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專項應急預案(精選3篇)
中毒專項應急預案 篇1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做好學校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保定市教育局《關于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的通知》的規定,預防學校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主管校長)
副組長:王
主要負責人:
食堂
監查組:
信息組:宿舍學生會生活部、學生處生活教師
服務組:
二、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組長王永來主任負責小賣部的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檢查的各項措施,并與市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小賣部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如不為小賣部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3、副組長李立澤主任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檢查的各項措施及管理措施,并與市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如不為食堂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4、監督組每周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改正,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
5、宿舍學生會生活部要每天堅持衛生檢查并客觀填寫記錄表,對發現的如飯菜過期、有異味等及時報告以便檢查。
6、生活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學生處。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學校如發現集體中毒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一旦發現食物中毒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校有關領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3、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把中毒的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4、由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向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防疫站同志到達后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并進行檢查;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中毒專項應急預案 篇2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幼兒園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幼兒園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規范,防范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組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并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各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本辦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并組織人員對幼兒園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并上報教辦。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幼兒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各辦公室。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幼兒園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幼兒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幼兒園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級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后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2)立即報告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園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幼兒較多,情況緊急,可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3)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幼兒園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幼兒園保健醫生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幼兒,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幼兒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中毒專項應急預案 篇3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煤氣中毒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職責:煤氣中毒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煤氣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生產安全環保設備部負責主持、組織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按煤氣中毒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公司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防毒面具、氧氣袋
(2)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現場急救一旦發生煤氣中毒,應該迅速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至通風、空氣新鮮處,松開患者衣領,注意保暖,密切觀察意識狀態。有嘔吐現象的,將患者頭轉向一側,摳出口腔內嘔吐物。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2、如病人有以下癥狀:神志突然喪失、呼之不應、抽搐、大小便失禁,摸不到大動脈(頸動脈和股動脈)搏動,自主呼吸停止或在掙扎一兩次后隨即停止,面色蒼白或紫紺,應在5分鐘內及時給予有效心肺復蘇。因為大腦缺血缺氧超過4-5分鐘,即可遭受不可逆的損傷,在此時間內進行復蘇,成功希望大,可不遺留后遺癥。
3、發現病人為上述情況,應立即使其頭后仰,托下頜檢查有無自主呼吸或異常呼吸。如果沒有呼吸或瀕死喘息,實施口對口(小嬰兒口對鼻)輔助通氣。每分鐘吹起8-10次。如果沒有脈搏,立即進行不間斷胸部按壓,按壓部位在兩乳頭連線中點,按壓速度每分鐘100次。同時撥打急救電話請求支援,送入醫院。
4、醫院治療在醫院及時有效給氧,保護重要器官,是急性煤氣中毒最重要的'治療原則。鼻導管吸氧的氧流量為8-10L/min,輕病人可以吸氧也可進行高壓氧治療。同時要監測生命征象,包括血壓、心率、血氧含量及化驗血相應指標。
5、中重度患者可應用高壓氧療法,加速患者血中一氧化碳的清除,迅速糾正組織缺氧。方法是用2-2.5個大氣壓活瓣式面罩,每日吸入純氧60分鐘。輕度中毒一般要做5-7次,中度中毒10-20次,重度中毒20-30次。另外給予對癥及支持療法,根據病情采用解除腦水腫、改善腦血循環的治療藥物,維持呼吸循環功能及鎮靜等。煤氣中毒輕中度患者預后較好,但重度患者可能遺留腦及重要臟器損害,因此要盡量避免中毒發生。由于人體內的氧氣只夠消耗10分鐘,很快造成昏迷并危及生命,所以若發生煤氣中毒,需要快速的進行急救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三、事故后處理工作
1、煉鐵廠廠長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人。
2、事故發生車間主任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安全生產設備部寫出事故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煉鐵廠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公司安全生產設備部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并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