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定,中國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經營______________,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認真友好洽商。于________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意向:
一、項目名稱:
二、經營范圍:
三、生產規模:
四、總投資與注冊資本:該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萬元,匯率按 : ,下同)。其中,固定資產____萬美元,流動資金____萬美元。
項目注冊資本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項目投資合作意向書模板
五、產品銷售: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__%。由__方負責外銷。
六、技術、設備:
七、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按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八、合營期限: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年。
甲方: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
代表簽字:
日期: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農業綜合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 (詳林權證所示山地范圍內)
經營范圍:經濟林(含速生林、果樹林)、種植/養殖、觀光休閑經濟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林權證有效期內,自20xx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現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叁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 年---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為申請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的執行人,應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托執行人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的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0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 向長壽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3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合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 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條?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_____”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_____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_____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_____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_____或技術。
第十條?_____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_____程序暫行規定予以_____。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_____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_____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_____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_____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經營是一種靈活的經濟合作方式,雙方提供合作條件、權利和義務并共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后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簽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托一方經營或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實用型專利權系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并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說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準后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model)專利。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各方投資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外商投資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內容包括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等;個人投資者包括姓名、國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企業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區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公司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 。
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 ______ (不少于20%),其余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九條 合作各方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為合作條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為合作條件;
(…)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除根據第五章繳付公司注冊資本和提供合作條件外,還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第十三條 公司在完稅并提取各項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風險和虧損的分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后,合作公司的剩余財產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3-13人)。其中______ 方委派______ 名,______ 方委派 ______ 名,(…)(董事名額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參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第一任董事長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三)合作企業的解散;
(四)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五)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作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九章 監事會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職工代表(比例為1/3以上)。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第二十三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或第九章 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東共同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經共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第二十三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四條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_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的180天前向中國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董事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 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報公司審批機關備案,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本合同第十五條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三十七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于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同意,可報審批機關批準,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合作條件,即構成違約。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有關條規定申請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六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第四十三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作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合作各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作合同不存在沖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5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1、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章提成費
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__%。
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技術培訓
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優先條款
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甲方:
乙方: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 編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XX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編碼:310032。
第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占%;乙方萬元,占%。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 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條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 對于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 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 為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并辦理商標注冊手續。合資期滿后,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 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 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后,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三十七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準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 公司(印X) 乙方: 公司(印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衛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稅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系,房費等一切費用。
3.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并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為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并負責維修費用等。
2.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2.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3.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9
合伙人:甲方,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為 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 ),乙出資 元(大寫:),其中甲占投資總額的 %、乙占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簽字蓋章)合伙人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其他的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深圳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合作經營合同,組成了合作經營企業,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為深圳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深圳市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為:
甲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職務: ________,國籍: 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國籍: 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丙方: ________。
第四條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作公司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并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作公司宗旨: 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獲取滿意的回報。
第七條合作公司經營范圍為: ________。
合作公司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須經深圳市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
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占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占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第九條合作各方按合作合同書的規定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
現 金 萬元
實 物 萬元
土地使用權 萬元
知識產權 萬元
________
乙方:
現 金 萬元
實 物 萬元
知識產權 萬元
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現金和合作條件按以下方式繳付或提供: ________。
〔注: 合作各方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并應當在公司的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注: 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應與合同相應條款相同)。
第十一條合作各方繳付或提供合作條件后三十天內,應由中國*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作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或提供合作條件證明)。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 合作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作各方名稱或者姓名,合作各方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內容及其有關附件,出資額,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等。出資證明(或提供合作條件證明)應當報原審批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合作公司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若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轉讓其權利、義務時,不論全部或部分,必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范圍、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須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并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并在規定期限內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董事會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
1、制定和修改組織機構表和人事計劃;
2、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他們的權利、義務和薪酬;
3、制定合作公司的總方針、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方案和籌建(基建)實施計劃,審批總經理或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
4、修訂合作公司章程;
5、審查經營狀況,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等);
6、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7、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辦法;
8、通過合作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9、決定合作公司資本增加、轉讓、分立、合并、停業、中止和解散;
10、負責合作公司中止或期滿的清算工作;
11、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乙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方委派。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十九條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合作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________天發出召集會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三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四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夠三分之二以上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時使用。會議記錄及決議文件,經與會代表簽字后,由合作公司抄送全體董事,并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托書一并存檔,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作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董事會休會期間需經董事會決定的事宜,也可通過電訊及書面表決方式作出決議。按董事書面表決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作出的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1、合作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補充;
2、合作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者調整;
4、合作公司的資產抵押;
5、合作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合作公司的分立或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除第二十六條以外的其他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超過半數)董事通過。(注: 應選擇一種方式)
第五章 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具體機構設置由董事會會議決定。
第二十九條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___方推薦。
第三十條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日常工作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三條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合作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務。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必須是常住合作公司住所的專職人員,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所有工作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或依合作公司的管理規章,可隨時解聘;對造成合作公司經濟損失或觸犯刑律的,要追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六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作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作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作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請求辭職的,應提前六十天向董事會提交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決議批準,方可離任。
第六章 監事會
(注: 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第三十八條 合作企業設監事會,監事會是合作企業的監督管理機構。
第三十九條 監事會在對合作企業監督管理中,行使以下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列席董事會并提出提案、質詢和建議;
5、對違反《公司法》規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調查。
第四十條 監事會由 名監事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公司職工代表 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監事的任期為每屆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一條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四十二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監事 通過(不得低于半數),并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勞動、稅務、財務、外匯收支、審計、統計、環保
第四十三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合營企業職工的錄用、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應當在合營企業與合營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深圳市勞動局備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四十四條合作企業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營企業應為本企業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四十五條合作企業以及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各項稅款和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六條 合作企業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情況,建立本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七條 合作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企業每一會計年度終了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中國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四十九條 外國合作者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資金,可依照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條 合作企業的外籍職工和臺、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稅后,減去在中國境內的花費,其剩余部分,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購匯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營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中國外商投資統計制度的規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報表。
第五十二條 合營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并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八章 收益分配
第五十三條合作公司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在合作企業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為當年利潤的百分之十。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十五條合作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的利潤按合作合同書規定的分配方式進行分配。
第五十六條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七條合作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進行分配。
第九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八條合作公司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九條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應向工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合作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作。
合作公司提前終止合作,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一條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合作一方或數方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公司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5、合作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本條第2、第4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作出決定,報審批機構批準。在本條第3項所列情形下,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有權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解散合作公司。
第六十二條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時,應及時公告,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及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組織清算委員會,按法定程序進行清算。在清算完結前,投資者不得將合作公司的資金匯出或攜帶出境,不得自行處理合作公司的財產。
第六十三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作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作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六十五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作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六十六條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作公司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六十七條清算委員會對合作公司的債權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規定的方案進行分配。
第六十八條清算結束后,由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結束報告,提交董事會確認后,報原審批機構備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六十九條合作公司解散后,各種帳冊及文件應由原中國合作者保存。
第十章 規章制度
第七十條合作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七十二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注: 也可同時用合作各方商定的另一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本章程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有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和法規為準。凡因本章程引起的或與本章程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十四條本章程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七十五條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簽署。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____________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規定,就合作經營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項目
1.雙方同意在甲方安裝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開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雙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_____設備的投資,設備:________系統,
在開通正常運行后______年內,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萬元系統服務費用。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設備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檔次,穩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強酒店的競爭力。
4.結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額每月付款給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項,乙方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滯納行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五年內,乙方對該系統的設備擁有所有權。第六年開始該系統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
2.負責提供_____安裝設備及配套設施,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質量等均符合約定(具體見附件)。
負責合同規定期限內該系統的運營和維護保養。該系統的設備劃歸甲方后,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該系統能正常運營,并定期進行保養。(具體的承諾書見附件,包括如何及時維修,補救措施)
3.保證所提供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承擔由于產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保證視頻服務系統的音像質量。(質量的標準如何確定)
5.保證片源的時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證每個頻道每星期更換一部_____(共設輪播______個頻道)。(_____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復)
6.系統歸屬甲方后,乙方應保證提供有效及時的片源,直至該系統不再使用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單。)
7.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安裝在甲方處的設備做抵押或提供擔保。
乙方對甲方的有線電視線路進行必要的改造,必須保證有線電視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無償提供______臺______寸數源彩色電視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統服務費,因視頻系統設備原因導致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投訴,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系統服務費。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系統的所有權屬乙方,但甲方擁有使用權,甲方不得自行轉讓、遷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擔保。
3.合同簽訂后派專人協助乙方在工程勘測和安裝期間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乙方人員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財物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協議內容保密,為系統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設備損毀,甲方需對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為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維護,甲方無償提供設備操作間和一部工作電話,并無償為乙方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和_____期間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
2.違約責任: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責任。
3.雙方發生爭議時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并需加蓋公章并經代表人簽字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視頻系統技術文件、設備規格、型號、質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xx公司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農業產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乙方擬租用甲方池塘用于________________灌溉。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租用池塘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池塘名稱: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畝。
二、租期: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期滿后乙方若需繼續租用,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肆佰______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簽訂協議后付,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時間:甲方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給乙方。池塘內原養殖的魚類等水產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處置,否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乙方不負責。
五、租期內若遇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無法履行協議,即終止租賃協議,雙方均不屬違約,其池塘經營權歸還甲方。
六、乙方可根據自己生產的`需要,有權對池塘進行維修、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
七、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養水產、家禽等行為。
八、如遇國家征地,乙方在該池塘范圍內修建的基礎設施和水產物賠償費用歸還乙方享有,征地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包金根據乙方實際使用期限由甲方據實退還。
九、違約責任: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應付給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元,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守約。
十二、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部門:
負責人:
簽定日期:
甲方: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一、供應商經營品類為品牌為,經營方式為。
二、營業額指標:全年含稅營業總額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聯營指標(含稅)具體約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進場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營業額的________%(如乙方實際營業額達不到約定的營業額指標,則按該指標提取),提取聯營管理費,于每月付款時一并結算。
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對乙方委派的駐店營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乙方同意按駐店營業人員的人數,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管理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培訓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胸牌費、按每人夏裝(男裝_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_元人民幣/套)、冬裝(男裝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人民幣/套)的標準支付服裝費。
八、乙方聘用甲方營業員的,應支付其工資(______元/人/月)和獎金(月銷售額的____%/人/月),并且應在每月月首___日內,交付于甲方;所聘外來營業員的工資及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員工資和獎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聯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補充協議:
甲方: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8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于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后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注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余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準。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系.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并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管理承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就共同經營一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經營項目名稱、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場地,甲方保證房屋及配套設施處于良好、安全的適用狀態,采購及時,外圍關系的協調與處理;乙方全面負責洗浴中心的日常相關管理和經營所需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人員編制、工資標準、技師提成比例和日期雙方協商認可財務執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三、管理和利潤分配
1、該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和人員的工資分配技師提成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現行模式制定,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后執行,財務部門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與經營有關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和費用由甲方解決。
3、利潤分配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賬戶:
4、利潤分成按每月營業額,營業額的%提成,每10萬元為一個百分點。
5、技師分成,技師按,五天結算一次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資。
四、本協議項下的場地在本協議簽訂前所涉及的一切債款、債務、人事糾紛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內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