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通用16篇)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區域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中國廣告網的______區域代理權,在本合同條件下授給乙方。
二、 區域代理的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愿意續約,須在合同期滿前______月協商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該區域代理的優先權。
三、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權,必須履行如下承諾:
1、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須完成______條/月的廣告業務。第二年______條/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條數以______%的速度遞增。
2、 設立專門機構部門,專職人員開展推廣銷售工作。
四、運作形式與結算:乙方將廣告內容(圖片及簡介)以電子郵件形式、服務費以電匯形式傳給甲方,甲方收到服務費用后上傳廣告內容。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_____%,如不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______%,其余為匯給甲方的服務費。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及時為乙方上傳廣告內容。
2、 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廣告宣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積極、迅速建立本區域的銷售網點,對本代理區域實行統一市場體系、價格體系的管理。
2、 負責在本區域推廣中國廣告網,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3、 服務價格按網上公布的全國統一價。
七、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
1、 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關內容;
2、 其它違約行為。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 補充條款:
1、 本合同管轄權屬_______市人民法院。
2、 從本合同生效開始,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______%,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甲方:_______網絡科技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乙方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3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余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
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代 理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乙方(簽章): 經 辦 人: 訂立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4
甲方:鐘桂潮 身份證號碼:4401213
乙方:畢鉉斌 身份證號碼:4403913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訴訟,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與 上述糾紛案件訴訟程序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含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收執行款等。
三、甲方必須如實陳述事實,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隱瞞重要事實情節時,有權終止本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依約照付。
四、乙方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回甲方,乙方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不應有的損害的,乙方在約定代理費的范圍內對甲方予以補償。
六、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為: 叁仟圓整。
七、乙方在承辦此案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查詢費或檢索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交通食宿費等辦案支出,由甲方另行支付。本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本案訴訟程序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預付辦案費用1500元。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另一方同意方可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畢鉉斌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站前路13號
郵政編碼:510800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委托方):
電話/傳真: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表人:黃淼 ) 電話/傳真: 010-63344797、
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科學城富豐路4號工商聯大廈B座18層
為促成甲、乙雙方達成合作、明確責任,更好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從事代理商標名稱為: 在第 類上的國內注冊,共計 件
商標的注冊。商標圖樣為:
所選類目:
二、乙方的責任
1,商標注冊前,乙方應負責審核及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檢索,申請商標在以上所選商品/服務上無在先注冊的商標,因檢索期間有3-5個月的空白期,查詢結果僅供參考。
2,若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或書式不符合商標局規定而不予受理的,乙方全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且不得以乙方的名義注冊甲方的商標。
4,乙方應在甲方提交完材料的當天或第2天將甲方的材料遞交至國家商標局。
5,乙方負責跟蹤該商標的審查進程,并及時通知甲方。
6,如遇地震、火山、海嘯和戰爭等突發性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商標注冊失敗或其他損失,因其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免除乙方責任,若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準確、真實、完整的注冊信息(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清晰的商標圖樣、所需注冊的商品)。
2,若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或不真實而造成商標在先權利喪失或申請無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四、商標獲準注冊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如審查員的具體判斷、審查標準的變化等,非乙方原因導致商標申請被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整(大寫: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申請程序啟動。
六、提出申請2-10天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乙方通知甲方當事人。
七、甲方確認本合同的聯系方式不會發生變化,若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于聯系不上甲方產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遭損失。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傳真、掃描件均有效。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淼
(1)開戶名稱: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上海市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豐路支行
賬 號:9132 0154 8000 0239 3
(2)農行賬號:6228 4800 1078 5233 916
戶 名:張啟果
20xx年05月28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6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上海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第一條 訂立委托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甲方承諾本委托期間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托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區_______路__弄__支弄__號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托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筑面積: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委托售價人民幣: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抵押情況: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托時已征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并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傭金支付
1、 傭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 支付時間:甲方傭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托中委托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乙方
1、 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托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 甲方違反本委托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托的;
3、 甲方在委托期內或在終止委托后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 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托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執 照 號 碼:31010520xx836
聯 系電話: 聯 系 電 話:
代理人/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8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并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信息,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為: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為:
3、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托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為送達。
3、下列情形視為委托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托人作為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并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為甲方實現主要委托目的。
4、委托律師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閱讀并理解后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9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 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 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 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 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 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深圳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經調解后如達成和解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本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請求依照仲裁規則對和解協議作出裁決。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書面審理。仲裁庭有權按照適當的方式快捷地進行仲裁程序,且具體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規則其他條款限制,并根據本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裁決書。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上述仲裁開庭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仲裁庭。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糾紛一案,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審訴訟。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權進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三項中的第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提起反訴;有權同意并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權提起上訴
3、有權代為申請執行;有權代為執行和解;有權代為收取執行標的或過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選擇上述第1項,則乙方無權代理上述第2項,若訴訟中涉及第2項中的情況,只能由甲方自己決定;若選擇上述第2項,則乙方享有上述第2項授予的代理權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律師的全部職責和義務是在委托代理權限內,依據法律和事實保護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乙方律師按上述原則盡職后,即使訴訟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如認為因乙方指派律師未盡職責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變更律師。甲方申請理由一經核實,乙方應及時變更律師。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堅持不正當、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實施故意詆毀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就甲方的行為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于甲方委托事項,如因甲方誤導、不如實陳述案情、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不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自身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委托事項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材料,由甲方親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師交付原件材料時,甲方應要求律師出具《證據交接單》。甲方如違反以上約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師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指派律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擔任甲方代理人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代原指派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行為。
七、根據《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甲方須于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全額代理費,乙方收取代理費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時繳納全額代理費,由雙方協商交費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條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約定時間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預收的代理費作為律師前期工作的勞動報酬,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委托事項開支已超過預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鑒定費、查檔費、翻譯費、打字復印費、交通費及乙方律師外出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代理費尚未支付,則甲方仍應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需要另行約定或說明的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條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審結(判決、調解)為止。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已經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終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已交納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應當交納尚未交納的代理費仍需交納: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或上訴人,下同)的甲方決定不起訴(或上訴,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提出撤訴的;
5、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作為原告的甲方的起訴或者通知再審被駁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fanwen/1578/事人的起訴的;
7、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師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地址:濱州市濱城區黃河六路538號
電話:
年月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1
合同簽署地: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 地區(以區號 為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第二家加盟(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進貨總金額需達 元(大寫:零佰零拾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額,有定額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進貨金額需達 元(大寫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銷售總額及年終返利:完成全年進貨總金額獎
勵 ,超出部分獎勵 。
3、一個銷售年度結束后,甲方有權在對乙方綜合考核評估后決定是否繼續授予其該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乙方亦有決定是否繼續作為甲方該地區獨家代理商的權利,在同等條件乙方擁有優先權。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合同供貨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價格為標準,本價格不含稅,需要發票按正常稅率收取。
4-2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期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戶,款到發貨。
4-3-1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并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為貨款
4-4 交貨地點及運費
4-4-1合同交貨地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為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4-5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5-1甲方設計、制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為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2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享有的權利
6-1-1對乙方的經營有咨詢、監督、調查權。
6-1-2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6-2甲方承擔的義務
6-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6-2-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6-2-3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6-2-4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6-3乙方享有的權利
6-3-1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6-3-2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6-3-3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6-4乙方承擔的義務
6-4-1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6-4-2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7-1開箱損壞(未經用戶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7-2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后,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7-4-1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為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后的價格執行。
7-4-2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外包裝損壞,收取一定費用)。
7-4-3退貨產品在乙方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實際貨值向乙方匯出退貨款額,退貨中發生的運費、手續費、保險費、破損包裝物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終止合同后的有關條款
7-5-1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7-5-2退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委托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復制品)。
7-5-3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識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并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戶,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后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注: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2、甲方允許乙方在沒有代理商的區域銷售,可以優先取得該區域代理資格,如果有人簽訂該地區代理,則必須無條件退出該地區。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號5號樓4層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3
認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電話: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______市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元/㎡,總價(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為成交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征,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傭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并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托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證券賬戶及復印件。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賬戶,雙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擬訂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六條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托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托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托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托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托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第八條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托事項
1.接受并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托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后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券賬戶中有效證券的托管和轉托管事宜;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賬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第十條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對應的儲蓄卡賬戶。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托事項的秘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第十二條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5
電子版權委托代理合同書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
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著作權合理使用專題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2.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3.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
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
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4.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5.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6.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7.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8.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
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9.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_______
二、委托權限范圍:______________。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及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家庭)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_______)
2.雙方協商收費;(_______)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_______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_______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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