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精選5篇)
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 篇1
1.在局長和分管局長領導下,負責公路科技科全面工作,研究制訂本科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交通設施建設,公路養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3.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維護建設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4.負責交通科技工作,擬定交通行業年度科技項目計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5.參與全市交通建設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擬定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 篇2
1、負責總務科的管理工作,對總務科人員進行管理和監督。
2、負責完善總務科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計劃、各種執行方案及措施。
3、負責合同制用工人員的管理工作。
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 篇3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確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車船、游樂設施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2.負責開辦旅行社的初審報批工作。
3.負責三星級以下星級飯店的檢査、審批、復核和高星級飯店的初審上報工作。
4.負責旅游飯店立項審核工作。
5.監督檢査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旅行社、旅游飯店的年檢工作。
6.負責市內公民出境游、邊境游、國內旅游的管理。
7.組織參加國內旅游交易會。
8.負責旅游飯店、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參與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理工作。
9.負責旅游飯店協會、旅行社協會組織指導。
10.協調市區旅游強市、區(縣)復檢工作及負責爭創旅游強市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 篇4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
(一)養老保險方面
1.負責科里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地實際擬定組織實施的辦法。
3.監督、檢查轄內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4.監督、檢查轄內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5.協助做好企事業破產改制工作。
6.負責特殊工種的認定工作。
(二)醫療保險方面
1.擬定轄內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
3.擬定醫療、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費用補貼、大病醫療互助以及特殊人群醫療保障等管理辦法。
4.組織擬定轄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
負責直管醫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
5.擬定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單位、定點藥店、定點康復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準,并負責對上述機構的年審工作。
6.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價格。
7.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8.組織擬定傷病療期、勞動能力、職業康復鑒定標準和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檢查轄內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完成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科長職責科長工作內容 篇5
1.負責購銷儲運科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開展國家糧食政策在本市的貫徹落實工作,監督管理市糧食購銷活動;協調產銷區購銷業務關系,發展訂單農業。
3.指導、督檢全市各級儲備糧與商品糧油的安全倉儲工作,做好科學保管和防治檢測;監督、指導市糧食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組織糧食行業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的應用、交流與合作,推動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
5.監督、指導糧食企業技術更新改造項目的實施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