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快遞運輸合同格式(精選3篇)
圓通快遞運輸合同格式 篇1
甲方(收件方):寧波市鎮海圓達快遞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發件方):寧波優夢源化妝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寧波市江東區中138號(明晨大廈912室)
郵政編碼:
電話 :0574-838767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流(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價格
1.1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價格:甲方在浙江省寧波、臺州、舟山、麗水、衢州、杭州等區域范圍。
1.3服務價格浙江省范圍內15公斤內10元,20公斤內15元。(舟山地區每公斤額外加收0.5元服務費)。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2.1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2對于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如果乙方要求改變送貨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
2.6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 2.7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
2.8按照雙方約定定期提供貨物運輸信息統計報表給乙方。
2.9為乙方免費提供運輸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系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按照約定價格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可能損壞的,收貨方有權開箱驗貨,如有破損雙方簽字確認后由甲方負責賠償,或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許可后,把貨物退回乙方。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系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后,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為準,計量單位為0.5千克,不足0.5千克按照0.5千克計算。
5.2費用的支付形式為:結款時間:每月5號-10號(月結現金)甲方需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六條:保價及理賠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賠。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將按照其正常運送標準盡合理努力派送快件,浙江省內3個工作日必須到達,否則乙方有權視情況的嚴重性,向甲方要求賠償因運輸延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
6.3任何索賠必須在甲方接受快件兩個星期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則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處理適用中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進行裁決。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依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為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他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將被視為機密,所有權只屬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未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一種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乙方任何關于甲方提供的服務的疑慮、意見和建議,均可向甲方項目組如實披露。 第十一條: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1.4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11.5雙方如有不足之處和善協商解決: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圓通快遞運輸合同格式 篇2
甲方: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卡瑪原創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
1、乙方委托甲方辦理以下業務: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按計劃發運,不得隨意延誤。
A、 國內、國際快遞服務
B、 北京市內快遞服務
2、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合同有效期內,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不間斷的快遞服務。
3、乙方應注意:為使乙方的快件安全、準確、及時到達收件方,并便于查詢,乙方每次發貨前應正確填寫快遞運單,必要時須向甲方提供與貨物有關的資料或文件。因乙方填單失誤造成運輸、派送延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如產生費用的應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收取乙方的快件后,在甲方網絡派送范圍內走甲方專線,并迅速、安全、準確的送達指定地點。甲方如在遞送過程中,因航班晚點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延誤,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補助措施,以減少乙方損失。但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甲方負責包裝,包裝材料及包裝方式應符合道路運輸要求,由于甲方包裝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損的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行包裝的貨物屬于易碎物件時,請按甲方公司要求包裝,(對于具體包裝要求,甲方應盡到提示義務)否則產生破損責任自負。
6、如甲方在遞送途中遺失乙方的快件,如未保價的快件遺失的按:0.5KG內賠償200元/票;0.5KG以上的按500元/票賠償(須提供物品價值證明)。貴重物品應予以保價,并支付保價費(費率為保額的3%);保價物品如發生遺失,按實際保價金額作相應賠償。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遺失,甲方須提供有效證明方可免賠。
7、快件內不準夾帶現金、各類有價證券、黃金飾品等;不準夾帶國家法律法規禁寄的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等),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賠償和法律責任。
8、簽收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保證把乙方的快件準確無誤的派送給收件人,在收件人允許的情況下親屬,同住家屬,同公司職員或傳達室簽收等均可視為收件人簽收。貨物到達目的地,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方式無法聯系到收件人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如乙方要求重新派送的,甲方應無償進行第二次派送,否則應返還給乙方。如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經檢驗發現外包裝有毀損的,有權拒絕簽收,因此產生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乙方為貨物的送達而提供的收件方信息(包括收件客戶的姓名、地址、個人聯系電話等)僅供甲方運輸服務使用,甲方有責任保證該相關信息只用于送達貨物為目的的用途,并保證不泄漏給任何第三方。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保密信息的泄漏,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甲方負責相關配送商品的跟蹤查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傳遞,乙方有權隨時查閱。
11、運輸面單、信封、包裝袋由甲方免費提供。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甲方提供的現行的國內快遞及國際快遞價格表執行。圓通快遞服務報價作為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2、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結運費的,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為本月運費及其他的結算截止日。甲方將帳單交給乙方后,乙方必須付清全部款項。若乙方對帳單有異議,應在收到帳單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經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在收到帳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全部款項付給甲方。甲方賬號信息如下:
賬戶: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甲方上述賬號如有變更,應至少于約定的乙方付款日前10日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照上述賬號付款后由此導致的各方損失由甲方承擔。3、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付清欠款,甲方有權選擇單方終止協議,并采取必要措施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欠款。
4、甲方根據市場變化,若運價有變動應及時將信息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時盡到通知義務,若運價上調,乙方仍按原價格支付延遲通知期間的運費,若運費下調,則按新價格支付。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后支付上述款項。
三、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如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協議終止前的權利和義務。
3、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引發的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任何一方若發生變更名稱、變更聯系方式、搬遷、離開所在地等影響本協議執行及雙方按時結算費用的情勢時,均應在情勢變更5個工作日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對方。沒有履行此義務的一方應承擔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中相關條款如有爭議,以國家郵政法為準。
甲方: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圓通快遞運輸合同格式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東區:_________;華南區:_________
客戶賬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于禁運品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秘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并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并注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并注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 = 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 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愿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 (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 寄件人付費 □ 收件人付費 □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 可多選 ) :
□ 單票現金結算
□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于500元,經雙方確認后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后,應于3個工作日內核對并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于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 現金 □ 支票 □ 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甲方需于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并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于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系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于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注:
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公章)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