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安裝合同(精選3篇)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 篇1
甲方: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結合本項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并訂立本合同以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施工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160箱變安裝、鄭州市白沙園區廣惠街路燈的安裝,電纜的鋪設,箱變與路燈電纜線的對接、敷設及安裝調試。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質量:滿足設計要求,符合國家行業驗收標準本合同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10電力電纜埋地鋪設施工及驗收規范(50173-92)及電力部門有關規定施工。
1.6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本工程為包干價,一次性包死,除設計變更外不再做任何調整。
本工程固定包干價為 吧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1.7工程工期:從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為暫定30天。
第二條甲方責任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給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保證施工段內的場地、通道平整暢通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施工任務。
3.2負責協調電業局,辦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相關資料轉移及手續的辦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協調電業局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四條施工條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線路測量定位,并進行復測;
4.2基坑的回填夯實,要求夯實程度達到原狀土密實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條關于工程的約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將按照《城市電力規劃規范》中的有關規定驗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慚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6.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復檢時,乙方應予辦理復檢。
若復檢合格,甲方承擔復檢費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
復檢不合格,其復檢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因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
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協調電業局及相關部門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七條保修期的約定工程竣工投運后,保修期一年。
在保修期內出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保修。
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第八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8.1工程款的60%。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在建設單位付款后30個工作日內付至工程款的95%。
下余5%做為工程的質保金,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后,一月內付清質保金。
8.2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如不發生維修情況,由甲方返還乙方。
第九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10電力電纜埋地方式鋪設施工及驗收規范(50173-92)及電力部門的有關規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經辦人:年月日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時間:時間:
開戶行:
賬號: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 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
供方(乙方):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定的買賣合同及甲方與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____電腦服務中心簽定的系統工程安裝工程合同,經協商一致,達成融資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買方信貸方式,即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______學校作為承貸主體向銀行借款,用于甲方的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借款總額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過三年。由乙方負責為承貸主體在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
2.甲方應向承貸主體分期還清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每期還款比例、時間依據承貸主體與農行保定市支行簽定的借款合同為準。
3.甲方應承擔借款(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利息、可能產生的罰息等責任。由于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4.甲方在未向承貸主體還清 “校校通”建設用款前,甲乙雙方應按還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設備所有權,逾期不能還款,甲方應付剩余設備金額_____%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證設備的完好無損。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如發生丟失、損毀等應由甲方負責賠償應付金額。在甲方全部還清“校校通”建設用款后,設備所有權即全部轉歸甲方所有。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簽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確認,并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經濟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 篇3
發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守法經營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安裝地點、承包內容及工程范圍: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總工期為60天,自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許可證明書》中的施工日期起至雙方進行工程驗收簽訂《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書》之日止。
2、本工程的管線敷設施工日期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許可證明書》中的施工日期起________內完成,設備安裝由設備到達安裝地點起________內完成。
三、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以(總承包
四、本工程總造價:
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乙方安裝人員進場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工程驗收方式及驗收標準:
本工程必須符合GB/T50312-20__《建筑與建筑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調試完畢,乙方交付甲方使用時,甲方采用甲乙雙方同時在場系統通電運行的形式進行工程驗收,以符合國家文化部標準《歌舞廳擴聲系統聲學特性指標與測量方法》標準/施工質量視為驗收合格,并簽訂《驗收合格證明書》。
七、工程維護:
本工程管線敷設施工開始至整項工程完工期間地線路安全維護由乙方負責。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時按期給乙方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單方面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將工期順延。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場地圖紙、配套設備清單、技術資料、裝修裝飾資料及施工現場環境等,做好施工前準備。
3、甲方應設立現場監理及技術支持人員,以監督乙方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并對相關高技術性工作作出指導。
4、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對工程施工、竣工,并定期向甲方匯報施工情況和工程進度,甲、乙雙方保持緊密的溝通和聯系,保證工程如期完工。
5、工期對乙方具有強制性,除因業主方及其他施工部門過失造成的客觀因素直接影響到施工進度外,乙方不得借故怠誤工期,否則甲方有權扣減工程款或要求停工,甲方追究乙方因工程延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金屬橋架、各類線管、線材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否則甲方監理有權不予驗收。
7、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甲方監理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違規行為乙方必須及時更正,對拒不更正的施工部分而造成的返工,乙方須承擔經濟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的還須承擔相關責任。
8、保證施工質量,乙方在工程驗收前應無償修理出現的質量問題或甲方發現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工程部分。
9、施工期間,甲方應派員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知會乙方并要求整改,保證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符合雙方訂立的指標。
10、乙方承包的本工程項目,不得隨意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乙方在安裝工程中,如發現有關資料和設備不全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
11、乙方必須保證施工期間排污及噪音的控制,保證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應符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的同時應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并確保符合有關用電規定,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以及毗鄰施工現場居民的財產安全。
12、工程竣工后,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應組織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聯合對竣工的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及業主或業主委派的主管部門三方簽訂《驗收合格證明書》。
13、乙方必須對安裝施工期間出現的安裝施工行為本身或由此引起的事件以及爭議進行處理。
14、乙方應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施工的教育,對違規施工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乙方自理。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而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責任,應視為違約。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的行為造成工程延誤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有關損失。
十、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因合同條款或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之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并保存,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設備清單》、《施工圖紙》、《施工許可證明書》、《驗收合格證明書》、《工程系統測試報告》、《工程系統使用說明書》以及有關圖表、資料、雙方洽談內容的記錄都是據以安裝和施工的技術資料,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并裝訂,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