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精選5篇)
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責任重大!有位教授說:教師是安全之魂,學生是安全之本,班級是安全之實,活動是事故之源。在學校安全教育學習模塊中,聽了幾位教授和專家的講座后,收益很大。對安全方面的知識有了較大的提升,增強了對安全的防范意識。確實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責任的重大。
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自己的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再次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確保學生安全保護教育工作中,我覺得更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首先,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既是沒一個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作為教師的中影響著學生。因此,在校園安全工作方面,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教師是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努力增強安全責任感:首先要認真學習一些法律法規,增強依法施教的意識,自覺杜絕體罰學生、辱罵學生等侵權行為。其次,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安全制度的學習,認知學校事故出現的類型,結合以前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發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對策和應急措施,保證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實施安全保護。第三,要明確教師的安全職責,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另外,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圍,做好預防和處理。作為學校教師的一員,平時要對學校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預防措施,通過會議、墻報和座談等方式及時和反復向學生宣傳,教會學生對已經發生的.事故進行正確的處理,避免事態的擴大,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生命不保,何談教育?說得多實在啊!且看一些觸目驚心的數據吧:我國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兒童(18歲前)約8萬人,是職業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國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兒童高達數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殘酷的事情!鮮活嬌嫩的生命,還未綻放青春和美麗就這樣消逝了。她牽動了多少人的心?承載了多少人的希望!作為教育者,怎不為之動容?
總之,只要我們每一位教師關心學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處安全隱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個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學生就能健康地成長,學校、社會、家庭就能和諧地發展。
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篇2
通過學習,使我更加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意義。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學校的安全不僅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而且還會影響到學校和教師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識,科學管理,堅決杜絕故意傷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創建和諧校園環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我做為教師應盡的義務。學校安全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核心是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安全也是一個需要全社會關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門和學校共同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越來越多,真可謂是防不勝防。雖說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們學校要盡一切可能,想一切辦法,用一切力量將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為教師,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處理起來就較為順利,且能收到“壞事變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處理來說,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1、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要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報告。要重視對雙方學生家長的第一次通報和他們的第一次會面,因為這是處理好事故的基礎。
2、要注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學校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給人留下不負責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報告情況,以得到上級和相關部門的正確指導。要成立專門事故處理小組,并派專人負責接待,這樣既能保證處理口徑前后一致,又不至過多干擾學校的正常秩序。
4、體諒雙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雙方當事人情緒失控時,也要冷靜克制,從心理和情感上讓雙方接受。
5、必要時可借助雙方親友的作用,走曲線解決問題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挾。這將是今后學校經常要面對的現實,校方應主動尋求司法途徑,相信司法公正。
7、戰略上不怕上法庭,戰術上要重視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種準備,包括法律知識、事故事實、物證的準備,以用法律和事實維護學校權益。
8、要利用案例,及時在學校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要經常在教工和學生會議上通報事故處理過程,統一大家的思想,讓大家學會今后遇到相似問題時的最佳處理辦法,做好預防工作。
9、對受害方要給予盡可能的安慰,但學校若無過錯,則決不能賠償(在本案中,學校只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出于人道主義精神,給了受害方一定慰問)。
10、“晴天備傘”。要為學生上好“校園傷害險”和“學生平安險”,鼓勵和提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為孩子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降低出險后的處理難度。
其次,分析、解決此類糾紛應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判斷能力。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系。
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篇3
今年,學校狠抓責任落實、管理措施,尤其是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安全基礎設施的改建和維修。在此基礎上,堅持本著“齊抓共管,安全第一”的原則,繼續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在日常活動和教育教學中始終貫穿“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這條主線,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科學合理配置,達到人防、物防、技防,特別是人防和技防,將作為20xx年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到全員啟動,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確保新一年度安全工作順利完成任務。
1、各班要專設安全教育課,可利用班、隊會等有利時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2、定期開展學生的安全宣傳活動,除學校集中活動外,各班要開展豐富多彩、直觀有效的活動,并達到學校與家庭的互動。
3、利用警民共建、軍民共建的有利時機,將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貫穿于各項活動中,對于大型活動,學生要有活動心得和體會。
4、利用安全月、安全周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各班設專題板報。
5、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如升旗儀式、演講、團隊會、安全知識講座,家長學校、等教育活動,各班有計劃、有記錄,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總之,我們的安全意識時刻不可放松,說得好,不如做得好;說得嚴,不如管得嚴。我們要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快快樂樂生活每一天。
“生命”,一個多么鮮活的詞語;“安全”,一個多么古老的話題;“幸福”一個多么美妙的境界。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為天;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構筑了我們美好的家園,成為連接親朋好友的紐帶。通過校園安全整治活動,我再一次深刻的休會到:在安全的問題上,來不得半點麻痹和僥幸,在安全的問題上,我們必須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須要警于思,合于規、慎于行;必須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必須要筑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
也許不少人會認為,安全只是指身體的安全甚至是肢體的健壯和不受傷害;認為只要自己的肢體健全、行動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認為,這決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個具有健全的體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強,糊里糊涂攀兄弟、結姐妹,既有拉幫結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義氣、惹事端,不但喜好隨波逐流,而且希望出點亂子;這表現出來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問題。無論是人身安全還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為安全,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結果的殘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事故,課間游戲追逐打鬧偶發事故,輕者可以傷及體格,重者能夠危及生命,它們造成的后果是殘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殘缺、行為方式的越軌比體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詩中寫道:“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確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著的軀體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殘缺的產物嗎?這種“產物”充其量只能是沒完沒了地吸取消化父母親血汗的機器,只能成為社會發展長河中的廢物,甚至成為危害社會發展的危險物。安全,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學校,老師們強調得最多的是安全問題;在家里,家長們說得最多的也是安全問題。可見,安全問題早已深入人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我們只有加強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才能體現出生命的價值,才能讓我們的生活五彩繽紛。
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擁有這樣的防范意識呢?一支未熄滅的煙頭便讓無數的生命結束了。其實人人都知道吸煙是有害健康的,可為什么我國的“煙民”還是在不斷的增多呢?有多少人知道,“煙民”的增多將意味著什么?意味著發生火災的頻率又增多了。有的人只為爭取那一點點的時間,便不遵守交通規則,就那么一點點的時間又讓多少年輕的生命死于車禍;就那么一點點的時間讓不計其數的富有朝氣,活力的生命停止了呼吸,離開了親人,也永遠的離開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最近我們都在學習安全知識,通過學習,讓我學到了更多的安全知識,比如:在家用電時,應注意安全,家里沒人時應關閉所有電源;炒菜時,應注意用氣安全,若起火,不能往鍋里倒水,應用鍋蓋蓋住,防止火勢蔓延;在過馬路的時候,應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在撥打報警電話時,應按電話里的提示把問題說清楚,說具體,等等。
其實,只要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多用一點心,做每件事都多想想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這樣,這些事故的發生頻率將會大大降低,才能使我們的和諧社會真正的和諧、安寧。多用一點愛心對待任何事,就像這首歌唱的一樣“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篇4
通過學習,使我更加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意義。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學校的安全不僅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而且還會影響到學校和教師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識,科學管理,堅決杜絕故意傷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創建和諧校園環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我做為教師應盡的義務。學校安全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核心是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安全也是一個需要全社會關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門和學校共同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越來越多,真可謂是防不勝防。雖說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們學校要盡一切可能,想一切辦法,用一切力量將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為教師,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處理起來就較為順利,且能收到“壞事變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處理來說,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1、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要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報告。要重視對雙方學生家長的第一次通報和他們的第一次會面,因為這是處理好事故的基礎。
2、要注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學校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給人留下不負責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報告情況,以得到上級和相關部門的'正確指導。要成立專門事故處理小組,并派專人負責接待,這樣既能保證處理口徑前后一致,又不至過多干擾學校的正常秩序。
4、體諒雙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雙方當事人情緒失控時,也要冷靜克制,從心理和情感上讓雙方接受。
5、必要時可借助雙方親友的作用,走曲線解決問題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挾。這將是今后學校經常要面對的現實,校方應主動尋求司法途徑,相信司法公正。
7、戰略上不怕上法庭,戰術上要重視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種準備,包括法律知識、事故事實、物證的準備,以用法律和事實維護學校權益。
8、要利用案例,及時在學校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要經常在教工和學生會議上通報事故處理過程,統一大家的思想,讓大家學會今后遇到相似問題時的最佳處理辦法,做好預防工作。
9、對受害方要給予盡可能的安慰,但學校若無過錯,則決不能賠償(在本案中,學校只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出于人道主義精神,給了受害方一定慰問)。
10、“晴天備傘”。要為學生上好“校園傷害險”和“學生平安險”,鼓勵和提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為孩子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降低出險后的處理難度。
其次,分析、解決此類糾紛應遵循的一般原則。
學校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篇5
通過本次全校教師集中學習,宣傳貫徹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明確了社會、學校、教師、學生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使我對安全的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
《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強調了學校依法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明確了社會各方面都有保障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的共同責任,規定了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界定了學校對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規定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的途徑、程序及賠償辦法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條例規定: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搶救、救助、預防措施,優先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學校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遭到傷害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保護,必要時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溝通或者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這就要求我們教師必須時時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災難或是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樹立優先保護學生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通過培訓學習,我們懂得了許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此,我們作為教師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總之,本次學習,更增強了我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使我更加會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園每一處的安全隱患,加強責任心,做一個有心人,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快樂地成長,學校、社會、家庭和諧。
上周,我們學校組織學習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自己對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學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嬌嫩脆弱。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我再次認識到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作為一線教師的我,在以后的教學工作中應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在我們的英語教學中,通過每個單元要學習的內容把安全教育滲透進課堂,譬如: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要時時刻刻讓學生有安全意識,要高度重視學校安排的安全教育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這既是一個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
其次,要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安全教育工作是一個班級最重要的事情,作為班主任,我們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我們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教師工作是一個特殊的職業。教師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要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職責,并且,教師自身的言行也將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因此,我們作為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