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貨品采購合同書(通用3篇)
政府貨品采購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簽 訂 地 點 :
簽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公開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乙方的投標文件(以下簡稱“投標文件”)及其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 量
詳細內容詳見投標報價明細表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_____元整(¥)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最新一期政府采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車 。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 交貨時間: 自收到采購人發貨通知之日起150天內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驗收合格。 交貨地點: 廣西北海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采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采購人委托本中心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 。
第七條 售后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貨物保修期:按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相應條款執行。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后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1.資金性質: 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 。
2.付款方式:①合同簽定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②按采購人工程進度要求,每批次電梯設備運抵現場驗貨無誤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次對應合同總價款的50%;③每批次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驗收,取得驗收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次對應合同總價款的18%。④合同總價款的2%作為質量保證金。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1.質量保證金由甲方收取,預留合同總金額2%作為質量保證金,該筆質量保證金在全部貨物質保期滿后的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2.如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質量保證金按有關法規處理,質量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按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期限見《招標項目采購需求》中各分標的要求)。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
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30 分鐘內到達甲方現場。
3.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為 1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調試和驗收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 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罰。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30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 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 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合同爭議。
3.仲裁或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九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
3.承諾函;
4.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或采購人所屬財政部門)、本中心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北海市婦幼保健院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政府貨品采購合同書 篇2
供方:
住所:
代表人:
電話:
需方:
住所:
代表人:
電話:
根據我國《_____》、《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供、需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供方向需方供應以下產品:
1、表格內的單價是指到達交貨地點的價格。
2、每批實際送貨量以需方的訂貨單為準。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根據自身生產需要確定每批次的交貨數量、交貨時間,并以傳真、郵件、QQ、微信或者其他書面方式向供方發出訂貨單,訂貨單提交時間應在交貨日之前____日。供方收到需方訂貨單當日,應當以傳真、郵件、QQ、微信或者其他書面方式向乙方進行確認。
二、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
(1)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2)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低于國家相關標準;
(3)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及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QS的相關要求;
(4)供方所提供的產品若因產品不符合相關質量要求,需方可提出退貨要求,由供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保質期限
供方提供任何有質量保質期的商品在交付需方時的剩余保質期限不得少于總保質期的三分之二。
三、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包裝日期/批號、保質期、凈含量/規格、貯存條件、產品執行標準、供貨商、供貨地址、聯系電話、原產地等。
2、包裝物由供方提供,費用由供方承擔。
3、包裝物不回收。
四、交貨時間
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根據自身生產需要確定全部或者每批次的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等內容的訂貨單,訂貨單的提交時間應在交貨日之前___日,以傳真、郵件、QQ、微信或者其他書面方式向供方發出。供方收到需方訂貨單當日,應當以傳真、郵件、QQ、微信或者其他書面方式向需方進行確認。如供方未按約定進行確認的,需方有權另行采購或者不接收其所_____品。
五、交貨方式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在交貨前(即貨物到達需方及其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的倉庫之前)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2、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需方及其在全國各地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廠區庫房(或者需方指定的其他交貨地點)。需方在訂購單中須注明每批次的交貨地點。如需方臨時改變交貨地點的,應提前通知供方,若因需方未及時通知供方導致發錯貨,由需方承擔責任。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訂貨單,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主要包括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進行收貨初檢,初檢合格后根據實際收貨情況在供方送貨單上簽收。需方簽收的送貨單是進行貨款結算的憑據之一。
六、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和《送貨單》。《送貨單》必須明確填寫收貨單位、產品品名、凈含量/規格、單位、數量等,送貨單位必須蓋公章。為規范送貨要求,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如送貨時《送貨單》忘記攜帶或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權拒收產品或者對供方進行____元/次的處罰。
2、同時供方每半年必須向需方提供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若在需方要求提供外檢報告而未及時提供或一直不提供的,由需方自行送樣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支付(從貨款中直接扣除)。
3、外包裝要完整無損,外包裝上必須有完整的標識標簽信息。
5、產品重量標準以雙方約定為準,供方承諾每件產品凈重量與標簽信息的凈含量相符,如抽檢發現產品凈重量不足或解凍后凈重量不足,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補足或在結算時按實扣款。
6、需方對貨物的驗收,并不能免除供方承擔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的責任,如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及其責任,無論需方是否已經驗收,均由供方全部承擔。
七、付款方式
需方定期以一個月為一結算和付款周期。即當月的發貨數量在次月的個工作日內由供需雙方進行對賬,承諾于發貨次月的_____號前將貨款付至供方指定賬戶。
八、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供方應承諾所有產品均為供方提供,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如有隱瞞情況,一經發現,由供方支付需方違約金_____萬元,需方也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進行索賠。
3、產品質量不符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拒收貨物;或者要求更換合格貨物,供方應當及時更換貨物,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與供方另行協商處理。
4、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供方逾期交貨或交貨不符合約定的,需方有權拒收或者要求供方正確履行。如需方同意收貨的,供方應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貨日止,按逾期交貨金額的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如前述任一情形發生兩次或以上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6、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貨的,供方不承擔責任。
7、供方應為需方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不得給予需方人員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變相回扣,如有發生,供方應按其違約前6個月的實際交貨總金額的2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且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需方若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9、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損失。
九、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保全費、_____、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十一、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_________。)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許可證□
5、印刷許可證□
6、檢疫證明□
7、產地證明□
8、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9、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0、綠色食品認證書□
11、有機食品認證書□
12、產品質量標準文本□
13、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HACCP)□
14、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5、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16、稅務登記證□
17、外檢報告□
十二、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_________。)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其他□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供方(蓋章):
日期:
需方(蓋章):
日期:
簽訂地點:
政府貨品采購合同書 篇3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買方委托賣方提供 工程的樣板房墻紙,以及相關的服務工作,具體協議如下:
1、合同產品的名稱、數量和合同價
賣方同意出售,買方同意購買以下產品:
合同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以上總價已經包含運輸、包裝、損耗、商檢、稅金等所有費用。
2、產品的質量、技術規范、技術標準
參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3、完工驗收的時間及地點
賣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到買方指定的場所進行驗收,并移交買方。
4、發貨、駐貨
當現場達到條件前適當的時間前5個工作日,買方應向賣方書面提交到達現場的時間和數量,賣方組織發貨、運輸等相關事宜,并書面通知買方產品到達現場的時間。到貨的數量和品種必須書面跟買方確認。在驗收前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在買方計劃時間內解決修補或更換。
5、運輸及裝卸保險
5.1貨物在裝卸、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或短缺,由賣方負責索賠。
5.2賣方保證在確認貨物因裝卸、運輸中發生損壞或短缺后,盡快給予調換和補齊缺件,至買方滿意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辦理索賠為由而拖延。
6、文件和技術資料的提供
6.1 進口產品必須提供整套的進口單據(包括原產地出廠證明、裝箱單、報關單、商檢證明等)。
6.2 制造廠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等文件隨產品裝箱提供。
6.3買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及文件。
7、質量保證
7.1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未使用過的。
7.2賣方保證要用先進的技術、優質的材料、一流的工藝、嚴格的質量管理為買方提供技術先進、質量上乘、外表美觀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的產品。
7.3賣方保證按已經執行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對所供產品的設計、采購、制造、檢驗包裝等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
8、違約責任
8.1產品質量責任
1)凡產品在開箱檢驗過程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處理。
2)由于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產品短缺、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或修復。
8.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買賣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的1%計取違約金。
2)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計取。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4)買方不能按時付款,按逾期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未付款1%計取違約金。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9、付款方式
所有貨款在貨物到場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驗收
由買方和賣方共同進行驗收,驗收依據最終確認的原樣板房墻紙的標準,在買賣雙方簽字蓋章認可驗收文件后進行結算。
1
1、合同修改
1
2.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達成由雙方簽署的合同修改書。
1
2.2除非買方對產品型號、規格和涉及價格因素的技術參數和配套件提出修改,賣方不得對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1
2、違約解除合同
買方在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時,有權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時期內交付全部或部分產品。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在發生上述情況后,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后2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1
4、爭議解決
凡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
5、適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進行解釋。
1
6、合同生效
1
7.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
1
7.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買方執四份,賣方執兩份。
1
8、未盡事宜
招標文件、賣方投標文件、補充文件及詢標紀要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