,若出售成功,應立即將凈收益金額匯入甲方賬戶。如乙方不按時劃轉的,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六、保密責任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所有事項向第三方明示。
七、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