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入黨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1、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主動匯報思想(申請人)
(1)本人自愿向黨組織提出申請。
(2)對于團支部推薦的入黨對象和未提出入黨申請,但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學生,吸收他們參加一些黨的活動,使其逐步提高認識,自愿提出入黨申請。
(3)入黨申請書人、預備黨員一般應該每一季度至少向黨支部書面匯報思想一次。
2、建立登記檔案(黨支部)
對于申請入黨的同學,黨支部要建立檔案,列入培養計劃,經常對他們進行教育。
3、確定積極分子(黨支部)
對于已向黨組織提出申請,各方面符合條件的同學,要經黨小組提名,黨支部討論確定為積極分子,并確定一至二名正式黨員為培養聯系人。
4、填寫《積極分子登記表》(黨支部)
對已確定的積極分子,黨支部要迅速指定培養人為其填寫《積極分子登記表》,交黨支部統一保存。
5、培養教育(黨支部)
(1)建立積極分子自學小組。
(2)組織他們聽黨課或參加培訓班。
(3)吸收他們參加發展黨員的支部大會、新黨員的宣誓大會及一些活動。
(4)交任務、壓擔子,使他們在實際工作中經受鍛煉。
6、定期考察(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
對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還要定期進行考察,由培養人每季度考察匯報一次,填寫到《積極分子登記表》上,并由黨小組、黨支部簽署意見。
7、確定并上報發展計劃(黨支部)
對于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首先要通過座談了解、民主測評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然后黨小組提出意見,重點進行培養教育,發展計劃經黨支部審查后報上級黨委備案。
8、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為發展對象(團支部、院團委)
9、參加黨委組織的培訓(黨支部)
對積極分子黨支部要推薦他們參加上級黨委組織的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沒有經過培訓的,不能發展。
10、確定發展對象(黨支部)
對于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培訓成績合格,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后,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確定為發展對象。
11、政審(黨支部)
政治審查內容:
(1)、申請人的政治歷史情況。
(2)、申請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和表現。
(3)、家庭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
政治審查的辦法:考察檔案和必要的函調和外調。
12、向黨委匯報(黨支部)
對已上報列入發展計劃的對象,黨支部要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報告近期發展對象情況,包括:本人檔案、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積極分子登記表》、考察綜合意見、支委會討論意見和入黨申請書、黨小組意見和發展對象的思想匯報。是團員的應有團組織推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