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精選6篇)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時代廣場項目砂、石料采購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如下:
一、標的物的供應:
甲方在江濱時代項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0.5cm左右中粗砂,石子粒徑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證按需、分批次、及時、按規格向甲方供應砂、石料。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每次交貨前,甲方提前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貨的詳細時間,乙方保證24小時電話開機。
2、目工地現場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用汽車運輸到甲方指定工地現場,車輛進、出本工地須符合環保且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定,否則所發行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履行期限:自20xx年03月01日至景融時代廣場項目主體結構完工
四、價格、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徑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石子粒徑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料68元整,(石料單價根據市場波動雙方協商調整,此單價包含運費、油費,不含稅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單價根據市場波動雙方協商調整,此單價包含運費、油費,不含稅收)
3、貨到工地現場實測實量,以實際方量為準簽發小票計算。
4、付款方式:每月結一次,按簽收的小票雙方核對無誤后次月月末結前一個月料款。
五、技術規格要求: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以簽收。
六、貨物驗收
1、建筑用碎石、砂嚴格執行GB/T14685-20xx標準。
2、甲方現場驗收質量、規格及方量時,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3、如甲方因工程需要,須從其它料場進砂石料,乙方不得干涉。
七、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時供應造成耽誤甲方正常施工的嚴重后果,須承擔違約責任且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因乙方無法按時提供質量合格和相應規格的砂、石料,造成延誤甲方施工的后果須承擔違約責任且賠償損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果不能按約定時間供應甲方石料用量需求而耽誤工程進度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積極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可以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2
甲方: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福建省漳浦縣舊鎮鎮舊城村州城沙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購銷一事,本著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河砂規格、數量、合同單價、供貨時間及進度
1.河砂規格:按照甲方要求生產供應。
2.數量:暫定150000m3,到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將優先考慮乙方供料。
3.合同單價:乙方供應甲方舊鎮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8.48元/m3,供應杜潯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14.50元/m3。此單價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應也按此單價結算。
4.供貨時間及進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應計劃表》供應。
二、質量保證,技術標準。
1.乙方材料必須提供樣品給甲方試驗室進行檢測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大量生產。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規格型號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試驗檢測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材料質量應符合相應的交通部部頒標準。
三、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組織料源、裝車、運輸及卸車堆放過程中,均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給相應機械及人員上保險(費用自負),若發生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驗收方法
材料驗收由甲方負責,前期可考慮甲乙雙方共同量方的辦法。甲方在料場設立磅房后,所有進場材料均需過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數,以甲方試驗室根據現場試驗提供的數據為準。因特殊情況無法過磅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材料進行現場量方,簽字確認。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進行一次結算,首次付款按結算額的75%支付,其余價款工程結束三個月內付清。但若由于業主對甲方撥款延遲,則甲方對乙方的撥款也相應延遲。
七、履約保證
甲方將從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萬元材料款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應計劃表》及時供應河砂,甲方將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通過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甲乙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可免除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結束三個月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河砂供應計劃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3
甲方責任:
1 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石英砂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4
供方:
需方:
經過招標程序,需方確定供方為隨州金環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用砂的供用商。供需雙方就砂購銷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材料名稱、單價
1、材料名稱:原砂
2、單價:
注明:
1、供方必須具備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供貨能力,供貨期至年
月底,具體供貨時間及供量均以需方向供方發出的通知為準。
2、上述單價指含上車費、運費、卸車費、稅費在內的每噸到場價。
第二條 質量與驗收標準
1、砂的各項指標必須符合GB/T14684-20xx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細度模數應在2.5~3.0之間(0.630累計篩余在45%以上)、含泥量≤2.0%、泥塊含量≤1.0%、4,75mm以上顆粒≤10%。需方將進行抽查,如抽查不合格,供方必須將該批材料無條件清除出場,且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供方送貨到需方指定地點。經需方過磅驗收,以開具的過磅單為結算依據,按實際測得的含水率扣除噸位。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
1、本合同采用按計劃通知供方分批送貨的采購方式。合同生效后,需方于供方供貨前一日內向供方發出通知。
2、供方必須及時按計劃要求送貨至需方指定的位置,在送、卸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供方自負。
3、供方供貨車輛進出需方場區必須遵守有關制度,服從需方有關人員的統一指揮。需方給予供貨車輛一定的方便,盡可能做到安排及時卸貨。
4、供方在交付砂的同時提交相關資料。
第四條 價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定時,供方墊資給需方材料款人民幣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2、供方每月2日前應與需方財務進行上一月所進黃砂對賬,雙方確認數量,以此作為結算憑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解除后,需方一年內無息結算返還履約金。每月需要付履約金___。
5、需方采用轉帳支票或的形式支付貨款,供方必須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正式發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供方不依約履行合同或單方終止合同或其自身原因造成需方損失,視為供方違約。供方應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終止合同。
2、供方應按需方通知要求的質量和數量及時供貨,如果不能滿足需方生產需要,給需方造成的負面影響和一切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并終止合同。
3、供方提供給需方的貨物,需方每檢驗一次不合格,供方必須將該批材料無條件清除出場,且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材料市場價格連續15日出現漲或跌,雙方應協商進行相應調整,除此之外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價格。
4、需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第六條 其它約定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另行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貨物送達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5
供方:
需方:
經過招標程序,需方確定供方為________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用砂的供用商。供需雙方就砂購銷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材料名稱、單價
1.材料名稱:原砂
2.單價:
注明:
供方必須具備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供貨能力,供貨期至年月底,具體供貨時間及供量均以需方向供方發出的通知為準。
上述單價指含上車費、運費、卸車費、稅費在內的每噸到場價。
第二條 質量與驗收標準
1.砂的各項指標必須符合GB/T14684-20xx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細度模數應在2.5~3.0之間(0.630累計篩余在45%以上)、含泥量≤2.0%、泥塊含量≤1.0%、4,75mm以上顆粒≤10%。需方將進行抽查,如抽查不合格,供方必須將該批材料無條件清除出場,且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供方送貨到需方指定地點。經需方過磅驗收,以開具的過磅單為結算依據,按實際測得的含水率扣除噸位。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
1.本合同采用按計劃通知供方分批送貨的采購方式。合同生效后,需方于供方供貨前一日內向供方發出通知。
2.供方必須及時按計劃要求送貨至需方指定的位置,在送、卸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供方自負。
3.供方供貨車輛進出需方場區必須遵守有關制度,服從需方有關人員的統一指揮。需方給予供貨車輛一定的方便,盡可能做到安排及時卸貨。
4.供方在交付砂的同時提交相關資料。
第四條 價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定時,供方墊資給需方材料款人民幣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2.供方每月____日前應與需方財務進行上一月所進黃砂對賬,雙方確認數量,以此作為結算憑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解除后,需方一年內無息結算返還履約金。每月需要付履約金___。
5.需方采用轉帳支票或的形式支付貨款,供方必須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正式發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供方不依約履行合同或單方終止合同或其自身原因造成需方損失,視為供方違約。供方應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終止合同。
2.供方應按需方通知要求的質量和數量及時供貨,如果不能滿足需方生產需要,給需方造成的負面影響和一切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并終止合同。
3.供方提供給需方的貨物,需方每檢驗一次不合格,供方必須將該批材料無條件清除出場,且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材料市場價格連續____日出現漲或跌,雙方應協商進行相應調整,除此之外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價格。
4.需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第六條 其它約定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另行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貨物送達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中粗砂購銷合同范本 篇6
甲方: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福建省漳浦縣舊鎮鎮舊城村州城沙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購銷一事,本著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河砂規格、數量、合同單價、供貨時間及進度
1.河砂規格:按照甲方要求生產供應。
2.數量:暫定150000m3,到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將優先考慮乙方供料。
3.合同單價:乙方供應甲方舊鎮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8.48元/m3,供應杜潯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14.50元/m3。此單價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應也按此單價結算。
4.供貨時間及進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應計劃表》供應。
二、質量保證,技術標準。
1.乙方材料必須提供樣品給甲方試驗室進行檢測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大量生產。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規格型號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試驗檢測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材料質量應符合相應的交通部部頒標準。
三、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組織料源、裝車、運輸及卸車堆放過程中,均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給相應機械及人員上保險(費用自負),若發生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驗收方法
材料驗收由甲方負責,前期可考慮甲乙雙方共同量方的辦法。甲方在料場設立磅房后,所有進場材料均需過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數,以甲方試驗室根據現場試驗提供的數據為準。因特殊情況無法過磅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材料進行現場量方,簽字確認。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進行一次結算,首次付款按結算額的75%支付,其余價款工程結束三個月內付清。但若由于業主對甲方撥款延遲,則甲方對乙方的撥款也相應延遲。
七、履約保證
甲方將從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萬元材料款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應計劃表》及時供應河砂,甲方將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通過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甲乙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可免除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結束三個月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河砂供應計劃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