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股權協議書(通用3篇)
債權轉股權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方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后,甲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
第一條 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確認: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對乙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_______元。
2、如甲方債權在債轉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確認其訴訟時效自動延期_______年,各方無須另行簽訂延期文件。
第二條 債轉股后乙方的股權構成。
1、甲方將轉股債權投入乙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之一,乙方負責完成變更工商登記等必要的法律手續。
2、債轉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權構成為:
甲方以_______元的債轉股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以_______元的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 費用承擔。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投資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后,并經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債權轉股權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
乙方擬將其持有 萬元的債權置換為甲方的股權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2.甲方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后,乙方成為甲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一、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確認:
1. 甲方與 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根據該合同約定以及合同實際履行情況,截止 年 月 日,乙方對甲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以下稱轉股債權)
二、債轉股的內容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 置換甲方 。(暫定,具體依實際轉換時的數額為準)
2.本次債轉股完成后,乙方成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享有甲方公司的股東權益,承擔相應的風險。
三、債轉股后乙方的股權構成
1.債轉股完成后,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構成為:
股東名稱/姓名認繳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合計
2.債轉股完成后,甲方對乙方的轉股債權視為清償完畢。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損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乙方的待轉股債權自動恢復至債轉股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
股東同意債轉股聲明
本文件簽署股東在此聲明:
1.同意 與 簽署的《債權轉股協議》,同意以“債權轉股權”的方式成為本公司股東,獲本公司部分股權(股權比例 %,對應注冊資金為 萬元),享有股東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本股東同意就相關事宜對《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配合辦理相關工商登記手續。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簽字或蓋章):
債權轉股權協議書 篇3
債權轉股權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乙雙方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后,甲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
第一條 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確認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對乙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_______元;
2.如甲方債權在債權轉股權登記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確認其訴訟時效自動延期_______年,各方無須另行簽訂延期文件。
第二條 債權轉股權后乙方的股權構成
1.甲方將轉股債權投入乙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之一,乙方負責完成變更工商登記等必要的法律手續;
2.債權轉股權完成后,乙方的股權構成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債權轉為股權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 費用承擔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后,并經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