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通用3篇)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1
1、定期將公司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公司財務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經理審閱。
2、除了供日常零用支付所需限額以外的現金,公司收到的各種匯票、支票等,均需及時存入銀行。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銀行賬戶。
4、出納員每周一向公司經理上報“銀行存款收付周報表”。
5、財務部人員應加強銀行存款余額、收付業務的保密工作,財務部只向公司領導提供銀行存款余額情況。
6、公司銀行付款由公司經辦人員填寫“付款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部長、公司經理簽字后辦理付款,支付支票等必須具備收款單位、經辦人的收據。
7、公司收到客戶貨款入賬或匯票無法存入銀行等情況,出納員在最短時間內通知公司經理、銷售部經辦人員。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2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
2、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分別由財務部部長與出納員各自保管,支票蓋章時“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部長親自加蓋,并復核付款原始憑證。
3、出納員妥善保管好公司支票,因丟失造成公司損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出納員崗位的主要職責 篇3
1.負責每天編制現金及銀行日記賬,做每日現金日報表。
2.負責核對付款憑證的單據審核及單據編制。
3.負責公司的現金流的支付及制單,粘貼憑證。
4.負責跟會計對接單據的交接工作。
5.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