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精選15篇)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
購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物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行為,加強對本物業管理,保障前期物業管理活動當事人(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小區正常生活秩序。根據建設部(建住房
[1999]246號)文件〈〈關于印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示范文本)的通知〉〉,及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類型:住宅、商業
座落位置: 棟(座) 層 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一章
第一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由建設單位——萍鄉市長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實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從訂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生效之日開 始,至業主大會成立并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三條 將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條件成熟的適當時候,由政府主管部門協調開發商、所在街道、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業主依法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組成業主委員會。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內容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道、公共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門廳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排污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配電設施、避雷設施、弱電設施、電梯、廣播、游樂園、地下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房屋等。
第六條 劃紅線內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管理。
第七條 公共綠地、綠化樹木、花卉、景觀、建筑物品等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道路、綠化帶、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工作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蚊蠅滋生源的殺滅等。
第九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等。
第十條 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條 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安全監督和巡視,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不含人身、財務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和停放車輛實施有序管理。(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設施的維護、養護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按國家、省、市、法律法規,確保住宅區整潔統一,對本物業裝修進行管理;物業管理服務處理裝修垃圾實行統一清運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根據本物業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為業主(使用人)提供相關的綜合管理服務,有償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
第三章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1 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各種制度的執行情況,并享有對本區域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的建議權;
5 參加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有權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人員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會處理結果; 向乙方遞交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物業產權證復印件和個人及家庭信息資料;
6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和本區域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協助乙方做好物管理工作
8 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甲方在轉讓房產所有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時,必須確保受讓方與乙方本協議,并把原協議與乙方注銷,否則本協議對甲方繼續生效;
9 按國家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規定,按期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代收代繳費用,要求乙方提供有償專項服務特約服務,應及時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繳費;
10 甲方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修管理辦法》向乙方進行申報登記,并與乙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并按裝修管理協議的要求組織實施室內裝修工作,接受乙方的監督,確保不違規裝修和損害公共利益以及不影響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11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損失,承擔民事責任;
12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衛生、環保等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3 律法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協議的約定,制定并實施適合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2 建立健全本物業管理資料;
3 制止違反《業主公約》和管理處管理制度的行為,對甲方依據協議收取違約金;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情況,采取規勸、警告、制止或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5 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業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準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依據有關法規和協議,有權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7 編制物業管理服務計劃及財務年度計劃;
8 每一季度向甲方公示物業管理服務費總的收支賬目;
9 在業主入住前,為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書面告知《裝修管理辦法》; 10 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本物業的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11 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管理責任。
1)無法避免的供電、供水、供氣短缺或因故暫停、火災、水災、地震等的自然災害導致的不可抗力的后果;
2)涉及房屋業主與使用人或承租人雙方間的糾紛而造成的任何損失;
3)由于第三者違反犯罪以及他人無意或蓄意破壞而造成的損失;
4)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內使用公共設施時,因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物品損失;
5)乙方所無法控制的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物業管理服務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整潔,無違章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98%以上;
2 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實行每日巡查,進行定期保養,及時檢修,維修完成率達95%;
3 公共環境整體保持美觀整潔,按物業清潔工作規程和作業標準每日完成保潔工作;
4 公共綠化:定期修剪,除草滅蟲,定期清潔,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植,小區綠化完成率達到98%以上;
5 保安服務:本物業區域內實行封閉式管理,24小時門衛,巡邏,監控保安制度,保安人員的服裝統一,保安器具配備齊全,按保安規程進行規范運作,遇有突發事件,保安人員迅速趕到現場處理,情況嚴重時立即通知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前來處理;
6 道路交通及車輛管理:按本小區道路交通和車輛管理規律的要求,對道路交通和車輛的行駛、停放、實施有序管理;
7 綜合管理服務:接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進行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接到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報修、投訴、咨詢等來電來訪,件件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或回訪。遇有緊急情況發生,接到報警后,物業管理員保安員或者服務中心經理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有效投訴在5%以下;
8 維修服務:白天開通12小時服務熱線電話,晚上有水電工急修值班。 維修及時率達到98%,維修合格率達95%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戶建筑面積計算:
1、多層住宅:元/㎡·月(第一年按優惠價0.5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門及業主同意后執行)
2、小高層住宅:0.9 元/㎡·月(第一年按優惠價0.7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門及業主同意后執行月,)(以上價格經萍鄉市物價局審核備案)收費包括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區域衛生,公共綠化養護,小區日常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設備設施及小區共用部位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不含電梯、泵房、消防、公用照明等分攤的費用。地面停車場管理費按政府指導價(60元/車·月)標準收取其他專項服務收費和特約服務費用按雙方商定的或者以物業公司公示的項目價格為標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繳納的其他費用
1 電梯電費及水二次加壓的費用按住戶平均分攤。
2 非生活垃圾清運費,(一次性代收代付,見物業公司公告)
第二十二條 費用交納時間;物業管理費用《交房通知書》規定的交房通知之日起開始交納計收,按半年度支付,在第一年第一個月的上半月前交納。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將其物業租賃他人,應向乙方辦理申報手續,并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付責任并有明確的書面約定。如無明確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物業管理費的繳付責任,如有約定由承租人付費的,其承租人不按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負有連帶繳付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政府相關規定)
(1)受有關部門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不屬于物業管理費);
(2)其他各項費用代收;
(3)費用交納時間:按各部門規定的時間交納)。
第二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照政府標準)
1 臨時停車費;
2 與業主約定的特定有償服務費用;
3 符合相關規定,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 具體使用辦法按相關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協議,管理服務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3 乙方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有多收費用及利息;
4 甲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措施。
第七章 其它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由萍鄉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裁定,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庭起訴。 第三十條 在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聘用乙方為 (注:物業名稱)(以下簡稱“物業”或“本物業”或“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公寓、小高層公寓、高層公寓、商業用房、辦公用房、車位(庫)、庫房、儲藏室、地下層。(注:根據物業的實際情況填寫)
座落位置:
四至 東 南 西 北
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細分多層、小高層、排屋、別墅等),辦公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地下車位 個,其他物業 平方米。(根據實際填寫)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項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為合同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交付時間: 年 月 日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本著對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參與前期介入,熟悉場地,掌握開發地塊的管網、線路布置及設施設備功能,對設計建設方案提出優化修改建議。本物業竣工后,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與甲方進行書面交接。
第四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約定,相關業主對物業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專有或獨占使用權的,由相關業主負責該等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及清潔衛生,并承擔費用。
第六條 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煙排氣道、公共照明、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乙方不需承擔義務的設施設備或根據合同約定由專業單位維修、養護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除外。
第七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維護與管理等。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筑及其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位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業主自用部位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條 其他委托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甲方要求乙方代為保修的,應另行簽訂委托維修協議,乙方收取相應管理費; 3. ;(此條如有特殊約定的服務內容的應列明,反之應刪除。)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目標:(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服務費標準如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業用房: 元/月·平方米;
辦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兒園: 元/月·平方米;
會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車位: 元/月·個;
庫房: 元/月·個;
儲藏室: 元/月·個;
其他:„„。
(物業服務費中未計入能耗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增壓水泵、中央空調、景觀水系等)運行所需的能耗費用,能耗費用按各地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交納,沒有建筑面積的,按個交納。
3、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管理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 法定稅費;
9)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0)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1) 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4、 空置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未住的空置房,由業主按上述標準全額向乙方交納,納入物業管理范圍,未銷售的空置房由房屋開發商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上述標準全額向乙方交納。
5、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6、 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物價部門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 元/月;
2.地下車庫: 元/月;
3.外來臨時停車: 元/車·次
(具體名稱為車位使用費或車位停泊管理費以各地政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物業服務地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或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承擔;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規定續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管理商業用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業主共有的場地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設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設施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游泳池、網球場等。)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由乙方經營管理。上述各項物業的經營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為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專項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配套設施經營虧損的彌補。歸全體業主共有的該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注:根據項目是否有此配套設施填寫)
第二十五條 業主共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使用人應按照物業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上述停車費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余收益歸全體物業買受人共有,專項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配套設施經營虧損的彌補。歸全體業主共有的該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條 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注:若沒有此條款可刪除)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
1、甲方所有車庫車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使用人收取停車費,但法律或政策對停車費收費標準作調整的,則乙方收取的停車費作相應調整。
(1)地下車庫車位: 元/次; 元/小時; 元/日; 元/月。
(2)地上車庫車位: 元/次; 元/小時;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車費中的 %作為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余歸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車場地的車庫車位,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置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前期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述及的各項物業的經營管理收支帳目單獨列帳,每6個月將詳細情況報告甲方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乙方應每 個月將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述及的物業的經營管理收支帳目的詳細情況報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分成比例未作約定的,此條款則不需要。)
第二十八條 乙方根據物業服務的需要,有權將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述及的各項物業出租或委托專業公司或其他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為了全體業主的利益,乙方將各項物業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的期限可以約定為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的一個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條 對于甲方已經移交的物業管理用房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財產、設施,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從有利于全體業主利益考慮,可以決定該等財產、設施的使用、經營和管理等事項,而無需再行征得全體業主同意,但乙方應在該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將該決定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示。
第三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下的車輛管理僅指對車輛行駛、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提供對業主、物業使用人、訪客代為泊車的服務,乙方禁止乙方員工代為泊車。
第六章 物業維修經費
第三十二條 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和統籌均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及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業承接驗收
第三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承擔解決查驗時發現問題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物業區域內附屬配套設施、道路、地下停車庫、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物業管理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3、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技術資料以及各類公共設備等有關維保合同書復印件;
4、 已購房業主姓名和聯系電話、所購房屋位置和面積;
5、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6、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六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養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八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三十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經甲方確認后生效。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配合。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采取勸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第四十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為提供物業服務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九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甲方在物業買受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并要求物業買受人承諾在本物業具備入住條件后承繼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承擔保修期內由于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7、甲方不得有利于物業銷售擅自向物業買受人承諾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否則,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補償。
8、在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為90日,具體根據項目前期介入時間而定)向乙方按規定提供房屋總建面積千分之 計 平方米建面積的商業用房,由乙方按規定進行經營,其經營收入用于物業管理經費及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
9、在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為90日,具體根據項目前期介入時間而定)向乙方按規定提供房屋總建筑面積千分之 計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公共活動用房,和員工宿舍 平方米及員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據與開發公司洽談內容而定),由乙方無償使用;有些項目不提供宿舍,可由開發商直接補貼費用,若面積等無法確定的,則可刪除。(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區規定填寫)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前 日(一般為30日,需根據項目實際來定),,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物業區域內附屬配套設施、道路、地下停車庫、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管理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技術資料以及各類公共設備等有關維保合同書復印件;
(4)已購房業主姓名和聯系電話、所購房屋位置和面積;
(5)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12、由于甲方在銷售過程中違反對業主的承諾或違反原規劃設計而導致業主拒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甲方必須承擔償付責任;
13、協調、處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成;
1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體活動;
15、已竣工并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前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約定由物業買受人承擔和交納的除外;
16、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前期物業服務費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果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前期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甲方補足,直至本合同期滿。(此條款主要針對外接樓盤,可放在補充協議。)
17、補償乙方前期開辦費,標準為按建筑面積 元/平方米計算,(浙江一般為6-12元/平方米,各地區根據地方行情擬定)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業主交房前一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18、為了保證物業服務企業和樓盤的品質的形象,小區物業管理用房由甲方進行裝修后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樓盤,可由雙方進行協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營活動。
20、在物業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雙方應共同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檢查驗收,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竣工驗收合格。
2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保修責任。
22、指定專人負責跟蹤、協調、處理房地產開發建設中的遺留問題。
23、物業管理區域外的設施設備的管理,管理費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單獨所有的配套設施(如會所)或其他單個業主所有的配套設施由乙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用經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25、甲方開發建設的市政配套設施應按相關規定移交給市政管理部門或其他部門。
26、如果物業交付期間甲方尚有建設行為的,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費用,直到建設完成,如果因此產生的業主投訴由甲方負責處理。(注:如果不存在這種情況,可刪除)
27、根據政府規定需乙方協助參與前期分戶驗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注:此條內容根據項目當地規定填寫或修改,如當地未要求物業公司參與一房一驗,可刪除)
28、本物業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后,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29、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書或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3、結合本物業情況,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4、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5、配備有資質的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報告甲方或業委會、提請有關部門處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
保修期滿期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9、以《業主手冊》或其他適當方式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示物業使用的有關事項,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訂立書面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并負責監督。
10、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并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15、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年度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整改。
16、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對于甲方明確約定給單個業主專用的綠地、露臺及其他單個業主享有專用權的部位,告知有關保養、維護、清潔事宜,并負責監督。
18、本合同終止時且業主大會未成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移交時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則向業主委員會移交。
19、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定為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終止。(或前期物業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業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并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項目必須簽此合同期限,否則房管局合同備案不能通過。))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物業已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甲方應當促使本物業成立業主大會、產生業主委員會。自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移交,乙方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屆滿,但本物業尚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本物業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之日。此后,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人民幣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九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前期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并按應付金額每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注:違約金具體支付比例,應結合當地相關規定填寫!)。對于欠費不交納的,乙方可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遲延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屬于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屬于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收入中支取的,業主委員會或其他業主可以向遲延交納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追償。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費用,并按多收金額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條!)支付違約金。 第五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損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應向權利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業銷售擅自向物業買受人承諾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否則,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補償。
第五十四條 雙方約定因為下列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即乙方均不負賠償責任:
1、因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或政策法規變動等所導致的損害。
2、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業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或業主、使用人違反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服務規定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害。
4、非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業主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之火災、盜竊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導致的損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6、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且事先已經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7、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為造成連續發生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納所導致的損害。
9、自業主遲延給付服務費用至清償日期間(含票據未兌現部分)產生的任何損害。 10、因本物業區域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而產生的相關損失,但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導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員工提供服務所導致的任何損害(如代為泊車等)。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車輛毀損、滅失,財物被盜等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事件的,由責任方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該損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當年物業服務費總額的1%為限;單戶賠償不超過該戶當年應繳物業服務費的10%。(比例僅作參考)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前 日內,甲方應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接管驗收規程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甲方應及時予以解決。對于查驗中的問題(含工程遺留問題等)及解決辦法等,甲乙雙方在《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予以明確。
第五十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五十七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報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一般為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六十三條 小區交房后納入乙方管理,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城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房地產開發公司對所建小區 的物業服務管理事務進行委托乙方進行管理,現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小區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業、住宅
坐落位置:1、汪清縣河北2、批發市場對過
委托物業服務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河北 平方米、批發市場 平方米)棟
總戶數: 戶(河北 戶、批發市場 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對履行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物業公益性服務
特別申明:1、本小區委托乙方的物業管理,系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小修、養護,所述物業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等不屬于乙方的服務范疇,乙方對此的義務在十四條中闡述。2、因為小區的供熱、煤氣系統屬于專營行業,故乙方不提供此設施、設備、運行等的維修、維護和管理。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包括:屋面防水層、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門廳、走廊通道等(不含倉房)。
二、公有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包括:單元門、樓道內共用的上水管道、小區內的下水管道、小區公用照明、小區消防設施。小區內暖氣干線負責維護的協調(進入樓內運行的部分);
三、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小區道路、化糞池、溝渠、井、物業管理用房。
四、公用綠地、花木、娛樂健身器械及場地的養護和管護。
五、公共環境衛生及房屋共用部位清潔、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至垃圾箱。
六、小區內車輛停放的管理。
七、小區的大門出入口24小時由公司接待員做接待服務。
八、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傳工作。
九、管理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按《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資料及住戶檔案、維修記錄等。
第五條 物業針對性服務
物業公司在小區內為業主提供本合同以外的有償服務。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收費標準公布于眾,業主需要時可自行選擇。本條可與業主單獨簽訂約定內容。
第六條 物業委托性服務
物業公司根據單個業主的需要提供特殊的服務。如:防盜、服侍病人、接送幼兒、定時為業主打掃室內衛生、做飯等專項服務。物業公司應與業主簽訂合同,注明雙方的責任,委托事項及支付的費用標準等。
第七條 針對性服務和委托性服務的收費標準按市場價自行調節,不包含在公益性服務收費當中。也不用到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乙方按照第九條收取物業服務費,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按延邊州發改收管聯〔20xx〕32號《關于制定全州物業管理服務政府指導價的通知》的規定并根據雙方協議執行,具體如下:
一、本小區物業服務費用,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0.4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空置房屋的物業服務費按乙方進入小區服務時間計算,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0.4元向該業主收取。車庫、倉庫每月5元。其他房屋按照〔20xx〕32號文件收取。
二、物業服務費標準調整。本合同約定的公益性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大、中修),如公益保潔費、房屋共有部位設施設備運行等各項費用,乙方不再分項收取。在實際服務中,如果未進行約定的項目需要維修維護,則由甲方及時召開業主大會、籌措資金,以便及時對項目維修維護。
在合同期限內,物業服務費的調整,須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及物業服務內容而確定,甲方須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工作,按照規定與乙方簽署調整物業服務費的補充協議。非經雙方一致同意,物業服務費不得調整。
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二繳交滯納金。
四、業主應于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起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五、根據物權行為的優先受償和追及權的法律效力,無論房屋轉讓還是按揭、抵押、贈與、繼承、買賣、還是拍賣,其受益人都有繳納前一個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義務,新業主交納后可依據法律途徑以債務的形式向前一個業主追討。
六、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季交納,實行先服務后收費的原則,乙方在每季度末收取物業服務費。如遇特殊情況,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最遲應在每年12月末前履行交納義務。
七、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費用由業主支付,如果業主繳存了房屋維修資金,則按規定申請使用物業維修資金支付。房屋維修資金的繳存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在保修期過后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結算。
第四章 合同的訂立、解除、受聘服務期限
第十一條 受聘服務期限為終身。自20xx年8月1日起。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根據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做出的服務滿意率調查連續三次業主基本滿意率低于50%,業主委員會須召開業主大會,1、征詢全體業主意見;2、提出相關措施;3、與乙方協商、督促乙方根據業主大會的意見進行整改,4、如乙方不
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甲方須按照有關法規召開業主大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與乙方協商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時間并簽署約定,5、督促業主完成解除合同截止日期的物業服務費的交納。
第五章 雙方權利及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相關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監督和協助物業公司履行服務合同;
5、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選聘、解聘物業企業;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
二、甲方的義務
1、協助乙方監督業主遵守《業主公約》;
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本小區物業管理方面的遺留問題;
3、當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繳或按相關規定處置。
4、協助乙方與社區、街道、公安派出所搞好小區物業工作;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制定小區物業管理制度;
2、對違反《業主公約》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的業主,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以將小區內的專項服務內容委托給相關的專業服務公司,但不能轉讓服務合同的全部內容;
4、負責編制該小區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小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5、負責編制該小區 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每一年向該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出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8、按約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費用;
9、乙方沒有對業主專屬物品進行保管的義務,不負責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各種物品的丟失、損壞、碰撞、亂劃等。
二、乙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服務質量,為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服務;
2、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3、對物業小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確需改變,按《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執行;
4、對小區內違反《業主公約》、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在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的條件下有義務及時勸告;對業主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等設備、設施要嚴格限制、管理、指導,以免對共用部位造成損壞。
5、乙方應忠實、合法的履行職責,謹守職業操守,不得在物業管理中侵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在規勸、阻止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不當行為時,應尊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格尊嚴,不得擅自處置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財產,不得侵害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7、本合同終止時,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約定,小區物業按照《延邊州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四級服務:
一、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外墻面磚、涂料等裝飾材料無脫落、無污跡,每4年對小區樓道進行一次刮大白。
二、設備運行:
1、供水、供電、通訊、照明等設備設施齊全,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
2、設立24小時報修值班電話,8小時接待服務,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急修1小時內到達現場。建立維修回訪制度,維修回訪率達到70%;
3、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4、消防系統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6、路燈、樓道燈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按規定時間定時開關;
7、設備設施保養、檢修制度完備,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處理記錄。
8、保持設備設施場所整潔衛生,制定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隱患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10、公用照明燈天黑開燈,24時前關燈。
三、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按政策規定和《業主公約》約定對房屋進行管理服務;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現象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無安全隱患;
4、房屋裝修符合規定,不能發生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管線和損害他人利益的現象。
5、小區硬覆蓋發現小部位損壞應及時修復。
四、公共環境:
1、小區公共場所、樓道、樓梯、主次干道,每天清掃一次;樓道、樓梯每周拖一次,發現污染,隨臟隨拖。
2、及時清掃積水、積雪;
3、樓道玻璃每半年擦試一次;
4、垃圾每日收集一次,運送至小區外的垃圾箱。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5、小區內要根據需要進行消殺害蟲,有效控制蠅、蟲孳生;
6、小區內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管道定期疏通,保證排放管道暢通;
7、對雨水、污水排放井、化糞池定時清掏,保證排放井通暢。
五、綠化管理及養護:
1、花草樹木無枯死,發現死樹,及時清除,并適時按需要補種。
2、根據氣候狀況和季節,適時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土;
3、適時組織防凍保暖,預防病蟲害;
4、草坪應及時進行修剪,及時清除廢棄物。
六、交通秩序:
1、小區內謝絕與業主無關的機動車輛長時間滯留、過夜。
2、保持小區內、大門處消防、急救通道暢通。
七、安全防范:
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設兩名接待員輪流提供接待服務,對小區內重點部位每4小時巡查一次,謝絕商販隨意進入小區。設一名管理人員,八小時工作。
八、急修:接到報告后,白天1小時內或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做好維修記錄。
九、小修:2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并及時進行維修,做好維修記錄。
十、小區檔案資料的管理:
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共用設施設備檔案、業主檔案、維修記錄等,建檔成冊,妥善保管。
十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基本滿意率達到75%。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服務質量約定目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造成乙方未能完成合同內容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全體業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說明情況,小區內60%以上的業主不同意時,乙方要將多收的部分予以清退,情節嚴重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本小區年物業管理費用總額的15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 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經營收入在乙方提留合理收入外,其他部分須用于小區的公益性投資,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不得擅自利用共用部位經營。
第二十一條 小區外側房屋的管理:本小區住宅樓毗連的一層外側的房屋,因其結構與小區相連,并具有共有、共用設備和附屬建筑,根據《城市異產房屋管理規定》,須承擔相應義務,具體承擔的義務如:共有的上下水、馬葫蘆、糞池設施,共有的供暖設施,共有的主體結構,共有墻體修繕,共有樓蓋修繕等,其物業服務費的交納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于居民住宅樓內至馬葫蘆之間下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及時給予協調修繕,但服務所需費用應由相關業主自行承擔,維修費用雙方應事先商定方可維修。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為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減少公共財產損失,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火災、煤氣泄漏、漏電、跑水、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為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戰爭或類似戰爭行為、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相關法律處理。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延邊州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申請延邊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共8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1320xx
乙方:吉林建龍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偉祥
住所地:吉林市豐滿區吉林大街120號;
郵編:1320xx
資質等級:二級
證書編號:020xx02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小區;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7.5萬平方米(其中住宅6.3萬平方米,商
鋪面積為1.1萬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按《吉林市一級服務標準》執行。
第四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高層住宅按:1.60元/月.平方米;
商鋪物業費收按:2.50元/月.平方米;
車位管理費: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業主應于入住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度(一年)進行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結束前十天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七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博海地產所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地下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車位的管理維護費,結余部分補充物業服務費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
第八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社區活動室、自行車停車場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扣除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費用外,其余收入由以后業主大會決定使用。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房屋主體及配套設施情況;
2、道路、綠地、方磚情況;
3、設備運行情況。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
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由甲方在1月內進行加固和修繕,直至合格,在進行復驗 ;
2、 由甲方在雨季后重新做防水,按雙方商定的時間組織復驗;
第十二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物業公司申請,業主大會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年物業費5%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按每日應交費用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滿前1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二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三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吉林建龍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偉祥
20xx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系;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并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并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于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后,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并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后,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讓人關于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國家一級;
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項目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________萬平方米(最終建筑面積以政府核定文件為準)。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第二條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二章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___________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___________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___________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人防)地下室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___________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6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甲方不得無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積的秩序維護員和水電值班員住宿用房。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名稱、業績、圖像等進行銷售宣傳。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如電梯維保、高空外墻清洗);
6、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10、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時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服務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暫定如下(如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相關費用價格調整,按政府的指導文件為準):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辦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費用均報物價局審核。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2、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六條公用水電費(包括電梯電費)等屬公共能耗費用的,均按實際發生額從業主入伙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由業主按戶進行分攤。
第十七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務。(前期介入的服務內容見附件二)。
第十八條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劃撥前期開辦費人民幣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個月一次性劃入乙方銀行帳戶,由乙方負責采購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物資裝備(見附件三)。 (油我們買了再交接,這樣價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單)
第十九條業主應于甲方正式通知辦理入伙手續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驗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業,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一條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物業服務費用按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納義務。
第二十三條乙方按每戶建筑面積以市場價格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負責指定位置堆放并清運裝修垃圾。
第二十四條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向業主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帶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室內外停車位統一委托乙方維護、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車輛車位停放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停放費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核為準。
第二十六條自購汽車停車位的車輛按____元/月·輛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七條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車位使用費用于補充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甲方擁有產權的停車位,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管理,收費標準均按物價局審核定價為準,所得收益(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車位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章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八條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無死角、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雜草。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急修不超過1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2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執行(見附件四),入伙半年后達到該標準要求。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未能達到約定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內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額的20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從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三十九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物業設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甲方應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向乙方確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形式。
第四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房屋買受人(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結余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南寧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或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按房屋買受人(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占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物業買受人與房產開發商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四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7
第一章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79號令)、《吉林省物業管理辦法》和州。市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項目基本情況
建筑類型: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小區內棟數: 總戶數: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第四條 物業公益性服務
一、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包括: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
樓梯間、門廳、共用走廊過道。
二、 公有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
水管、共有照明、消防設施設備(不含專項)、暖氣干線(以吉林省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內容為準執行)、小區智能化設施設備。 前期物業服務管理事項
三、 公用設施、構造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 附屬建筑物的維修、養護。
五、 公共區域環境保潔、不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此項按省州市相關規定執行)。
六、 公共區域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 配合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內的公共秩序,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和協助處理。
八、 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傳工作。
九、 管理相關資料及住戶檔案、維護記錄等。
第五條 防盜及財產安全服務
防盜及人身、財產(包括業主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自有財物)安全服務是正常物業服務以外的特約服務(根據相關物業規定、物業費內不含此項)。物業公司可以根據業主的特殊需要和要求,根據自身情況確定是否提供特殊的對車輛、摩托車、自行車及個人人身、財產等的安全、防盜服務。并需物業公司另行與委托業主簽定特約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范圍、委托事項及支付費用標準等。
第三章 前期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收費選擇包干制)
一、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用,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門市房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其它費用以附件的收費標準為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房屋轉租、轉賣,應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相關手續,一切后果由當前房屋的產權人負責。即對于轉租、轉賣未按時交納物業費、電梯費等相關費用的,其所有費用均由當前房屋的產權人負責交納,并按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收取相應的違約金。
具體收費標準和內容以附件為準,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物業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日常維護費用:(不包括由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定在保修范圍、保修期限的內容);
3、公共區域保潔費用;
4、公共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7、法定費用;
8、企業利潤;
9、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費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業主購房時按規定標準交納的維修基金費用中支出。
三、公共車位的費用有乙方按照下列標準像車主收取(以物價部門備案為準)。
1、小汽車每月每臺__元
2、臨時停車過夜每日每臺__元
3、摩托車每月每輛__元
此項費用專款專用,屬于全體業主享有。此項費用用于車位的維護,不負責業主車輛的保管。因此并不負責業主車輛的刮、碰、丟失、被盜等。業主保管,應另行協商并簽訂相應的車輛保管合同。
四、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未約定由誰繳納物業費的,由業主繳納物業費,使用人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書面告知乙方,如業主未書面告知乙方,則視為由業主即產權人負責繳納。物業服務費按月交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總額的1‰繳納違約金。
五、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在保修過后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物業實行有償服務。費用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水暖管道屬專屬管道,維修水暖自用的部位時,由業主與物業公司雙方協商維修結算。
第四章 前期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開放商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查驗。
第八條 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存在問題應書面記錄,并敦促開發商予以解決;
第九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
擔責任依據;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開發商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十一條 開發商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前期物業服務標準
第十二條 服務內容及標準: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
6公共區域保潔:____________;
7、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
8、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
9、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
10、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____________;
11、其他:____________;
※具體服務內容和標準詳見附件1;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服務質量約定目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賠償。(按實際發生額賠償)
第十四條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履行不了合同內容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說明情況,小區內60%以上的業主不同意時,乙方要將多收的部分予以清退,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一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為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減少公共財產損失,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火災。煤氣泄漏、漏電、跑水、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為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并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戰爭或類似戰爭的行為,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承擔各種損失。
第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購房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了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先向延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8
甲 方:德陽中建東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四川鑫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企業資質:
證 號:
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招標方式,甲方選聘乙方,為 (項目名稱)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信守。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合同期限: 物業承接查驗 年 月 日 至本小區業主大會成立,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一條 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2、物業共用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暢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事項的協助;
6、裝飾裝修的管理服務;
7、車輛停放場地環境衛生維護;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為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以下物業有償服務:
業主物業專有部位維護維修服務,業主物業專有設施的維護維修服務、室內清潔衛生,家政服務,車輛停保管服務等有償服務。有償服務的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乙方與接受有償服務人另行約定。
第二條 物業服務質量與標準
按《德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提供物業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 年 月 日提供能直接投入使用的位于本小區物業服務辦公用房 m2,
位于本小區保安備勤用房 m2,位于本小區值班崗亭 個。物業服務辦公用房、值班崗亭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2、甲方交付的建設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按照建設部《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承擔保修責任,履行保修義務;
3、甲方交付的設施設備質量和安裝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其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不低于國家相關規定;
4、未進行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但又必須進行物業服務,經協商乙方承接此項目,但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快完善,此期間的責任人為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5、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路,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6、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售房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購房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7、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空置房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公共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予必要的配合;
2、準確轉達小區業主關于物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應及時向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及規章使用物業的行為,有權制止或提請有關政府部門處理;
4、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違規違章使用物業及本合同的行為進行制止處理;
5、乙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全部服務責任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編制房屋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報請相關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及禁止行為;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依法告知有關禁止、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協議,并依法監督執行;
8、乙方可以采取勸阻、警告、停水、停電、停止服務、要求停工等措施制止業主(住戶)違規使用物業、違規違約裝飾裝修行為。可以提請有關部門對于嚴重損害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危及樓宇安全的行為進行處理;
9、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
路,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10、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服務中斷的;
2、因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自己的財產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因其他原因造成業主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
4、因維修養護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的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失的。
第六條 物業的承接查驗
1、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小區(大廈)平面圖 、水、電、氣管網圖、隱蔽資料、技術資料、質量保修文件、開發文件、業主資料等與物業服務服務有關的資料:
對于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甲、乙方應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2、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由甲方、建筑工程承包商、乙方三方組成移交驗收小組對承接驗收的具體事項進行磋商;
3、建筑工程、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由甲方責成工程承包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移交,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開始計算;
4、供電、供氣、供水設備的試運行(調試)階段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接前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移交驗收過程中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6、服務區域內綠化成活后符合移交條件再移交,移交前的養護費用(用水、勞務、補苗、除草、施肥、殺蟲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綿陽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一級,按物業建筑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電梯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營業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辦公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商用(辦公):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費不包括物業共有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設
施設備改造費用。不包括園林建筑、園林配套設施設備、園林綠化更新費用。不包括業主物業專有部位、專有設施的維修維護費;不包括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保管費用。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始物業服務時起計算,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甲方若減免業主的物業費,其減免費由甲方支付。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乙方按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服務費,并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服務,盈余和虧損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4、停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向停車人收費:
(1)車輛臨時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3.00元/次·輛;
摩托車:1.00元/次·輛;
電動車:1.00元/次·.輛;
(2)公共場地業主(住戶)車輛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80元/月·輛;
摩托車: 30元/月·輛;
電動車:30元/月·輛;
(3)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使用權)業主已購置的車輛停放服務費:
小型汽車:40元/月·輛;
5、樓宇、小區亮化光彩工程的電費,維修、維護費、技術改造更新及運行費用費由甲方支付;
6、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秩序維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化養護費用;
辦公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法定稅費;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第八條 前期物業補償
1、前期物業服務補償費計: ¥ 萬元,大寫:
物業服務補償費主要用于:貼補新建管理處購置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印刷前期物業服務資料及業主建立檔案、設置物業服務處的公示、公告欄、宣傳欄必備設施,前期人員的招聘培訓,服裝費,相關物業服務的各項維修工具和設備。
支付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前30天一次性付給乙方。
2、若甲方需乙方派工作人員特約服務,其工資由甲方支付,每月:人均按2500元計算,大寫: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含保險費用;
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
第九條 代收代繳費用
1、依法與相關部門簽署有關委托收費的協議,乙方依據委托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向收費對象收費;
2、乙方收取業主繳納的各種代收費用必須按委托協議的約定向委托方繳納,乙方無權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3、 按總表計量繳費的水、電等費用按實際繳費金額全額分攤到用戶,向用戶收費, 不收取手續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六條約定,由此給住戶、乙方、他人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費用及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傷害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業主或住戶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和代收的相關費用,應按應繳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及時繳清應繳費用;
業主(住戶)因拖欠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導致相關服務停止、影響其他業主的物業使用,拖欠繳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第二條、第四條的約定,根據《物業服務條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雙倍返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政府相關規定變動及市場價格的變化,按國家規定執行或雙方進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4、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5、物業項目保修期滿后的維修費用,大于伍佰元(包括伍佰元)在維修資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所占物業份額比例分攤;
6、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按照《物業服務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7、小區內發生財物被盜、損毀、滅失(不包括自然損毀、滅失)等事故的責任明確如下:
(1)小區公共設施、設備被盜、損毀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由于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造成的損失,由當事責任人承擔責任;
(2)乙方協助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財產、商業經營場所財產、辦公場地的財產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不承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和保鏢責任。物業使用人可單獨委托乙方有償專項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3)小區內發生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乙方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工作;
(4)小區業主車輛的防盜、防損管理,業主與乙方需另行簽訂有償管理服務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8、本合同除附件外共6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爭議的解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因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服務不能正常進行時,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簽署地:綿陽市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9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購房戶/業主)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臵:
遵義市匯川區高橋鎮*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建筑面積: ㎡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衛生、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小區的《業主手冊》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有關服務及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小區的管理服務資料及設施設備檔案資料。
4、有權制止違反本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業主手冊》、《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小區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等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或建議。
3、遵守本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需進行賠償。
7、乙方如轉讓房屋產權及租賃給其他人時,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擔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制度造成損失的,乙方及損害人將承擔民事及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水、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事務管理:實施熱情、認真、周到、細致的制度化物業服務,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聽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二、房屋外觀:清潔、美觀大方、步調一致、整潔統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戶外墻面、門廳、樓道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小區道路、小區路燈、小區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保證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完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備齊全,正常運行。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暢通。各類車輛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隨時檢查維護設施設備,出現問題和故障及時排除解決,使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業主生活(特殊情況除外)。
四、環境衛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運,無臭水、污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潔,隨時清掃。注意衛生防疫和有計劃的對環境、衛生器具的消毒,以及滅四害工作。
五、綠化:保持小區空氣清新,綠化帶根據實際進行養護,按綠化方案進行修枝施肥等維護,保持小區綠地美觀大方。
六、公共秩序維護:小區內實行24小時巡邏、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對車輛進入小區以及在小區內的行駛和停放加以規范,保持小區整潔寧靜的環境。
八、社區文化活動組織:在一些特殊的節慶日,組織開展相關的社區文化活動,以豐富小區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定期檢查,做到消防設施無銹蝕,開關靈活。
十、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選擇包干制方式,甲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作為商業或辦公用房,甲方將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該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費用)
二、甲方收費時間:物業服務費按半年度預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
10天收取物業服務費。
三、物業服務費用的調整:
隨著物價指數的上升在適當的時間內按政府物價部門指導價或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協商一致的意見而調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業的,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的,業主承擔連帶交納責任。
三、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四、物業服務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市場物價因素進行調整。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服務費用:
1、小型汽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已購買的車位:水、電及服務費: 元/輛
摩托車(包括電動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2、自行車: 元/月/輛
以上收費按物價局審核核定為準。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特約服務,市物價局有收費標準的按相關標準收取,無相關標準的由甲方制定并公告。
三、房屋裝飾裝修期間的相關收費標準見物業服務公司公示。
第五條 甲方在不危及物業安全、美觀的前提下可在樓頂、墻體、裙樓等合理位臵依法設臵廣告位、廣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業主承擔和享有,由物業公司用于小區文化建設和節日慶祝活動。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如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收費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相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國家物業服務辦法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時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納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審查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服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變更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條 保險
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 其他的約定事項
甲方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計收物業服務費。(未裝修空臵房屋壹年內按半價計收物業服務費,超過壹年全額計收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未達到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向物業公司投訴。
二、因乙方違反協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進行整改的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納違約金,或采取必要的催繳方式進行催繳。
五、因乙方違反甲方所制定的《臨時業主管理規約》、《業主手冊》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損的,乙方需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賠償責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內發現因房屋出賣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房屋出賣人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給予解決,如房屋出賣人在要求的時間期限給拒不履行維護責任,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將全部由房屋出賣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進入本物業進行裝飾裝修時,應到甲方處辦理裝飾裝修手續,簽定《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交納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發生的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因甲方采取緊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服務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物業服務管理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0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總建筑面積: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①住宅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獨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__ 幢______單元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_____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____套,計____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③商業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④工業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⑤機動車場(庫)建筑面積總計____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__個;⑥其他用房______處,建筑面積計____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為復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本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信息。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區(市)縣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 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并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及時繳納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維養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10、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于每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1、每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并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于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 [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
4、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 ________ [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元;
3、摩 托車:每日: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________承擔。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1
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托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以下簡稱本小區)的物業服務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享受相關權利、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物業基本情況: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重慶綠地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路兩江新區南部。四至:東:海爾路龍禹加油站;南:海爾路寸灘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懷鐵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實施物業服務。
一、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有約定的適用本協議,本協議無約定的,適用《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甲方一經簽約后即被授權進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物業轄區的服務、組織和維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服務工作
1.1根據本協議制訂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使用人)手冊》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以各種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戶遵守規約。
1.2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1.3甲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1.4處理本協議約定工作范圍內的投訴及各項維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協助業主委員會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因小區服務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1.5負責物業和業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1.7與小區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的接洽工作。
1.8按規定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協議履行情況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乙方應對其屬下的單元內利益自行投保。
1.10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康體設施場地、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1.11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開發商保留地方(受開發商委托)進行管理。
2.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2.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3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2.4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
3.工程維修與維護工作
3.1檢查、巡視小區。
3.2業主或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完成其所屬單元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
3.3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必要時的檢查。裝修期間,甲方及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正在裝修的單元,以檢查并確定裝修規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發現乙方聘用的裝修單位及其工人違反裝修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或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或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請出小區或相關單元。所有直接或間接因裝修工程引起的訴訟、索賠、要求及費用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在適當時候對裝修規定進行修改。
3.4小區公共區域之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線路、機電設備、消防裝置、路燈、道路、排污、排水系統在發生損壞或故障時及時修復或積極協調相關職能、專業部門進行修復。
3.5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乙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3.6對配套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4.環境工作
4.1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和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定時收取生活垃圾并清運至市政中轉站,保障小區清潔處于良好狀態。
4.2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行將生活垃圾袋裝或密閉后清運到物業服務公司的指定場地。
4.3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公共綠化區域予以養護,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4甲方在交房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對乙方私家庭院進行統一養護,按交房文書標注及現場公示標準向乙方收取特約服務費用。若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養護,甲方在收到申請次月停止養護。
5.社區交流組織
5.1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
5.2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5.3舉辦不定期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小區內外文化交流。
5.4適時舉辦消防培訓與其它各類培訓。
6.特約服務工作
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代租、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以及與乙方商議其它服務內容。
7.財務工作
7.1定期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2就甲方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職責而支付的一切款項,制定明確的賬目記錄。
7.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金融機構進行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
8.其他工作
甲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除由本小區業主大會決定外,乙方無權在甲方任期內提出解約。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權利和使用其所擁有的單元時,須同時承擔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物業服務法律、法規、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規約。遵守物業服務制度,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正當管理服務活動。
2.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和停車(場)庫外墻、外立面玻璃、屋頂上安裝任何形式的廣告、字牌、橫幅、燈飾等固定設施或標識。乙方不得變更本小區停車(場)庫車位用途,在車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墻、停車(場)庫門等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設備。
3.乙方對其產權所屬的單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權,但所有異動(如出租、出售等)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房產出售后,乙方須督促受讓人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協議未簽訂前,視為乙方已將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一并轉讓予受讓人。房產出租后,乙方須保證該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協議和規約所制定的條款。房產異動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條之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4.建議乙方為其擁有的單元購買有關保險,并保持其連續有效性。
5.乙方可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根據本協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對小區管理的決策權。
6.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甲方及其員工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及投訴權。
7.乙方須按期付清相關的各種費用。
8.乙方應于每季度第1個月的15日前繳納物業服務費,而無論該單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專業職能部門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別指明: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應按此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并開始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9.乙方應按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在需續籌時補足續籌部分。
10.乙方有告知其雇員和親友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遵守小區管理規定的義務,并對他們違反本協議和規約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1.乙方有協助甲方維護小區公共秩序的義務,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乙方所屬單元需要維修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維修。乙方未及時維修,給甲方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乙方所屬的車位和停車場公共區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貨品,嚴禁在停車(場)庫修理和清洗車輛。
四、乙方承擔的費用及繳納方法
1.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向甲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等費用,并承擔逾期未付的責任。
費用構成如下:
1.1物業服務費主要構成
1.1.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1.1.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1.1.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維修及保養費;
1.1.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日常維護及保養費;
1.1.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1.1.7攤銷的公司管理費,甲方的辦公管理費;
1.1.8甲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耗材等費用;
1.1.9甲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1.10甲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11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1.12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1.13甲方的合理利潤;
1.1.14甲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1.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2.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更新或改造;
1.2.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小區道路、康樂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維修及更新、改造;
1.2.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1.3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若小區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供水的,水費收費標準按照能源供應部門頒布的二次供水收費標準執行。
2.費用標準的核定
2.1物業服務費標準(根據核算從簡原則,涉及物業服務費均含電梯使用費和公攤水電費):
高層住宅: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3.20元/㎡·月計收;
社區商業: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6.00元/㎡·月計收;
車位:按¥80.00元/個·月計收;(如遇2.3條款不一致時,以2.3條款為準)。
2.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2.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須符合重慶市物價局批復文件標準并執行。
2.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3.繳費辦法
3.1物業服務費(含住宅、商業、車位)
3.1.1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的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協議注明的建筑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3.1.2物業服務費按季足額繳納。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將涉及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合同違約金。
3.1.3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乙方在交房當月需交納本季度物業服務費。
3.2特約服務費用
按月繳納。乙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協議違約金。
3.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4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4.各項費用的調整
甲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五、甲方服務期限
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服務,為期三年(自“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整體合法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后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聘或續聘產生新物業公司,并由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生效時自動終止。
六、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3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
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i.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筑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于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后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_____委員會_____;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類型:住宅辦公商業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規劃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于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號;地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__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層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于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________-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范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托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_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會所: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業: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___________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_________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后,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________元、裝修保證金__________元、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托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后,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后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二、物業構成明細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八、移交資料清單九、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月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模板 篇1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郵編: 郵編:
資質等級:*級
證書編號:建房物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通過選聘方式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的正常運行,現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政策,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小高層及多層商住樓
座落位臵:
委托管理區域至址:
東至:西 M² 南至:北 M²
西至:東 M² 北至:南 M²
建筑面積: M² 住宅面積: M²
商場面積: M² 會所面積: M²
停車場(地下室)面積: M² 綠化面積: M²規劃平面圖見附件*,物業構成明細表見附件*
第二章 管理服務與質量
第二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由乙方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乙方提供的前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附件?);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 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收集)、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建筑、環境、健身器械等養護的管理;
5.車輛的進出、秩序、停放的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一)前臺服務;
1.設立365天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電話;
2.實行每天8:00—18:00客戶接待工作;
3.辦理業戶入住、裝修手續;
4.接受外來電話,問詢答復;
5.受理各類求助、報修、建議、投訴,跟蹤處理情況并認真做好回訪工作;
6.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收繳;
(二)商務中心無償服務無償服務;
1.商務咨詢、商務信息查詢;
2.代訂報刊、雜志、信件收發;
3.代訂機票、車票、船票等;
4.酒店預訂,出租車預約服務;
5.節假日氣氛裝點;
6.代訂花卉、代購內綠盆景;
7.雨衣、雨傘、手推車臨時借用;
8.提供自動擦鞋機;
9.代管裝修剩余材料;
10.代送飲用水;
11.廢品收購聯系;
12.一般物品臨時寄存;
13.電話及訪客留言轉告;
14.代聘鐘點工;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范圍和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及質量標準見附件1)
第四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惡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管理與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采用如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住宅:0.65元/月•平方米;商場:1.50元/月•平方米(此費用為純物業服務費,不包含公攤水電、電梯維護費、空調費等其他費用);電梯維護費:35元/月•每戶。(按欽州市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水電公攤、損耗費按實際收取并每年調整一次。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業主應于每季第一日起交納本季的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季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業務。
第七條 乙方每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庫)收費
1.停車場(庫)產權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優先使用權。甲方在未售出前按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放管理服務費收取,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2.小車:180元/月•輛;摩托車:20元/月•輛;電動車:20元/月•輛(另加充電費);
3.架空層:(暫未定項收費)若定項收費時由甲方制定方案之后委托乙方收取管理服務費:摩托車:20元/月•輛;電動車:20元/月•輛(另加充電費);非機動車輛:15元/月•輛;
4.架空層杜絕亂堆放雜物,保持有序、整齊、清潔衛生的環境。
5.停車場車位停放管理服務費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如車輛需要保管的需另簽訂車輛保管協議費用另計。
第九條 計費時間 對已售出的(住宅)物業,自甲方向購房者出入伙通知交房,業主辦理收房手續的次日起計收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業主未按甲方規定時間辦理收房及入伙手續的,一律按甲方規定辦理收房入伙的時間的次日,計收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對未售出或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自竣工后的次月開始計算物業管理費。商場的物業管理費計費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計算。停車場的管理費計費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計算。(時間暫未定根據實際情況定收)
6.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交納時間
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按季結算,交納時間為每季度第一月為繳納本季度物業管理及相關費用的交費日。
甲方有義務敦促各購房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管理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物業共用部位: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消防設施、電梯等;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按物業接管驗收移交確認為準;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負責維修,按時保質完成維修事項;
第十二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管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系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第二條、第 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管理的標準(附件1)向甲方、業主支付30%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條、第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違約金3%收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1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務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二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案兩份、與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