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安全工作職責(精選3篇)
校長安全工作職責 篇1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 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 績效考核掛鉤,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取得 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他行為。
校長安全工作職責 篇2
1) 負責管理本區生產運行中的安全工作。
2) 對現場異常情況能及時處理、保障安全。
3) 認真執行行業規范、采油廠及管理區規章制度,三違現象發生率0%。
4) 負責轄區生產運行、工程施工的現場管理、協調工作。
5) 熟悉轄區的`日常生產、技術工作,能及時處理和匯報全區生產出現的問題。
6) 負責對轄區生產安全運行人員的業務指導、工作監督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7) 懂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能保證生產、施工的安全進行。
8) 負責轄區內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抓好生產過程的計量、施工質量、油井動態、操作作業的安全技術工作的落實;
9) 負責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培訓;
10) 負責職工培訓考核,定期組織對職工安全技術考核;
11) 定期進行安檢、抽檢,達到安全生產,穩步生產的狀態。
12) 負責所轄區域內修井、試油井的安全監控工作。
13) 負責本區生產運行應急情況的組織、協調工作。
14) 熟練掌握各類應急預案的內容,在緊急狀態下能夠敏銳的判斷,果斷的啟動應急預案。
15) 預案編制合理,可操作性強;應急處理高效,措施有效性強。
校長安全工作職責 篇3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分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確定安全責任指標,實行目標管理,逐項落實。
2、定期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并針對不同時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制止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3、負責傳達貫徹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組織指導群眾性的交通安全活動,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車輛的使用、保養、維修、檢查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檔案。
4、負責駕駛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駕駛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倡導文明行車、文明服務、禮貌讓路,保證行車安全,禁止超員、超載、超速。
5、負責機動車輛的年檢工作,嚴禁有問題的車輛上路行駛。
6、負責完成交通管理部門布置的專項任務,做好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