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車租賃合同(通用18篇)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電 池:
合格證號: 行駛里程:
車架號碼: 燃 料:
車身顏色: 核定載客: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止。
三、交車地點:
還車地點:
(注:交車及還車地點原則上在甲方的經營地點,如需變更則由雙方商定)
四、租金
租賃車輛(日/月)租金¥ ,合計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交車前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全額租金。
五、保證金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交車前一次性足額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
2、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該車輛擁有所有權,并向乙方提供第一條規定的車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提供車輛的免費保養和非人為原因造成故障的維修,承擔深圳市內上門維修救援,維修救援后仍無法恢復使用的,出租方相應延長乙方租車時間;因乙方單方面使用不當引起的故障,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不承擔租車期間租賃車輛的停車費、燃料費、路橋費、違章處罰等任何費用;
4、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隨時隨地收回租賃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甲方損失包括車輛的維修費用、車輛折舊費用和營業損失費用;
(1)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非法營運行為;
(2) 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出借、抵押、質押、試車、進行零件加裝測試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違反承租方與第三者所簽訂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
(3) 乙方因使用不當或超負荷使用(包括惡意駕駛和過失操作),導致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嚴重損耗的;
(4) 從事其它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在以上情況下根據第九條規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并承擔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額租金及足額保證金后按合同規定交車時間完成交車手續,即雙方對租賃車輛進行驗車并填妥《客戶交車確認表》后交付乙方使用。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車輛的使用權屬于乙方。
2、自行承擔租用期內租車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停車費、燃料費、路橋費、違章處罰等費用,包括未及時繳納費用所產生的滯納金;
3、租賃期間內,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4、租賃期間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并保證歸還的租賃車輛需符合如下驗收標準:
(1) 車輛必須保持堪用可行駛。
(2) 各部機件不可短缺且堪用。
(3) 電池、電機及車身號碼不可變造、更換。
(4) 電機及電控系統等不得損壞出現異常現象。
(5) 變速箱不可有打滑,及外部破損及難入檔現象,各檔位均能使用。
(6) 耗材部分(例電池、輪胎、轉向系統、懸掛系統)必須達到尚可使用。
5、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甲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
八、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使用車輛出現任何意外事故或損壞時,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并報交通管理部門(因事故情況而定),甲方第一時間確認后,方可進行維修。
2、事故中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交通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損害加速折舊責任,租賃車輛維修超過 元,乙方需承擔10%加速折舊費。
九、車輛失竊
1、乙方應妥善保管車輛。如車輛被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2、乙方承擔由車輛失竊造成的全部責任,并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支付該車輛的購置價折舊后的車款。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30%賠償乙方,提前6小時但不足12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50%賠償乙方,少于6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100%賠償乙方;乙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30%賠償甲方,提前6小時但不足12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50%賠償甲方,少于6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100%賠償甲方。
十一、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特約條款
租賃期間,乙方在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如出現故障或其他任何需要維修情況的,需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對故障作出評估后才準予進行維修。情況緊急需立即維修的,乙方必須保存資料和情況佐證,或經雙方同意,安排回到甲方處進行維修。否則甲方將不為此承擔任何維修費用。 租車合約期滿時,應于約定的還車地點進行車輛檢測歸還;乙方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2天內提出續租申請,我司有權根據車輛預訂狀況或其他原因拒絕客戶的續租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我司有權不接受客戶提前還車。
本合同及附件車輛交接單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署(蓋章)后即時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 職務: 保證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鑒于
乙方是一家國內專業的綜合汽車租賃服務提供商,甲方因需要向乙方長期租賃機動車輛(下稱“租賃車輛”),雙方現就汽車租賃事宜,自愿、平等進行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簽訂本合同。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 甲方保證其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企業,并應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甲方工作人員至乙方處提取租賃車輛時,需向乙方提交加蓋甲方企業公章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復印件,以及提車授權證明(見“附件C”;若甲方未按約定出具相應證明但依約履行付款義務的,則視為乙方已按約定將車輛交付甲方)。
1.2 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要求乙方提供租賃車輛,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信息,在租賃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車輛交付甲方使用后,非因車輛質量問題甲方不得要求更換車輛,但有權在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車輛。
1.3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車輛時,以及租賃期滿甲方向乙方交還車輛時,雙方均應簽署《車輛交接單》(見“附件D”),車載裝備、車況的確認以《車輛交接單》為準。若甲方未按約定簽署交接單的,則視為甲方已認可車載裝備及車況。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約定提車的,則視為乙方已如期交車,租金自雙方約定交車之日起計算。
1.4 甲方須指派有合法駕駛資質人員駕駛車輛,否則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甲方應提供駕駛員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復印件,在簽訂合同時作為附件提交。
1.5 甲方應要求其駕駛員按交通法規、車輛操作規程操作駕駛租賃車輛。如果租賃期間其駕駛員造成違章情況,甲方應及時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1.6 甲方應按照車輛行駛證載明用途、車輛性能、機動車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裝潢、改裝租賃車輛,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進行體育、軍事或競賽,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蝕物品,或以可能對租賃車輛造成損害的其他方式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違法行為。
1.7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車輛進行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或實施任何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法律權利的行為。
1.8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車輛保養或年檢要求,在乙方指定的保養或年檢的時間及地點向乙方交還租賃車輛,否則應承擔因此造成的責任。如乙方當天不能歸還租賃車輛,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替代車輛直至歸還租賃車輛。
1.9 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第2.4條約定的保險基礎上增保任何其他險種或提高任何保險責任限額,可以要求乙方代辦增保或保險責任限額變更手續,相應保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1.10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按合同的約定所提供的替代車輛,所配備的保險均為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限額20萬元)。
1.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地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
1.12車輛租賃期滿后,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如有)和各種證件交還乙方。如雙方交接車輛時發現車輛或車載設備損壞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甲方應承擔維修責任;如車牌或隨車證件遺失的,甲方應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上述情形下,租期相應延長直至甲方將合理使用后的車輛完好返還并將齊全的證件交還乙方之日終止。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乙方保證其為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企業,具有車輛租賃的經營范圍和合法資質。
2.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設施、性能完好的租賃車輛,并應提供車輛行駛證、年檢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定期對車輛進行正常維修保養,以保證甲方行車安全。
2.3 乙方有權定期檢查車輛使用狀況,并在本合同第5.1條和第6.1條約定情形下收回租賃車輛。
2.4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現行法律規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以下險種: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限額50萬元)、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2.5 車輛租賃期間,如車輛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而影響甲方使用租賃車輛超過1日的,乙方應免費提供替代車輛,保證甲方正常運轉;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替代車,雙方應另行協商替代車的車型、租期和價格等。
2.6 租賃期間如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情況,甲方應根據違章發生地的規定及時處理完畢,最晚不得遲于租賃車輛辦理年檢的月份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以先到日期為準)。若因為甲方不及時處理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滯納金、罰款,被交警扣留所造成的乙方營運損失,扣留期間的停車費等相關費用,車輛無法年檢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情形下,甲方需確保租賃車輛返還乙方時已將所有交通違章罰單和電子警察罰單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租期相應順延,直至所有罰單處理完畢且車輛完好返還乙方。如甲方隱瞞違章未處理完畢的情況將車輛返還乙方,乙方有權在獲知違章情況后要求甲方及時處理,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2.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所使用車輛的GPS數據。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事故理賠及盜搶條款
3.1 事故理賠
租賃車輛發生事故時,甲方應立即報警進行責任認定、并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撥打乙方的緊急救援熱線并遵照乙方指示行事。
3.1.1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甲方應遵照乙方指示,配合保險公司處理有關定損、理賠等事宜,為保證維修質量,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及定損事宜。
3.1.2甲方應自行墊付拖車施救費、維修費、醫藥費、交通費等全部相關費用,并應在定損和維修完畢之后及時將全部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費用單據等)遞交給乙方。
3.1.3乙方收到3.1.2所述材料后將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并根據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需有符合要求的發票等證明文件)與甲方進行結算。
3.1.4如事故由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質量問題引起,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事故非因租賃車輛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以外的損失。
3.1.5若因甲方在事故發生后未及時按上述程序進行處理或提交完整的相關文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理賠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1.6如車輛定損總額等于或超過3萬元的(含車輛報廢),除上述約定外,甲方應另外按定損總額的15%向乙方賠償車輛貶值損失。
3.1.7如本合同到期后,租賃車輛仍在維修中的,則租期相應延長直至甲方將合理使用后的車輛完好返還并將齊全的證件交還乙方之日終止。
3.1.8如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報廢的,甲方應向乙方正常支付租金直至乙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
3.1.9每個保險年度內,如租賃車輛發生保險理賠,則下一年度乙方投保車險時同等保險費的上漲部分,由甲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相應的保單為準。合同期限的最后1年內如發生保險理賠(不論理賠金額大小),甲方同意選擇:□最后一次租賃費用結算時支付相當于該租賃車輛當年所投保車險費用的50%的費用,或■租賃期滿后乙方無需返還押金,直至甲方按保單足額支付下一年度車險上漲的費用后按合同約定予以返還。
3.2盜搶
租賃車輛被盜搶時,甲方應在發現后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3.2.1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報案、通知乙方或未提供必要的相關證明,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理賠的,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賠付部分的損失。
3.2.2在甲方承租車輛期間,如車輛被盜搶,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正常租金直至向乙方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立案證明之日。
3.2.3如甲方涉嫌參與盜搶或報假案等違法活動,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賃車輛,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并按本合同第5.1條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2.4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盜搶,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等任何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4.2由于政府部門原因,或車輛減產或停產,或車輛供應商延遲交付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合同約定的車輛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提供給甲方類似車型的替代車輛。
4.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雙方應立即進行友好協商決定如何繼續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則適用本合同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5. 違約責任
5.1如果甲方發生6.1條所述情形,或乙方發生6.2條所述情形,則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車輛租賃費用〓20%的違約金。
5.2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政府調用或不可抗力事項及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無權中途自行變更或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車輛租賃費用〓20%的違約金。
5.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費用及押金的,應每日按照應付而未付金額〓3‰計付滯納金直至應付而未付費用實際付清之日為止。
5.4如本合同中止,解除或終止,甲方應于2日內歸還租賃車輛,否則將按日承擔日租金(計算公式:月基本租金/30)的200%的罰金,直至將車輛歸還乙方為止。
5.5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守約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賠償金額等。
6. 合同的解除、終止與續簽
6.1雙方同意在以下情形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賃車輛(時間及地點不受限制),并有權在甲方支付的押金中直接扣除5.1條約定的違約金:
6.1.1甲方在訂立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提供虛假信息或證照,嚴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
6.1.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1.3因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車輛毀損、被行政處罰等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或致使乙方遭受其他嚴重經濟損失的;
6.1.4甲方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甲方存在上述意圖的;
6.1.5甲方利用或有意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確有證據證明甲方從事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權利的活動的。
6.2經國家認定的專業檢測機構鑒定,租賃車輛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且乙方拒絕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5.1條約定的違約
金。
7. 聯系方式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如下:
甲 方:
聯 系 人:
電 話:
地 址:
乙 方: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郵編:
開 戶 行:
賬 號:
8. 合同的解釋、變更及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以及所有附件、附表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并替代先前雙方就本合同事項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協議、承諾、陳述、諒解和談判。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任何寬限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該方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權益的放棄。
8.3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 其他
9.1鑒于雙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員工注冊成為乙方個人會員使用乙方個人自駕服務時,將享受乙方白金卡會員待遇。具體自駕服務使用規范,可另行協商解決。
9.2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與其關聯公司可共同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中任意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應由乙方履行之義務的,應視為乙方完全履約。乙方關聯公司的履約行為由乙方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10. 合同生效及效力
10.1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期限自標的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自動續展,每次續展期限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滿前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不再續展,或者本合同依據法律或合同約定提前終止的。
10.2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的所有補充條款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簽署:
甲方:
(蓋章)
日期:
乙方:
(蓋章)
日期: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谑泄ど绦姓芾砭种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經辦人:
委托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傳真: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租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1、向出租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證件及復印件,并填寫如下內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駕駛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必須身體健康,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A、B、C類的有效駕駛證,且駕齡在一年以上。
3、承租方在提車前,必須了解該車的主要技術性能及日常維護事項,做到正確使用。
第二條 租賃車輛狀況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收費標準
4、基本日租金:每24小時/日,行駛里程在260公里以內,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超程、超時租金:
(4)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1元;
(5)按租賃合同規定的交車時間,每超1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6)如果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時間雙超,則按超過行程、時間雙收費。
、長期租用從優收費。
(7)租用期再一個月(30天)以上,每月行駛里程在6000公里以內,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8)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駛里程在60000公里以內,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時起,將車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時止,將車交回出租方驗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續組租,應提前與出租方聯系并經出租方認可。
第五條 交租金時間
本著先交錢后用車的原則。承租期在一個月(含一個月)以內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車;承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個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
第六條 出租方責任
6、提供設備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7、承擔保險、年檢、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手續及費用。
、定期對出租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排除車輛自身故障。
8、對因車輛自身故障造成拋錨的車輛進行救援。
9、指導、協助解決車輛運行中的技術問題。
10、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問題;負責辦理保險索賠。
第七條 承租方責任
11、承擔出租方責任之外的一切費用。
12、保險責任:
(9)萬一出現意外交通事故時,依法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交管部門、保險公司報案,同時通知出租方派人協助處理。
(10)承擔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保險免賠部份的損失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收取的費用及罰款等)。
(11)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全額支付(待保險索賠后,結清全部賬款,余款一次性付給承租方)。
(12)繳納交通事故車輛的全部損失金額的30%罰款,以彌補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技術性能和經濟價值下降的損失。
(13)如果車輛被盜,由承租方負責追回,五日內未追回,承租方必須及時將車款(扣除折舊費6%/年,包括購置費、入戶費、保險費、養路費)賠償給出租方,并承擔賠償前的租金。待保險索賠后,結清全部賬款,余款退給承租方。
、如果發生證件遺失,由承租方負責補辦,并承擔補辦費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要承擔延誤時間的租金)。
13、承租方不得將所阻車輛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稅金。
14、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車輛送去修理。
15、長期承租者,每15天將車輛開回出租方作定期維修保養。違約者,按規定時間每拖一天罰款100元。
16、選擇安全停車場地,并注意關好車門、窗,鎖好車輛,防止碰傷、被盜,否則后果自負。
17、愛護車輛,禁止在已毀壞或非正規路面上行駛,不許使用該車參加競賽及測試;否則后果自負。
18、承租方自租車之日起,應依據交通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行車的檢查、教育,提高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好車輛的日常安全技術檢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酒后開車,做到中速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車容。
19、本合同當隨車闊行,以備交通管理部門查閱。
20、離合器片損壞及輪胎損壞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21、在承租期間違反交通規則或有電子警察違章記錄由承租方負責處理。
22、異地身份證租車,租車押金待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回。
第八條 違約責任
23、出租、承租雙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終止合同(特殊情況協商解決)。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違約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終止合同,不論實際租期長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結算,并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4、因承租方違約被收回車輛,對已發生的租車時間,按基本日租金結算,車輛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并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如果因為操作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壞,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其全部損失費用(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和修理費用)。
25、出租方如果保養、維修車輛的時間超過4小時,可為其更換車輛或退給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26、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賃的車輛抵押、轉賣,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更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承租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經濟損失,輕者按違約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租金,重者還要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27、超過合同租車期限24小時不能還車,出租方有權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負責。
28、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車輛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嚴禁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或改變車輛原貌;否則處以日租金或原件價值的5倍罰款。
第九條 車輛交接驗收與結算
29、車輛交接驗收內容:見表一和表三。
30、租賃車輛費用結算:見表二。
雙方對交接的車輛按表一和表三內容確認、驗收,按表二結算;如果交回的車輛驗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須照價賠償;結清賬目后,終止所簽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雙方發生爭議,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再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31、本合同的解釋權在出租方,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保險條款的解釋權在保險公司。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承租人(下面簡稱為教員)和出租人(下面簡稱為唯雅社)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一、租用的單車為唯雅教育信息咨詢服務社(工商注冊號:440204600148500)教員工作的專用單車,編號 為 。
二、租賃期間:
租用期為 年零 個月。唯雅社從年月日起將出租單車交給教員使用,至 月
教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唯雅社可以隨時終止合同,收回單車:
1、教員擅自將單車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教員利用承租單車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教員拖欠租金累計達七天的;
出租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的,如果教員到期暫無法找到另外的單車使用,雙方可協商,適當延長出租期; 如果教員逾期拒還單車,唯雅社有權向有關部門起訴或申請強制執行,唯雅社因此所受損失均由教員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唯雅社仍繼續出租的,教員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租金的標準及交納時間:
1、租金:十元/月;
2、每月的前三天為租金的交納時間。
四、單車的維修和管理:
1、教員應定期對單車進行認真檢查和維修,以保障自身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檢查和維修的費用由教員負責;
2、教員未經唯雅社同意,擅自改變和損壞租用單車的結構,唯雅社有權要求教員恢復租用單車的原貌和原質,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教員負責。
五、唯雅社和教員的責任:
1、唯雅社出賣單車,必須在三天前通知教員,教員應配合唯雅社做好終止租用單車的善后工作,不得借故阻撓;
2、單車車胎氣不足或沒氣由教員負責打氣。
六、違約責任:
1、唯雅社未按合同條款規定向教員交付單車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貳拾元;
2、教員逾期交納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另每天按逾期交費金額的2%加收違約金。
3、教員違反合同,擅自將單車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貳拾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單車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4、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終止租賃時間(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有發生,違約方要負責賠償對方的違約金貳拾元。
七、免責條件:
單車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各方的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其他事項:
租約期滿或教員退租時,經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租用單車沒有損壞或短缺。如有損壞或短缺的,則按市價由教員全額負責賠償。
九、教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視為教員遺失單車:
(一) 合同終止不再續約后,五天內不能歸還唯雅社單車的。
(二) 唯雅社通知教員單車要出賣,五天內不能歸還的。
(三) 教員告知唯雅社單車遺失了的。
十、教員遺失單車需賠償唯雅社 一百七十一元整。
十一、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機關申請仲裁或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新增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租車及旅游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游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運及旅游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系符合旅游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經營線路的旅游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并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于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并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車,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游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一公司內蒙維修中心改擴建工程項
目部 乙方:顧振江
雙方協議內容:
甲方租賃乙方皮卡車一臺,車號為寧B.K1788
租賃費按:每天190元計算,每月20號前按項目部出具的任務單開發票掛賬。
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給乙方皮卡車提供燃油,并給乙方司機提供食宿,工資、過路費及相關費用同甘L.60151。
乙方責任:乙方派遣證件齊全司機一名皮卡車所有維修保養由乙方承擔不得影響甲方用車,乙方司機必須服從項目部管理,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一公司內蒙維修中心改擴建項目部
乙方: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機設備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況:
二、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施工電梯
生產廠商
北京金山
規格/型號
設備編號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噸)
最大安裝高度(米)
備注: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暫定12個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設備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月每臺租金元,共計月租.不足整月的,每臺每日分別按元計算。
2、租金自安裝完畢后經地方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即為設備啟用日,以后每月25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本租金不含稅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據)
五、進、退場費用
退場費用每臺元,臺共計人民幣元,其中包含:運輸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等,乙方需在甲方機械進場安裝后的1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設備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設備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通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通過乙方的驗收。
3、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應當在安裝調試完畢后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甲方將機械交給乙方工地使用,即為啟用日。乙方未簽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升降機。
4、雙方簽署自檢報告、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機械主機進場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安裝,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20日為租期計算起始日。
6、機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腳螺栓、附墻拉桿、附墻預埋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運行記錄工作,并認真填寫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每月正常維修保養不得超過兩天、大修理不得超過三天,若每月累計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權按超出天數扣除租金)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2)對于修理后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3)將修復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甲方在處理過程中應當本著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則妥善進行部件的更換、修理工作,不得產生額外的非必要費用開支。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正常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后,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但在甲方配備司機的情況下,若由于甲方配備的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強制其操作除外),風險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后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后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著預埋施工。
4、負責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并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并責令停機。
6、負責提供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條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蔽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6、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7、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8、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9、為升降機操作人員提供食宿。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2)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4)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10日的;
。3)甲方其它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備退場租金付清后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為了進一步促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物名稱及數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積75噸散裝水泥儲存罐兩 個。
乙方租賃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散裝水泥儲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于8000噸。
第一條租賃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罐乙方向甲方交2萬元押金,交納押金共計4萬元。乙方工程竣工應及時將散裝水泥儲存罐無任何破損還回時,甲方將乙方押金全額退還。若有破損,乙方應按破損程度照價予以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裝水泥儲存罐,并有義務協助乙方調運,吊罐費、運費由乙 方承擔。
2、 散裝水泥儲存罐從乙方工程地調回時,乙方負責吊裝上車,吊裝、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散裝水泥儲存罐轉借第三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散裝水泥儲存罐的保管和維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裝水泥儲存罐的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不可抗力: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地震、戰爭、政策法規等致使雙方無法履行此協議或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關部門證明后,可以免予承擔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的違約責任,但甲方、乙方應盡力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2
帶車租賃及勞務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車主及司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將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第二條,車輛狀況
車 型: 車牌號:
車況:
提交車輛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購車證明、□購買車險保單
乙方承諾自己是車輛的所有人和實際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駕駛資格.乙方必須為車輛投保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等.
第三條,租車期限
自 年 月 日開始租用,如因車況、交通事故或勞務關系發生變化,租車合同終止。
第四條,租車用途
乙方服從甲方的日常車輛調度安排和司機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條,租金及結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帶車租賃,以月為單位租用,按月結算租賃及勞務費。
2、租金:車輛租金 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車等未出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司機勞務費 元/月加效益勞務費等共計 元/月。
甲、乙雙方只是帶車租賃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
3、油費: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擔。
4、結算形式:租車費用和乙方勞務費,參照在每月甲方發放工資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運營,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合法安全,型號和質量與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換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2、 租用車輛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失貨等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 租賃車輛的保險、保養、車輛維修等日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業務產生的路橋費用則由甲方據實報銷。
4、 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交通規則,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處于禁止停車路段,且泊車等待時間較長,建議選擇正常泊車位。
5、 甲方承擔租賃車輛的日常油費、合理的停車費和路橋費,并有權對車輛油費的使用情況、日常停車過橋等費用進行審核,乙方應積極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規劃行車路線,節能省油,嚴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標準。嚴重超出油耗標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追究相關責任。
6、 乙方應保證車況良好、車內干凈舒適,注意個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語。
7、 乙方應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不耽誤甲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車輛需停用達1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停租車輛,終止合同。
8、 甲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乙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車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調配或消極怠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9、 除車輛故障,交通事故,人事變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無故停止合作關系;解除合作關系,雙方均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2、 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章(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 條
收到 公司車輛租賃費及勞務費(即包車費)等共計 元,大寫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 型、顏色為 小轎車(面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 元,租金于 月 日結清。
4、 租車時間為 天,自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至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共計 。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3、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4、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 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2、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3、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4、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5、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后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6、 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 名: 簽 名: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退租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______的電瓶每天______元,一年______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在線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漳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______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______元。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在線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在線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后用電瓶。租賃期滿后,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后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銳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于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于使用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里的電用完后,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六、甲方將調試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后,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于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租賃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車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需續租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保留租賃收據作為付款憑證,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需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不退還剩余租金。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內,自然損壞造成的場地維護和大修費用由甲方支付,人為損壞造成的場地維護費用由行為人支付(包括乙方)。
3.甲方出租的房屋僅供乙方停放車輛使用,不得保管;乙方停放的車輛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車位租金;乙方拖欠租金一周,視為自行解除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車位,并保留向乙方追討欠款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簽訂續簽合同,須提前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征得甲方同意,逾期費用在雙方簽訂續簽合同時一并支付)。
2.租賃期內,乙方如需提前退車位,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終止本合同,甲方在扣除一個月租金后,將剩余租金退還給乙方。
3.乙方必須按照停車位和物業管理要求停放車輛,并采取防盜措施。如有車輛丟失或損壞,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現作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 車型號為 座,顏色 。狀態良好,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附《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機動車行駛證》。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租金每月為 元人民幣( 元),內含包含司機服務費。承租方僅向汽車提供油費,此外費用如保險、維修、年檢等均由甲方自負。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將甲方員工編制,汽車租金(內含司機工資)按月支付,汽車加油費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維修。
3、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4、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5、甲方負責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年檢等相關手續。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2、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3、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4、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若單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擔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經辦人: 承租方(乙方): 承駕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7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散裝水泥運輸車輛作用,確保分廠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散裝水泥運輸車輛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現有CYC5240GSN型散裝水泥運輸車由乙方負責租賃經營,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車輛押金2.5萬元;車輛租賃金2.5萬元。
二、乙方在確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購進、散裝水泥銷售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的前提下自主經營,車輛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各項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使用甲方戶頭辦理車輛有關手續,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義辦理與本合同無關的事項,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租賃期滿合同終結時,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車輛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并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六、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8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為:冀EF5336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為 元,(大寫: )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并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罐車租賃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復建工程IV標項目經理部 簽訂地點:
為了進一步促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物名稱及數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積75噸散裝水泥儲存罐兩 個。
乙方租賃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散裝水泥儲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于8000噸。
第一條 租賃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罐乙方向甲方交2萬元押金,交納押金共計4萬元。乙方工程竣工應及時將散裝水泥儲存罐無任何破損還回時,甲方將乙方押金全額退還。若有破損,乙方應按破損程度照價予以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裝水泥儲存罐,并有義務協助乙方調運,吊罐費、運費由乙 方承擔。
2、 散裝水泥儲存罐從乙方工程地調回時,乙方負責吊裝上車,吊裝、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散裝水泥儲存罐轉借第三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散裝水泥儲存罐的保管和維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裝水泥儲存罐的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不可抗力: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地震、戰爭、政策法規等致使雙方無法履行此協議或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關部門證明后,可以免予承擔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的違約責任,但甲方、乙方應盡力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