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家政勞動合同(精選3篇)
月嫂家政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甲方不需用工帶小孩止。試用期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8點到晚上7點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煮中餐、晚餐。工作要誠實肯干,帶小孩要有耐心、有愛心,負責小孩的安全。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勞動保護
乙方必須持有身體健康證,注意來往路途及工作安全,安全責任自負。甲方每月給乙方放假______天。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元;熟練期月工資為______元。工作滿一年每月增加______元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工作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
月嫂家政勞動合同 篇2
為滿足參與者需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由乙方對甲方提供家政服務、甲方支付勞務費:
一、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年。
二、 由甲、乙、雙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崗協議》內容: 乙方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起,自愿到甲方家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包吃住,每周休息____日,國定假日(可、不可)帶薪休息;每月工資___________; 工作內容
乙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甲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
三、證件:
1)乙方、甲方、均出示的是本人正確身份證和有效證明。并將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交于對方各一份。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 )義務
自愿簽定合同:
乙方愿意到甲方家為其做家政服務;自愿簽訂此合同。完全依照雙方訂立的本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家政工作。
2、財產和生命安全:
如屬乙方不慎毀壞客戶物品的,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自身因沒有(或沒有要求甲方合理的)采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財產的損失,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乙方自己承擔。乙方在照顧老人的工作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有意或無意造成老人的受傷或死亡,一切后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摸,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并同意甲方對乙方追加2倍經濟損失賠償。產生的后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應當注意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的惡性事件的發生,以保護自己和
客戶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如乙方疏忽或違規操作,而對甲方造成嚴重后果者,乙方在經濟上要予以實際損失額賠償給甲方;
3、考勤
(1)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違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紀律,若在工作中,無法適應《上崗協議》簽訂各內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換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曠工,作礦工處理。
乙方上崗后,在甲方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須為甲方服務滿壹個月后方可起薪;或未滿一個月而沒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滿一個月的屬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予起薪:1)無故擅自終止合同 2)無故曠工 3)損壞業主物品或給甲方造成損失超過其工資數目。 4)上崗期間違反家政服務員的職業道德(合同中約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
在工作期間,按合同訂立的時間和地點工作,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內罰款10元;無故30-60分鐘罰款30元;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礦工處理:礦工日無工資。)
4、紀律
(1)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電話、化妝品、衣物、家電用品、食物等屬甲方的東西;如有違反,乙方愿意以原物品的2倍賠償給甲方;
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入或挪動甲方明確規定的地方、物品;
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況、經濟狀況、家庭矛盾、工作或學習的內容和地址、電話號碼、住址、身份及隱私等等的家庭信息;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時間不得帶任何人進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生活的地點;
(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一周后,有權要求享受甲方為其所承保的意外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和保險額度。
2、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愛護甲方的家庭財產,對貴重易碎、易損物品及危險動作的清潔,應當首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也有權要求客戶提供安全保護措施,方可放心進行各項工作。
3、國定假期有權向甲方要求休息。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雙方談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 、餐用次數 、住宿條件 、提供的生活用品 、國定假期 、探親時間 工資 等等)
5、乙方有權在雙方約定的發薪時間,向甲方催討當月的工資。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為其做家政服務。自愿簽訂此合同。
2、甲方應在乙方工作后一周,對乙方買好意外醫療保險(保額為 人民幣)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人民幣)。并此時,有乙方為該保險的受益人;
甲方在合同期間,乙方除了請假、礦工或損毀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約定款項,按合同照扣服務費外,不滿意乙方服務可同乙方溝通、協調直至甲方可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合同,但不可克扣乙方的服務費 ,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務不到位為借口克扣甲方服務費,甲方如以此為由而克扣甲方服務費,則屬甲方違約。終止合同后的乙方前未拿的服務費,甲方要按實際天數同乙方照算。
甲方有責任對貴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物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為乙方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以及工作環境,并在乙方上崗工作之前告知乙方詳細的安全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如果由于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工作環境中的危險因素導致乙方受到人身傷害,甲方負有全部法律責任。
甲方有責任對其貴重的財、物實施嚴格的保管。
甲方必須在每月乙方工作滿月后的第 天,給乙方發相約定的薪水。不得拖欠。定約合同后,甲方要改變原定的《上崗協議》必須征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擅自改變上崗協議內容,而使乙方月內的工時薪水損失,仍有甲方補足;在乙方家里或乙方本人確實有突發事件發生或必要事件,有義務給乙方準假或同意乙方終止合同;
(二)權利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摸,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有權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并追加實際經濟損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作內,在地點、時間不變的情況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順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有權在任何時間終止本合同;在國定假期,符合國家的國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權同乙方商議加班事宜;
七、雙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雙方,應遵守本合同訂立的內容和要求,如有違反,也應以本合同訂立的制約方法進行;雙方如遇到矛盾,應盡力協商和謙讓;如遇在本合同未詳盡事宜,雙方在予以協商;雙方有糾紛,協商不成,可到雙方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起訴。
八、此合同系雙方自愿訂立。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有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現住地: 現住地: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月嫂家政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本單位 薪酬方案的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2、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 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且不低于甲方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升、調資的權利。
4、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聽取工會意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七)條第1、4、5、6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上述約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20xx年12月31日之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