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錯糾錯制心得體會優秀范文(通用3篇)
容錯糾錯制心得體會優秀范文 篇1
報告中指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其中重要一條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執政骨干隊伍。要健全正向激勵機制,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容錯糾錯機制的建設,是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為改革者保駕護航的制度。”山東省黨代表、省委黨校研究生部主任賈英健說,這對山東有著重要意義。山東人不缺思路,不缺干勁,就是少那么一點“解放”的精神。“不少干部缺少一種敢拼敢闖的精神,有些人覺得不干事就不會出錯。”賈英健說,“但是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形勢下,科技革新帶來的機遇是不能等的,抓住機遇,才能在發展中領先一步。”
他說,目前山東處于改革的關鍵時期,需要通過新舊動能轉換,實現山東由大到強的轉變,很多改革工作需要先行者進行探索嘗試,所以需要建立合理的制度,保護他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賈英健認為,容錯糾錯機制可探討建立實施細則,建立相關配套制度,比如容錯怎么認定,什么樣的錯可以容,如何區別“主觀故意”和“偏差失誤”等。同時,容許犯錯不等于知錯不改,還要建立起“糾錯”制度,讓干部在失誤之后,有糾正的機會。“這對于干部本身,也是一個鍛煉的過程。”
20xx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此后,各地相繼制定出臺了容錯糾錯機制。青島西海岸新區出臺《干事創業容錯免責庸政懶政嚴肅追責暫行辦法》,這是山東首個建立干部容錯免責機制的區域。此后,濟南市、德州市、萊蕪市等也出臺專門規定。
容錯糾錯制心得體會優秀范文 篇2
市商務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專題學習討論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充分調動干部積極性激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實施意見》,局紀檢組長陳潔就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做了中心發言。
會上,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平向全局職工提出了三點學習要求。一是要提振精氣神。要弘揚“三氣”,做有骨氣、有勇氣、有志氣的商務人,要敢于創新、敢于超越,同強的比、向高的攀、與勇的爭、跟快的賽,高標準高質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二是要聚集正能量。強化創先爭優理想信念教育,從精神激勵層面來調動全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全力爭創一流的工作業績。三是要打造新氛圍。營造團結和諧的干事創業氛圍,凝聚全體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時,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為衡量標準,加大通報表彰和考核力度,使干事的人政治上有奔頭,待遇上有提升。
會議形成三點貫徹意見。一是要認真學習文件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深刻開展反思討論。局組織人事科要及時將市委辦、市政府辦出臺的實施意見與紀檢組長中心發言材料印發各科室,并掛網供全體職工學習。二要形成書面討論成果。各科室負責人要抓緊召開科務會,認真傳達此次會議精神,針對責任擔當充分討論,逐一開展自我剖析,及時收集匯總問題、意見和建議,歸納形成書面材料后報局黨組書記。三要以此次學習討論為契機,認真查找和整改創新意識不強、服務能力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提升商務服務群眾滿意度,促進行風政風建設。
容錯糾錯制心得體會優秀范文 篇3
“客觀看待和正確處理干部在干事創業中出現的問題,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濟南市委審議通過的《關于支持黨員干部干事創業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構想。
《辦法》提出的“兜底”構想的確刷新了公眾的認知,在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高壓態勢之下,“容錯機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容錯機制”具有不可忽視的正面激勵作用。在動輒得咎的高壓態勢之下,風氣日益嚴肅的情況下,一些黨員干部也變得瞻前顧后、畏首畏尾,為了不犯錯,為了免受追責問責,變得明哲保身,過于保守,失去了干事創業的勇氣和改革進取的銳氣,在經濟社會處于全面深刻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這將極大的阻礙黨和國家的事業進步和各項改革舉措的有效推進。而《意見》從制度上為敢想者、敢為者打開一扇窗,看見不曾想、不敢想的諸多可能,最大化的激發了干部在干事創業和改革的推進中的思維和觀念創新潛能。
“容錯機制”有“底線”,確保“容錯”不“縱容”。一些干部擔心即使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抓實每一項工作,也可能因為“摸著石頭過河”或客觀上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出現施政或決策上的失誤,進而導致觸及各種群體利益的惡果,屆時所引發的反應恐怕不只是上級機關和領導的問責、點名批評、處分、政治前途被劃上大大的問號,還可能面臨公眾的口誅筆伐和道德審判。敢想、敢為的確可能開創出一篇新局面,但也不可避免的面臨著極大的風險,一但出現失誤,這個責任誰能承受?是否被現實所容許?事實上,這也要辯證的看。哪些能“容”?哪些錯不可“容”?《意見》已經明確的給出了答案:容錯免責要在一定的范圍內,不能違反政策規定,并列出了可以免責的具體情況和條件。為“容錯機制”明確了邊界、標準、范圍和最終裁定、認定的權威機構,即紀檢機關、組織部門嚴格依照規定調查、認定、解釋。
“容錯機制”不是“縱容錯誤”。實干才能興邦,敢拼才能贏得事業上的巨大成就,身處全面深刻轉型期的大時代,正需敢干的勇氣和敢拼的銳氣,需要各級干部擯棄思想和行動上的束縛,拿出共產黨人創業創新的豪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披荊斬棘,不畏困境,不懼失敗。但“容錯”不是“縱容”,容許不是放縱,《意見》已經明確的指出的哪些錯能“容”,哪些錯不能“容”,“錯”須在一定范圍,且不違反政策法規規定的,可以免責或減責。但如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嚴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責任事故等具有“一票否決”性則排除在外。這確保了“容錯”不“縱容”,讓“容錯”起到最大的正面引導和激勵作用,最大程度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