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秘書長的職責(精選3篇)
關于秘書長的職責 篇1
1、全面負責商會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商會組織結構的設置或管理體系的建立;
3、建立健全商會社會活動的評定、議事規則和辦法及制度;
4、組織管理團隊,廣泛吸收理事、會員單位并擬定會費;
5、廣泛參與社會活動,增進商會與政府、事業單位、各工商界、工商聯及各類商會的溝通與關系;
6、協助會長制定商會的宗旨、方針、目標及戰略規劃;
7、協助會長處理商會重大事件并增進商會信譽保障體系的建設;
8、加強商會的社會責任和形象,并為會員單位提供交流與發展的廣泛平臺;
9、提升其作為會員單位與工商聯或政府溝通與聯系的橋梁作用。
關于秘書長的職責 篇2
(1) 總經理/副總經理交辦事項、會議的記錄,機密文件的備案、存檔。
(2) 協助對大廈業務部門的運營狀況、經營目標及日常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提供分析、改進建議及解決方案,保障各項決策、工作的有效執行與落實。
(3) 配合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理外部公共關系,建議重要客戶檔案冊。
(4) 起草公司各階段的工作計劃、總結,協助主持對外合同、正式文件的初審及商務談判工作。
(5) 負責辦公行政管理,能夠配合總經理/副總經理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和細化辦公管理體系。
(6) 與各部門保持良好溝通,做好各個部門項目落實的后勤支持。具有高度責任感。
(7) 協助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理好公司日常事務。
(8) 協助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公司運作與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協調內部各部門關系。
(9) 其它總經理/副總經理交代的事項。
關于秘書長的職責 篇3
秘書長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并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市政府會議的決定。
(二)審核或組織起草用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其中市政府文件,提請市長、副市長批準后印發。
(三)根據市長、副市長的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一些部門的工作,有爭議的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報市長、副市長審定。
(四)協助市長、副市長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推薦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文件、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長、副市長重要批示的執行狀況,并向市長、副市長報告。
(六)組織調查研究,向市長、副市長帶給實際狀況和政策性推薦。
(七)組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重要狀況,并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區、縣向市政府反映的問題。
(八)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為市長、副市長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市政府機關職工服務。
(九)辦理市長、副市長交付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