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安裝工程材料供應合同書(精選3篇)
裝飾安裝工程材料供應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鑒于甲方需要將甲方總包的裝飾安裝工程中的部分材料分包給乙方,鑒于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該部分材料,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總包的______工程提供部分材料并調試開通,F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價格:甲乙雙方商定整個工程的服務費用為人民幣。
二.工程量說明:甲方負責該項目_________施工,乙方提供附件清單的材料,并調試交換設備、熔接光纖、整理機柜跳線。
三.雙方責任:
甲方:做好現場施工相關工作;給乙方提供乙方在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項便利條件;按時給付乙方材料款。
乙方:應及時提供附件材料清單的各項材料和設備;接甲方通知2工作日內進場調試設備;協助相關材料廠商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系統施工前支付工程總預算的30%,乙方為甲方備貨,貨進工地后,甲方支付工程總預算的50%,乙方為甲方施工完后,甲方支付總預算的剩余款額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賠償給另一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七.合同簽約地:__。
八.其他:蓋章簽字回傳及視為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安裝工程材料供應合同書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及地點
1.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應各種沙石至甲方工地內(崇義鎮桂橋村),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料場。
2. 甲方工程建設所需的沙石全部從乙方購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沙石,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同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二、供貨單價(此單價不包含稅金,發票)
1. 連沙石 _________元/立方米;
2. 1-3石 _________元/立方米;
3. 石 粉 _________元/立方米。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根據雙方確定樣版進行驗收
四、供貨期限
1. 甲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向乙方購進所需沙石,甲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乙方確認后、乙方應在3日內將該沙石送到甲方工地,如有延期每日賠償損失______元。 (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運輸費用及費用負擔
運輸費及卸車費又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材料每供貨滿_______元,乙方需付款給甲方80%,每次結算的款項甲方應在10日內支付給乙方,在乙方提供完全工程所需的材料后,甲方必須在運完沙石后一個月,全額結清乙方所墊沙石款。
2. 材料到場后,甲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將送貨單傳回給乙方,以便乙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 在乙方完全提供全部工程所需材料后,甲方必須在運完沙石后一個月,全額結清乙方所墊沙石款,如有違約,甲方需承擔全部工程款的日3‰的違約金。
八、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安裝工程材料供應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情況雙方協商確定由乙方承擔石材的供貨,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石材、規格、價格及金額: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工地,經甲方材料員驗收、點數簽字為準,運費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日期:
乙方確保在收到甲方供貨通知后, 天內將貨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價:本工程合同總價為業主審計結算價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輔料、及安裝等,預付八十萬元整,其余費用待驗收通過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合同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乙方貨到工地,甲方不能無故拖延驗收時間并按合同約定付款,若甲方未能執行,乙方有權不供貨,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視為違約。施工腳手架、水電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責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后,天內貨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視為違約。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根據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賠償、并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為:合同總價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簽字后,乙方立即備貨,如果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視為違約。
九、訴訟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同意后并簽署書面意見方有效。因入變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有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