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精選3篇)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1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居間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居間服務內容
1.為擴大甲方業務,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推薦裝飾裝修業務客戶,在乙方的促成下由甲方與客戶直接簽約、提供服務。
2.乙方提供居間推薦服務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上述期限外,乙方提供服務的甲方無需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和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3.經乙方推薦的客戶,且甲方成功與客戶簽約的,視為居間成功,甲方需在約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乙方推薦的客戶:
(1)雙方簽署“客戶信息確認單”上確認的乙方推薦的客戶;
。2)乙方通過甲方指定電子郵箱提供的客戶信息;
(3) 。
但是,乙方推薦客戶之日起 個月以后,甲方才與該客戶簽約的,不作為乙方推薦客戶。
二、居間報酬、必要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居間報酬計算標準:按客戶向甲方實際支付費用的 %計算。
如甲方與客戶簽約,但無論何種原因客戶并未實際付款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報酬。
2.支付時間:客戶向甲方付款后 1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4.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同意,對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發生的必要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無論居間是否成功,乙方均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其他: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應當為乙方所推薦客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家具產品;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宣傳方案,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改正;
。4)甲方有權臨時調整宣傳口徑與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調整的內容進行推薦;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配合其完成對客戶的服務工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因與乙方推薦客戶產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充分參與協調,如甲方需訴訟的,乙方應當全力配合協助甲方(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協助甲方調查取證、向甲方提供與客戶溝通的相應記錄、出庭作證等);
。2)乙方對外交流推薦時,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口徑及銷售價格進行;
。3)乙方不得向客戶進行虛假宣傳(宣傳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品種、價格、制作工藝、規格等);
。4)乙方在為甲方進行業務推薦活動的協議履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客戶推薦除甲方產品外的其他同類型產品與服務,不得為甲方競爭對手提供類似服務;
。5)乙方無權代表甲方對外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訂單、設計圖、出庫單等);
(6)客戶在與甲方簽約后,就業務事宜與乙方聯系的,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告知。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可預期利益、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交通費等),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
五、保密條款
1.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協議前)所獲得的甲方任何經營或技術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予保密,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向本協議外第三人透露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六、非勞動關系/代理關系聲明
1.本合同之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雇傭關系或類似關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雇主或用人單位性質的責任,乙方及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任何財產或人身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之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代理或類似性質的關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法律文件。
七、合同聯系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3.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約定的,應當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簽署時,雙方均已充分閱讀合同細節,對合同真實意思均無其他異議,同時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均不存在任何脅迫、欺詐、乘人之危、顯失公平等情形。
。ㄒ韵聼o正文)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
1.8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準等手續。
2.2擬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聯系電話:)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
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工期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
6.1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范圍,暫定為元。
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違約規定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裝潢施工地點:
2、工程面積: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裝飾施工內容:施工圖紙(經甲乙方確認)范圍內。
5、工程總價款: (¥: 元)。
6、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約 天。
第二條 甲方職責
1、甲方保證乙方開工前水、電通暢。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應在二日內予以回復。如未回復視為對乙方通知的確認。
3、為了確保施工工程質量,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
第三條 乙方職責
1、乙方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應保證正常施工和管理。
3、乙方負責組織裝修人員進行裝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異議,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如需改變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材料供應
1、本工程所用裝修材料、裝修施工設備、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應在處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前,應書面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進行檢驗驗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權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進行的檢查與驗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工程竣工驗收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進行保護。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應與乙方協商,就變更工程的相關事宜達成補充協議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日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完工后15個工作日內)。
4、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于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材料費用。
第六條 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設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
2、乙方施工人員應是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鑒定勞務合同,保證施工質量和人身安全。
3、乙方施工人員因過失或故意給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2、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完成6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65%,即人民幣 元整(¥: 元)。
4、合同總價的5%即人民 元整(¥: 元)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工程變量變更,在施工過程中如有對施工圖紙有改變時,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變更工程量不再變更合同總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2、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工程關鍵節點或隱蔽工程未按約定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蛉魠f商不成時,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 等由敗訴方承擔,或由司法文書確定。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條款。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可以無條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內要求乙方返工直致達到施工圖紙的要求。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