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維修合同(通用3篇)
住房維修合同 篇1
一、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1.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①小區內的道路;
②小區內的路燈;
③小區內園林綠化地;
④小區內的地下排水管;
⑤小區內的文化體育場所;
⑥小區內的停車場;
⑦其他公用設施。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①房屋的承重墻的結構部位;
②抗震結構部位;
③多墻面;
④樓梯間;
⑤公共通道;
⑥門廳;
⑦公共屋面;
⑧電梯;
⑨機電設備;
⑩本體消防設施;
⑾公共天線;
⑿本體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盜監控設施;
⒁其他房屋本體共用部分。
二、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
1.發展商按本小區建設總投資的2%交納公用設施維修基金。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
①多層房屋(不帶電梯)
--外墻涂料(含水刷石):元/平方米o月;
--外墻貼瓷磚、馬賽克:元/平方米o月;
②高層房屋(含多層帶電梯):
--使用國產(含合資)電梯:元/平方米o月
--使用進口電梯:元/平方米o月
三、維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發展商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小區建設總投資的2%計算公用設施維修基金;
②發展商應一次性將公用設施維修基金劃撥到區住宅管理部門的專用賬戶上。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財務部應在小區住宅保修期滿以后開始計收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②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的20日編制住戶下月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應收明細表》;
③明細表交財務部經理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并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財務部經理應在明細表上審核欄內簽署姓名、日期。
④財務部會計根據審核無誤后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明細表》,按照《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填寫費用收取單;
⑤收費單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無誤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交管理處公共事務部的相關人員派發;
⑥公共事務部的相關人員按照《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派發;
⑦已辦理銀行托收的住戶,由出納員將托收明細表交銀行在規定的時間內托收,并直接劃歸代管基金專項賬戶上;
⑧出納員應在銀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內到銀行讀取托收數據,并及時將托收結果制表交財務部會計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⑨住戶用現金交納的由出納員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收取;
⑩出納員應在每日下班前,將當日收取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銀行存款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存入基金的專項帳戶內;
⑾出納員應在每日下班前將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款收據、收款清單、銀行解款書及時交財務部會計核對;
⑿財務部會計對沒有按時交納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應按照《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應收賬款標準作業流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催繳;
⒀對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由發展商交納;
⒁對催繳3次依然不交納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業主,公司可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或根據《委托管理全合同》、《業主公約》中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摧繳措施;
⒂對逾期未繳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財務部會計應按照《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計收滯納金。
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使用公用設施維修基金時,應向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總經理簽字并加蓋管理公司或管理處章的使用申請;相關項目的有關圖紙、預算資料;施工承接單位或人員資質資料。
②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在接到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后14日內召集業主大會審議:
--同意使用的,向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由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和公司總經理或管理處經理共同簽字的《住宅小區共用設施專用基金使用申請表》;區住宅管理部門應在接到申請表后的14日內完成審批,并將款項劃撥到公司賬戶;
--不同意使用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應將不同意見書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業主大會不同意使用公用設施維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認為有充足理由的,應向區住宅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經復議同意管理公司申請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必須執行;
④業主管理委員會可以對使用維修基金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及材料消耗等進行監控,并按工程要求進行驗收;
⑤公用設施維修基金賬目,應由下列單位每3個月張榜公布一次;
--業主管理委員會;
--管理公司或管理處。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原則上30%用于房屋本體公用部位的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體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維修工程,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進行中修以上的維護工程時,應向業主委員會提供下列資料:
有公司總經理或管理處經理簽名的申請計劃;該項目的預算資料;其他相關資料。
③申請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或該棟業主審議:
--如經審議,業主管理委員或該棟50%的業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屬管理處認為有足夠理由實施該項工程的,公司或下屬管理處可向小區住宅管理部門申請,經管理部門核定后實施;
--如經審議,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該棟50%的業主書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屬管理處應按計劃執行該項工程;
④整個小區的本體基金不夠支付的,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由全體業主分攤;
⑤單棟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不夠使用時,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由該棟各業主分攤;
⑥公司財務部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業主管理委員會提交下年度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及預算:
業主委員會應在收到公司計劃及預算的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業主委員會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計劃及預算的7日內應予以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屬管理處使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完成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維修養護項目后;
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的費用支出證明由公司總經理簽字,作為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支出的記賬憑證;中修以上的工程應出具《施工項目清單》,由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或該棟樓長(或20%以上業主)、公司總經理簽字,作為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支出的記賬憑證。
⑧財務部應每3個月公布一次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賬目。
五、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設施的維修基金由區住宅管理部門設立專門賬戶管理,區管理部門不得干涉業主管理委員會對基金的正常使用,但應嚴格按使用審批程序審查無誤后支出;
②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銀行利息可以作為維修基金的日常開支;
③財務部會計根據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收支單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薄,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獨立的財務處理;
④小區業主或其他相關人員及單位,如對設施維修基金的收支賬目有疑問,可向下列單位提出質詢:
--業主管理委員會;
--管理公司或下屬管理處。
⑤管理公司或下屬管理處接到質詢后:
--原則上應在7日內予以答復;
--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財務部會計應對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房屋每棟為單位設立專賬管理,并設立專用賬號存儲各棟物業的本體維修基金;
②經辦人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支出的原始憑據,按《費用審核報銷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③財務部會計將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報銷單據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④如小區內的日常小修超過了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比例,則應:
經過業主管理委員會或所需進行維修的單棟房屋的50%以上的業主同意;將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小修費里沖抵;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決定提高本體基金標準來彌補。
⑤小區內的業主、其他相關單位或個人如對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問,可以:
向業主管理委員會查詢;向公司財務部查詢。
六、物業維修基金資料的保管
1.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月末將本月物業維修基金的發生憑據匯總、記賬并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2.財務部經理對物業維修基金的財務資料審核無誤后,加密在財務部長處保存。
住房維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空調維護保養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按雙方的約定履行。
一、管轄范圍內的各品牌空調系統提供有償的維保服務.維保范圍為:
安裝、維修、保養。
二、維修期限:
協議以3年期限進行簽訂。
三、付款方式:
維修任務完成,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統一結。
四、維保服務標準及內容:
嚴格按照各品牌空調維護保養冊,進行空調維護保養。
五、甲方責任:
1.為乙方出入空調維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調技術資料。
六、乙方責任:
1.嚴格按公司空調維保手冊向甲方提供空調維保服務。
2.接受甲方監督,確保服務到位。
3.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1小時趕到現場。
4.更換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檢查,配件價格詳見配件價目表。
5.每次維修必須有維修單,并報使用部門及物業部門簽字確認;合同外產生費用的維修項目物業公司工程部簽字確認。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房維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托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系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系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范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范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并代為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后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并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為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為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為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為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為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