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于家具銷售的代理合同(通用3篇)
最新關于家具銷售的代理合同 篇1
供應商(以下簡稱為甲方):
座機/手機:
傳真:
代理商(以下簡稱為乙方):
地址:
座機/手機:
傳真:
為了更好的完善家具品牌的市場推廣和規范運作,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共同開拓市場,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經營許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銷售家具產品。
2、品牌家具。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在上述地區不得經營銷售除品牌家具之外的同類家具產品。
4、甲方應為乙方指定之店鋪提供雙方預先商議好的廣告裝飾牌,提供宣傳單頁等資料,并給予乙方人員方面的培訓和技術上的支持。
二、雙方權力
1、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經營地域和期限內享有品牌家具經營銷售權并擁有優先續約權,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的一個月內完成續約。
2、乙方自主經營,享有該產品在規定地區宣傳、推廣及銷售的權力,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糾紛,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不得經營仿制甲方產品,侵害甲方權益。雙方不得將結算單、合同、圖紙、技術參數及具體營銷方案等非宣傳用品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三、結算價、保證金及提貨額
1、甲方承諾給乙方的結算價格是:同款首套產品以出廠價的進行結算;同款第二套及以后產品以出廠價的90%進行結算;產品具體報價以甲方全國統一報價單為準,若有價格變動,則甲方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同意解約的情況下,甲方應于一個星期之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在正常合同期內,若甲方單方面違約,應按照此保證金1.5倍金額賠付給乙方;若乙方單方面違約,則甲方有沒收此保證金的權力。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每月的提貨額應達到 萬元,貨款計算按實際交付給甲方財務結算為準。若乙方連續6個月內沒有完成提貨額,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四、貨物交接
1、乙方訂貨及貨物變更,一切以書面形式(傳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回傳乙方才有效。
2、甲方僅負責把貨物完整無缺的運送到乙方指定的或相應的當地物流貨運部,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貨運部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五、貨款結算
1、乙方訂貨時應向甲方支付30%的定金,其余70%的貨款應于甲方發貨前24小時內按照甲方指定的賬號匯入,公司一律款到發貨,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拖欠貨款,甲方有權取消代理合同并追究損失。
2、甲方所有產品結算價格均為出廠交貨價,不含運輸費、保險、稅費等其他費用。
六、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甲方保證出貨產品質量穩定、新穎、受市場歡迎、具有競爭力,且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給乙方供貨。
2、乙方在驗收時發現貨物少件或跟訂單所要求的尺寸顏色不一致,導致影響銷售,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并拍照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證明及照片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追蹤處理,如乙方沒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證明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并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同時提供相關證明,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及時作相應處理。但由于在運輸途中物流所造成的損毀、損壞由乙方自行要求物流賠償,如需甲方配合的話,甲方應全力配合。
七、合作(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提供以下證件并作為附件存檔:甲乙各
自方面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若乙方簽訂合同者為自然人,則乙方應提供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名。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年,即從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30天內(除去假日)不發生業務,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須承擔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簽合同附件,附件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在履行合同期間,雙方如有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機關解決。
5、本合同共五頁,如有任何缺失、涂改、篡改均視為無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最新關于家具銷售的代理合同 篇2
甲方:金都家具廣場
乙方:江夏調查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需出售的家具表面無劃傷、無碰撞痕跡,產品質量嚴格參照乙方認可的'標準樣品。
2、付款方式:訂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30%的定金,余款提貨時付清。
3、甲方負責送貨上門及安裝,乙方驗收。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金都家具廣場
20xx年7月7日
最新關于家具銷售的代理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紅木家具第一基本信息(請逐項填寫,不要寫“同一個產品”;驗收后請填寫“驗收說明”等內容。)簽約時間:MM DD YY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新版QB/T2385-20xx《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中規定的樹名,產品標識應符合實際材質,且不得低于與樣品相同的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甲方訂貨時,收取定金人民幣5000元(不超過20%)(乙方違約定金不退,但甲方違約定金退兩次),余款發貨后付清。
第四條甲方發貨時,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付清貨款,乙方檢驗簽字后,賣方應督促買方驗收家具的商標、數量、款式等外觀特征,是否有產品質量承諾。買方如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購買的家具在保修期內如有質量問題,甲方應在乙方通知甲方后7天內修復或更換,如修復不好或無法更換,應予以退貨。如果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家具質量明顯與質量保證不符,要求更換或退貨,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果你留下一個,就失去十個
2.如乙方自購買之日起十年內欲更換沙發。甲方承諾按回購時的市場零售價回購乙方的緬甸紅木沙發,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報送當地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制定補充章程,補充章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手印):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手印):
代表簽名: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